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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22 至 2023-12-04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4日 10时0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0-06238
项目名称: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2,100.00
最高限价(元):1,652,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需求
1.1建设背景
在大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同时,政府也在不断探索提高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感和获得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中提出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指出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文件中提出要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充分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
全面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及分中心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各政务服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对接。2023年底前,选取省政务服务中心、盘锦市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改革试点工作,除涉密、敏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等原因外,全面实行综合窗口运行;省级分中心及全省便民服务中心(站)启动综合窗口改革。2024年底前,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实行综合窗口运行。
因此,为满足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实现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相分离,全面推进综合受理与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使群众到政务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就能实现事项的能办、快办、好办、智办。
1.2建设目标
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平台日常使用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做升级改造,提升平台整体灵活性,丰富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实用性,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建设“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提供标准化、集成化、场景化服务能力,通过综合受理模式,降低窗口工作人员压力,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区域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
1.3总体设计
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以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为支撑,采用分层结构设计,根据项目实际规划提供总体架构、开发规范、技术路线、安全设计内容。
1.4建设需求
1.4.1综合受理工作台   
1.4.1.1综管平台改造
本次综管平台改造主要针对窗口人员和窗口负责人员的工作进行优化。支持窗口人员、窗口负责人员在首页切换对应的办事窗口,并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此提升窗口人员和窗口负责人员的工作效率。
1.窗口人员工作首页总览
日常工作中,会存在窗口人员负责多个窗口事项办理的情况,因此窗口工作人员可在首页切换对应办事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窗口人员首页支持组件可选,可选组件需包括工作台组件、办件查询/事项查询组件、工作量统计组件、事项登记组件、待办事宜组件。
2.窗口负责人员工作首页总览
考虑到窗口负责人员也可受理办件,在日常工作中,会存在窗口负责人员处理多个窗口事项办理的情况,因此窗口负责人员可在首页切换对应办事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窗口负责人员首页支持组件可选,可选组件需包括工作台组件、办件查询/事项查询组件、工作量统计组件、事项登记组件、待办事宜组件。
1.4.1.2窗口设置及人员配置
需对综合窗口关联部门、人员、事项、权限进行统一配置管理。需支持用管理员权限登录系统,可以将事项配置到对应窗口;需支持用管理员权限登录系统,可以将人员配置到对应窗口。实现相关事项办件受理。主要功能需包括窗口人员新增、窗口新增、窗口事项配置、窗口人员配置。
1.4.1.3辅助收件管理
辅助收件管理需支持在办件申请阶段对办件进行预审、咨询和接件的辅助功能的管理。需支持对办件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和反馈;需支持通过已有业务知识或将通用纸质告知单来回答申请人相关咨询;需支持材料的快速上传及接件操作。主要功能需包括统一预审、统一咨询、统一接件。
1.统一预审
实现对政务服务网提交的办件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反馈的管理功能。若办件中缺少必要材料,需支持预审补件功能,提醒用户补充材料;若材料齐全通过预审,可通过发送信息通知用户进行办理。主要功能需要包括办件信息查看、办件信息修改、子材料批量下载、材料意见批注、预审结果反馈。
2.统一咨询
通过咨询处置中心,可提高窗口人员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并通过情形选择后生成的一次性告知单更精准的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主要功能需包括咨询登记、一次性告知单内容展示、一次性告知单电子版查看。提供音视频帮办功能,后台业务部门可以对前台受理人员业务指导,包含25对音视频点位。
3.统一接件
提供接件功能,申请人办理业务时,窗口人员刷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快速获取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完善填写其他信息,对接高拍仪,进行业务材料的拍照上传,完成接件操作,转交受理环节。主要功能需包括智能辅助填报、形式审查展示、实质审查展示、材料接收告知单、办件查询、通知公告、知识库指引、电子证照材料复用、信用核验审批、音视频帮办。
1.4.1.4综窗知识库管理
通过综窗知识库管理系统建设,结合标准化知识梳理流程,需提供知识库全文检索,展示热词查询、热度排名、拼音首字母查询、发布时间查询功能,确保地区政务服务相关问答知识,能够进行全量汇聚和标准管理,为智能知识库管理提供科学、即时、标准的业务支撑。
1.知识梳理
主要功能需包括知识收集对接、梳理成果整理、线下内部审核、知识入库、知识上架审核。
2.智能知识库管理
主要功能需包括知识检索、知识阅读、知识提问、审查要点应用支撑、政务百科词条库。
1.4.1.5物料流转管理
物料交接主要需实现受审分离后,前台受理窗口与后台业务部门之间的材料转交全程留痕。每一次转交,物料人员都需要在系统上进行一次操作,通过扫描二维码来实现签入和签出的功能。
签入:在实际办件过程中,部门人员需要接收窗口人员提交的材料,窗口人员需要接收部门人员完成的结果物材料。此外,还在存在如镇街、区县之间跨层级之间的物料流转,因此,系统需支持签入功能,对整个签入过程进行全程留痕,针对跨层级流转的情况,系统可记录物流服务状态。
签出:在实际办件过程中,窗口人员需要向部门人员转交申请材料,部门人员需要向窗口人员反馈完成的结果物材料。此外,还在存在如镇街、区县之间跨层级之间的物料流转,因此,系统支持签出功能,对整个签出过程进行全程留痕,针对跨层级流转的情况,系统可记录物流服务状态。
物料查询:通过物料查询模块,可查看材料对应签入、签出人员,更好的告知申请人材料目前的内部流转状态,便于申请人了解目前办件信息。系统需支持展示并查询物料签入签出信息,可以进行物料流转单补打。
1.4.1.6统一发证管理
需支持各委办局自建系统与统一发证系统对接,实现证书信息的录入,支持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取件,并需支持对发证情况进行统计。
证书信息:需包括证书信息对接、证书信息录入功能。
取证短信:需包括短信发送、短信模版配置功能。
窗口取证:需包括证书检索、证书发放功能。
发证统计:需包括待发证、已发证、统计分析功能。
 
1.4.2网上证明开具系统    
1.4.2.1证明开具
需提供多种证明开具渠道,满足申请人、窗口人员及部门人员开具需求。需支持工作人员检索要开具的证明名称,实现共享材料查询、证明下载功能,若共享数据无法查询到证明信息,可填写相关证明开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进行申请。
1.个人证明开具渠道
可提供申请人直接在线查看、开具证明的渠道,以应对证明社会化的使用场景,比如办理入学、贷款时需要提供有房、无房证明。另外,当无法对申报平台进行改造并融合,申请人可通过证明在线开具系统开具相关证明后,再进行事项申报。
2.窗口人员证明开具
针对线下窗口开具证明需求,提供窗口人员直接开具及发起证明开具申请功能,支撑窗口人员业务需求。主要功能需包括窗口人员直接开具、窗口人员证明开具申请、申请记录查看、开具申请短信通知。
3.部门人员证明开具
窗口人员发起的证明开具申请,部门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证明开具审核转交或证明开具操作。主要功能需包括证明开具审核、开具人员证明开具、我的办理记录、完成开具短信通知。
1.4.2.2证明查询核验
通过证明查询核验功能,窗口人员需可在证明开具前查询该申请人是否有相关证明,若有相关证明需可直接在查询结果页面进行下载或重新开具。窗口人员向已打通业务部门发起核验申请,业务部门核验完毕之后,将存量数据授权给窗口人员使用。主要功能需包括证明定位查询、证明查询核验、核验结果获取。
1.4.2.3后台基础配置管理
需提供主题配置、证明目录配置、证明模板配置及证明事项维护管理功能,需支持证明在线开具功能运行。需支持对主题进行新增、删除及修改操作,可修改主题分类、主题名称及主题简称;支持新增模板、元数据配置以及证明预览功能;支持修改事项名称、申请人类型、部门名称、行使层级、预计办理时限、设定依据、受理条件。
1.主题配置管理
将证明事项按主题进行分类配置,配置证明归属于关系证明主题,便于证明申请人员快速定位证明事项。
2.证明目录配置
主要功能需包括新增目录、删除目录、修改目录、查看目录
3.证明模板配置
需支持对证明模板进行配置,配置完成后,针对同一份证明,地区可共用同一个模板。主要功能需包括新增模版、元数据配置、证明预览。
4.证明事项维护
需支持对证明事项进行维护。主要功能需包括基本信息、部门授权、申报材料、审批结果。
5.防护管理
需支持对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对常见的应用层网络安全攻击进行主动拦截和预警;需支持对防护规则库及时更新;需支持对攻击行为进行趋势分析
1.4.2.4系统对接与整合
需支持与盘锦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盘锦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1.4.3电子文件归档系统    
1.4.3.1归档配置管理
应遵循归档内容完整和保持有机联系的原则。政务服务网电子档案一般以办理事项为基本单位进行整理组件;为方便传输和管理,将与该事项相关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档案材料及数据信息组织成一个存档信息包,并按规范要求组织存档信息包内的分类、排序和存放结构。
1.归档目录配置
提供归档目录配置功能,主要实现对电子档案目录的动态管理功能,主要功能需包括目录编码管理、目录多级管理、目录版本管理、目录清单生成。
2.归档范围配置
可以对归档范围进行设置,归档范围就是指每个事项需要归档哪些目录。
3.归档信息配置
提供归档信息配置功能,主要需包括单事项配置和批量配置两种模式。
4.归档配置变更
提供对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配置变更功能,需包括删除、变更操作。
5.归档分类检索
提供归档分类检索功能,需包括档案状态分类、档案事项类型分类、归档部门、归档时间节点等进行分类,方便使用人员快速检索,提高使用操作性。
1.4.3.2电子文件归档
电子文件归档的目的是方便文件的管理和利用,需在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管理水平。主要包括归档标准、归档流程、归档步骤、电子文件移交、电子归档推送服务流程。
1.4.3.3电子档案借阅管理
电子档案借阅档案管理面向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人员,需支持档案借阅/借调、归还审批。实现档案文件的“存、借、还、查”管理。
1.借阅申请
支持各部门可查看当前平台上所有已归档的电子档案,通过相关条件或部门检索可以快速查找需要借阅的档案进行借阅申请。
2.借阅审核
支持查看其他部门借阅申请的详细信息,并进行审核。
3.我的借阅
支持查看历史借阅的电子档案以及对应的借阅信息。
1.4.3.4电子档案数据统计
主要需对电子档案归档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与统计、形成报表,方便领导查阅,支持对归档概况、归档排名、档案分类占比、借阅情况、借调情况,并可分部门统计、分时段统计。主要功能需包括统计首页、归档统计、归档转化率。
1.4.3.5后台管理
需提供后台的系统控制中心以实现系统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只需对后台管理进行设置,即可轻松、快捷、有效地建立一套实用可靠的文件归档系统。主要功能需包括日志管理、权限管理、系统配置。
1.5服务要求
1.5.1服务方式
根据运维要求提供远程运维服务。针对系统故障问题,应依据问题严重程度,一般故障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排除故障;必要时3个小时内到达现场;重大设备故障8小时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1.5.2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期:3个月(2023年底前完成综合受理工作台建设)。
1.5.3现场踏勘
本项目无需进行现场踏勘。
采购预算
本项目本年预算总额为165.21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壹佰元整)。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综合受理工作台系统建设,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建设,并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付款条件及方式
供方在标的正常使用,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由盘锦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投标人支付。
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全部款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综合受理工作台系统建设,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建设,并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 10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0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0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299981399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27-865008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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