剑鱼标讯 > 需求公示项目 >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忻府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忻府区豆罗镇、庄磨镇 忻州市洁晋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忻府区豆罗镇、庄磨镇新建忻府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00MW光伏电站,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以及35kV集电线路、施工、办公及检修道路等配套设施等。该项目已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2-140900-89-01-690600),项目总投资44688.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2.0万元。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项目临时占地区域全部恢复植被,无裸露地表,落实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光伏组件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的方式对组件集尘进行清洗,鸟粪等附着物采用局部擦洗方式清洗;升压站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洒水抑尘,站内设一座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等设备,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升压站厂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新建一座采用防渗漏结构的50m3事故油池;每座箱变设一座2.0m3事故油池;废光伏组件和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2 宁武盘道梁二期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宁武县薛家洼乡原一期工程风场未利用山梁上 通宝宁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宁武县薛家洼乡原一期工程风场未利用山梁上建设50MW风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8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变基础的构筑和安装,同时配套建设场内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及在一期工程已建盘道梁110kV升压站内扩建一台50MVA的变压器。该项目已取得我局的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307-140900-89-01-265560),项目总投资317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5万元。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植被恢复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1、以保护耕地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优化风电机组、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布置,避开基本农田,制定减少生态影响的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还原。
  3、落实风电机组区、检修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集电线路区、升压站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风电机组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进行耕地复垦、恢复植被和绿化硬化。检修道路侧边采用浆砌石砌筑排水沟,场区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临时道路占地应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要依据,落实项目区绿化措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按《报告表》要求的方式合理处置,禁止顺坡倾倒。
  (三)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废水排入盘道梁110kV升压站内已建的1座处理能力0.5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非采暖期用于站内绿化灌溉、道路喷洒等用水;采暖期暂存于160m3的集水池中,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办公生活用热采用电采暖,不得自建燃煤设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风电机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噪声预测影响,你公司应主动上报宁武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风机外300m范围内设置噪声防护区,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升压站内新增50MVA变压器,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每座箱变设一座3m3事故油池;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废旧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贮存库,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七)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八)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093328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