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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桦南县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2】22号和桦南县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补充批复)佳农局函【2022】240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是财政审减金额和中央补助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南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
2.2项目地点:桦南县;
2.3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其中旱田9.81万亩,水田0.19万亩;
2.4招标范围:工程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结算方面相关咨询服务(本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的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及配合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的评审与审计等);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政策法规规定标准。审计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政策法规规定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按照被审核单位中标价的千分之二加4%的审减额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企业为其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拟派的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与企业签订的合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4-6236279
招 标 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桦南县新兴路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八一社区光复西路63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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