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安财购投〔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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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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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阳市财政局于2023年11月29日受理了河南亚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智慧安全消防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23-51)的投诉。经调查论证,现将投诉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河南亚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被投诉人: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项目团队人员评分项,一是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二是与资格要求重复,三是项目团队不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四是对中小企业实行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五是违反了《安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三、调查事实
对于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施工人员具有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中具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投诉人关于该两处内容的投诉不成立;其次,鉴于安防网络工程师证书并非权威专业机构颁发,招标文件将该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不具有合理性,投诉人该处投诉内容成立。
四、处理决定
综合以上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驳回投诉事项中的前两处投诉内容;
2.投诉事项中的第三处投诉内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3年12月6日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河南亚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被投诉人: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项目团队人员评分项,一是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二是与资格要求重复,三是项目团队不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四是对中小企业实行了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五是违反了《安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三、调查事实
对于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施工人员具有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和为本项目配置人员中具有弱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合同履行相关,投诉人关于该两处内容的投诉不成立;其次,鉴于安防网络工程师证书并非权威专业机构颁发,招标文件将该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不具有合理性,投诉人该处投诉内容成立。
四、处理决定
综合以上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驳回投诉事项中的前两处投诉内容;
2.投诉事项中的第三处投诉内容成立,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