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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楼一楼局部改造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春晖楼一楼局部改造施工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春晖楼一楼局部改造施工
2、预算金额:17万元。
3、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5、工作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
6、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和工程量清单要求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
7、施工材料要求:供应商需要采购的部分主要材料品质不得低于工程量清单中对材料设备所规定的的参照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各项指标,并达到环保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认为供应商在谈判文件提供的品牌达不到品牌的要求,则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选用其它品牌,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增加其谈判报价。
8、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同一楼层的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应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隔离,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9、文明施工要求:根据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保持场地卫生,做好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务必每天及时清理场地、严禁在成品地面上拌水泥砂浆、涂料等。交易中心为无烟区域,严禁在中心赤膊、吸烟,严禁未经允许进入非施工区域的办公、开、评标场所。严禁在施工区域做饭。垃圾清运及施工材料运输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执行。
10、施工组织要求:扬州市新华中学为教学场所,为尽量减少噪音对教学办公区域的干扰,拆除及施工过程中需要产生严重噪音的工艺流程须与采购人沟通后实施,供应商应在施工组织流水阶段应充分考虑。若产生噪音干扰,采购人或监理单位有权叫停,产生的工期延误不得要求工期或费用赔偿。(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11、消防改造要求:改造后应符合消防规范,确保工作人员人生安全。
12、成品保护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对吊顶、墙地面保留饰面区域做成品保护,监控等设备应当拆除后完好无损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区域。在施工过程中对图纸范围内保留装饰层面、监控等设备造成的破坏,采购人视严重程度在工程款中扣除。
13、应急预案:为保证扬州市新华中学正常教学和日常办公,成交供应商须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因施工引起的突然停电、断网、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14、售后服务: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 ,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内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材料费、保修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质保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派人修理,费用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14、验收:采购项目总体验收。项目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会同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组织开展对所有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形成专门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
二、其他谈判须知
1、报价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供应商首轮报价应有详细的报价组成,其中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费用、费率报价。
2、最终以总价方式报价,首轮报价中的不可竞争费仍适用于最终报价,成交价即合同价为最终报价。首轮报价×(1-让利幅度)=最终报价(合同价),首轮报价明细仍为合同价的组成部分,总价汇总表在签定合同前根据成交结果修正。    3、本工程结算价需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合同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有权部门的核定结果调整;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规费、税金前)在工程款支付时、结算审定结果中扣除。
4、供应商应彻底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状道路通畅;交通便利,有道路通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噪音、粉尘、污水、垃圾的限制或处理要求。
5、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承包范围为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附件范围相关的内容。供应商应根据附件内容以现场踏勘为准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核对内容包括清单数量、清单特征、计量单位等,并将疑问在提问截止时间书面提出,如未提出任何疑问,则视为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存在问题,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供应商自行承担工程量清单数量偏差、漏项及清单错误的风险。否则自行承担所有损失。本项目须承诺保留采购人需求。
6、施工质量要求:合格,项目免费质保期:两年。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7、供应商需要采购的部分主要材料应选用国内中档以上品牌,并达到环保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认为供应商在谈判文件提供的品牌达不到品牌的要求,则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选用其它中等以上档次品牌,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增加其谈判报价。
8、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对工序和材料及时报验,原材料及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检测费自行承担。
9、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建设工程不能影响整体美观,不能影响其他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功能,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开展。
10、施工过程中,供应商需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周边相关财务、物品、设施等,因供应商的不规范操作、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相关设施的损坏、设备的停用等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由供应商原样修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1.1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等有关文件资料;
11.2 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项目特征相同)按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等适用于本建设项目的计算规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4〕20号);苏建价〔2019〕178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等,《扬州工程造价管理》中未列入的材料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具体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经甲方(监理方)确认后报甲方安排的审计部门核定)。
11.3国家、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量计费依据和规定;
11.4采购人提供的编制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
11.5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1.6本工程谈判文件;
11.7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11.8扬州市现行的不可竞争费用内容及标准;
11.9扬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11.10本工程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1.11本项目预算价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相关单位支付。
12编制说明
12.1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12.2暂定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12.3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
12.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情况:招标控制价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增加费未计取最终按考评结算);
12.5冬雨季施工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先行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
12.6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涉及的各项措施费及风险因素后再进行报价。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计价规范为准。
(7)其他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12.7所有谈判报价以人民币表示,供应商报价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2.8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函中的谈判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12.9 除谈判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谈判报价应根据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自主合理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1)本工程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投标截止时间前扬州工程造价管理最新发布信息价格作为报价的上限,缺项部分参照市场价格;扬州市现行的不可竞争费用内容及标准;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标准;扬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4) 其他的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谈判响应函中的总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数量的总和为准。
12.10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采购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谈判总价的计算。
12.11工程量清单成交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12.12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本采购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12.13“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谈判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谈判报价汇总表”中的谈判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12.14供应商应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让利或降低标准计取:(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社会保障费、公积金;(3)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及行政性规费;(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5)材料暂估价格(详见附件)(6)专业工程暂估价(详见附件);(7)暂列金额(详见附件)。
12.1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报价总价及谈判函中的谈判总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与数量乘积的总和为准。
12.16属可竞争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供应商根据企业定额报价的项目,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时,应附有详细分析资料;工程主要材料单价远低于同期扬州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最低价格时,应附有材料供货单位的书面供应承诺。书面材料中要列出供货单位对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承诺,并提供相关票据文件等证明材料;施工组织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远低于计国家及省计价规范标准时,应提供详细的分析资料。
13、供应商在报价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和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完整齐全的文件。
14、谈判分项报价表即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填报,分别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
15、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材料、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安装调试费、资料费、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前期咨询费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
16、供应商应当按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响应报价表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7、成交供应商需积极主动地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检测及施工完毕后验收,确保通过检测和验收,若出现检测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成交供应商需要重新返工直至检测通过并且验收合格,由此导致的返工费等相关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8、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因素与风险,若出现缺项、漏项等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周边相关物品、设施等,因成交供应商的不规范操作、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相关设施的损坏、设备的停用等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原样修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0、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天,每天至少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的现场考勤制度。
21、施工过程中若因场地问题,需主动与建设方沟通联系。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5-16 15: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728号
需求文件:文件22文件33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13 23:59:00
发布时间:2024-05-09 20:44:41
采购编号:JSYZB99010120241683226
采购单位:扬州市新华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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