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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施工Ⅱ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 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4】27号) 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为 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通过本次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设实施,对圩区内各类水利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对现状不达标圩堤进行加固、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拆除重建,进一步构建标准较高、功能完备、协调配套的里下河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提高现状区域防洪排涝标准,进一步向规划要求靠近,确保防洪排涝安全。
根据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 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主要内容为:改扩、拆建水工建筑物11座。其中改扩建闸站结合2座,分别为大草滩闸站、四号河闸站,设计流量均为2m3/s,闸孔净宽均为4米;拆建闸站结合4座,分别为东闸站、镇北闸站、中心闸站、露筋闸站,设计流量均为4m3/S,闸孔净宽均为4米;拆建排涝站4座,分别为荇丝站(设计流量3m3/s)、场部站(设计流量1.5m3/s)、五分场站(设计流量0.5m3/s)、一分场站(设计流量1m3/s);拆建圩口闸1座,为戚墅闸,闸孔净宽4米,工程概算总投资1536万元。本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5级。
2.2 本次招标范围
根据本区域防洪排涝的季节性特征要求,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 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共分 2 个标段进行招标。本次对施工Ⅱ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邵伯镇区域)施工Ⅱ标  
合同编号:JDLXH-2024-SB-SG02                                 
主要工程内容:拆建闸站结合2座,分别为东闸站(设计流量4m3/s,闸孔净宽4米)、露筋闸站(设计流量4m3/s,闸孔净宽4米);拆建排涝站4座,分别为荇丝站(设计流量3m3/s)、场部站(设计流量1.5m3/s)、五分场站(设计流量0.5m3/s)、一分场站(设计流量1m3/s);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
   Ⅱ标段建安工程投资概算约682.82万元。                   
2.4质量等级及要求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为合格标准,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工期
工程计划于2024年5月31日进场施工,于2025年2月28日前达到完工验收条件,合计27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要求必须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达到开机条件。缺陷责任期为1年。
2.6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   
2.7 最高投标限价
Ⅱ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6301460.86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8 其它:本次招标按Ⅰ、Ⅱ两个标段顺序开评标,同一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同时被推选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中标原则规定为大标优先,即:该投标人应被推选为标的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该中标候选人放弃该标段中标资格或因被投诉或质疑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则不再推荐其为标的较小标段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2024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3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年6月3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邵乔路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润江路55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389178314@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 26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5分)
 
1、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导流、临时用电等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3、季节性施工、安全度汛方案及防汛预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4、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5、水保、环保专项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
(8分)
1、建筑物拆除弃运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建筑物土方挖填、调配方案合理,碾压措施得当,满足压实度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3、排涝站、圩口闸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4、泵房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5、地基基础处理(水泥土换填)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安装方案及质量保证(3分)
1、水泵及电机等主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电气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3、启闭机、拦污栅及埋件等金结设备采购、制作(防腐)、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闸门制作运输保管、安装等工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6.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
(70分)
2.1投标报价(7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④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
(3分)
3.1.项目经理素质(1分)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3.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其中:
项目部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技术职称为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 1 人加 0.5分,最多得 2 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 2024年2月-2024 年4月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2.2.4(4)
四、企业业绩(1分)
4.1.企业业绩(1分)
提供2021年 1月 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3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类似业绩的,有 1 项得 1分,最高得 1 分。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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