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电子招标投标)
项目编号:czsjqt202401-00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4 年 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5第四章 采购需求36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sjqt202401-002
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两年服务费约216万元(每年约108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107.64万元/一年,215.28万元/两年,投标人报价总价高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小于等于此报价的为有效报价)。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进场日期按招标人通知。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人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撤离,招标人另行招标。结算服务费用时月服务费用减半,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款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拒绝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2、3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23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22.4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22.4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3日08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6.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90960575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大王郢路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3519590、18909605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慧、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90960575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1.1项目编号czsjqt202401-002
1.1服务期具体进场日期按招标人通知。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人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撤离,招标人另行招标。结算服务费用时月服务费用减半,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 生成投标文件和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工期按730天填写,此工期不作为评审标准,仅用于投标文件上传时填写。
1.1服务地点滁州市东升邻里中心
1.2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见招标公告
1.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4采购预算两年服务费约216万元(每年约108万元)
1.5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报价最高限价为107.64万元/一年,215.28万元/两年,投标人报价总价高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小于等于此报价的为有效报价)。 上述费用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保洁服务的工具及耗材(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费、电梯地毯购置费、配合招标单位工作【消防、电梯、强弱电、安防、空调及网络系统等维护、维修和年检】、安保设备费(对讲机、警棍、防暴叉等)、工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维护和更换、服装费、办公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安全、垃圾收集等相关费用、大型活动等应急安全保卫及保洁卫生费用、蚊虫消杀费用、配合业主进行垃圾分类、配合创建文明城市、物资装备费用、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包括室内外垃圾桶、手纸、洗手液等)、培训、仓储、运输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期内,若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增加人员的费用按相应岗位中标工资标准结算。
2.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1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7.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金额: 7284 元; 代理服务费主体: 中标单位 。
12.2专家评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支付主体:招标单位。
16.3招标人澄清的方式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2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4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5.1投标文件数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5.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2.解密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
27.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8.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8.3开标程序开标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29.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采购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32.1.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32.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数据电文
36.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R不收取
3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1月13日8时00分(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38.6招标人答复在线质疑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1月1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 /)“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
付款方式、时间、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1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2.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
12.1 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专家评审劳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的,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递交的时间为准)。
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5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3.6 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13.7 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
13.8 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将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9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二)招标文件
14.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5.2 除15.1款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15.4 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质疑)。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ggzy.chuzhou.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6.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6.1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6.3招标文件的解释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7. 招标文件的发出
17.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8.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说明
1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二(技术标)和投标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9.2 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czzf 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 2 种:第一种.cztf 格式加密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 格式是非加密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将第一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中。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包,则需按标包下载对应标包招标文件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按标包分别上传到系统中。
(3)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3801701。
(5)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19.3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分别签章。
20.投标报价
20.1 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货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0.2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0.3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采购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20.4 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1930 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 970.51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计入);④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0.5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0.6 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0.7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8 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服务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0.9 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0.10 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0.11 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0.12 投标人应根据服务的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1. 投标有效期
21.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1.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22. 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22.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公开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
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2.5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21〕7号)规定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1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3.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批准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1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6. 开标
26.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按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6.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
26.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见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等;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5)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多标包项目按照标段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
26.4 开标疑义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7.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7.1.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2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7.3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7.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27.5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7.6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28. 评标
28.1 评标准备工作
28.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28.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8.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28.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8.2 评标办法
28.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3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8.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答复,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服务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28.4.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8.4.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28.5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6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28.7评标报告的签署
28.7.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8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8.9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应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日(若有业绩要求,业绩同时公告)。
29. 定标
29.1 中标人的确定
29.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信息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29.2 中标通知书
29.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29.2.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0.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变更采购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和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2.5招标文件对服务技术人员有证书等具体要求的,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服务技术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委派服务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
33. 履约保证金
3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纪律和监督
34.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4.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6.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6.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6.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7.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7.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38. 询问、质疑
3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8.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8.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注:一份质疑(异议)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异议),且针对同一招标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异议)应当一次性提出。
38.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38.6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的时间开始计算。
投诉
39.1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和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
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3.2 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上传到投标人系统-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对应栏目,制作资格审查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用证明材料”里或电子投标文件对应栏中,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位自行完善主体库管理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3.3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中涉及到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扫描件。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带官方二维码的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件,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件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无法扫描,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投标文件签署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完全响应。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5)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7)采购需求响应程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不限于业绩、服务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2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扫描件,以供审查。
4.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
4.6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系统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5.3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资信标评审细则(50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业绩及业主推荐14分一、业绩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具有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项目的保安、保洁物业服务业绩的得5分(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本项最高得5分。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非住宅的保安、保洁物业服务业绩的得 5分(含在管、已履约完毕的业绩),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同一业绩不重复加分。特别说明:提供的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 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二、业主推荐 投标人符合得分条件的业绩,获得该业绩的业主(合同甲方) 书面推荐优秀的,1 个推荐函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一、业绩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加盖招投标管理部门印章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印章,无招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的还须提供招投标管理部门官网或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完整截图及网址链接。2、物业服务合同。如合同中无法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业绩类型的,还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面积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二、业主推荐:投标文件中提供业主(合同甲方)推荐函的扫描件,推荐函须体现投标人在该业绩物业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荣誉8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所管项目)被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树立示范、优秀、先进、文明等荣誉称号的,县(市、区)的得6分,市级及以上的得8分。 荣誉不累计不重复计分,以单个荣誉最高分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批复、颁发单位荣誉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发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如为所管项目荣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协会颁发得证书不予认可
3信用等级6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被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6分,乙级(类)的得4分。 注:全国各地规定、叫法可能不一致,如: 甲级(类)、乙级(类), AAA 级(类)、AA 级 (类)、A级(类),一级(类)、二级(类)等,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相同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甲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乙级(类)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检验电子标书,否则不得分。
4人员配备16分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市级及以上《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四级及以上公安部消防局(应急部消防局)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证书,得3分,没有不得分; 二、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 1.保安人员为退伍军人,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得2分。 2.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每人得 2分,最高得4分。 3.具有高级及以上电工证书或同时具有应急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和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的得2分,最高得4分(如为高级及以上电工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管理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且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认证证书一致,(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致)检验电子标书,否则不得分。

6.2.技术标评审细则(35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服务方案18分1.项目物业服务整体运作流程; 2.运作流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3.物业服务的岗位职责及制度; 4.物业管理区域内工程维修规程; 5.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方案; 6.物业区域内保洁方案; 7.物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办法; 8.物业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①方案周密、科学、详尽、合理、可实施性强、保障措施完善,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充分考虑人员分配、充分考虑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的得18分。 ②方案较周密、较科学、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强、保障措施较完善,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人员安排合理的得17分。 ③方案基本可行,细微存在不足的,人员安排不充分,服务方案对项目的每天日常工作的安排不充实的得16分。 ④方案基本可行,部分存在不足,人员安排不合理,不满足项目的每天日常工作的得15分。 ⑤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项不得分以投标文件的服务方案作为评审依据。
2服务承诺17分1.房屋完好率; 2.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 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4.绿化完好率; 5.清洁、保洁率; 6.室内停车场、单车/摩托车停车场完好率; 7.公共设施完好率; 8.治安案件发生率; 9.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 10.火灾发生率; 11.有效投诉率与处理率; 12.物业服务满意率。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①方案周密、科学、详尽、合理、可实施性强、保障措施完善,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各类服务内容的承诺配套相关实施方案,方案齐全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7分。 ②方案较周密、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各类服务 内容承诺处理率配套的相关实施方案相对全面,充实,可实施性较强的得16分。 ③各类服务内容承诺处理率配套的相关实施方案方案基本可行,细微存在不足的,有部分内容存在瑕疵的得15分。 ④各类服务内容承诺处理率配套的相关实施方案方案基本可行,部分存在不足,内容有矛盾或确实,或安排不合理之处的得14分。 ⑤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项不得分。 以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作为评审依据。

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2.1 技术标暗标包括封面和正文,不设空白页。封面及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
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
2.2技术标暗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
2.3 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正文页码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居中。单位符号中有上下角标要求的,必须在相应位置做角标;
2.4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0.2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5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经认定评标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此时不再受暗标评审约束,但在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中发现投标企业技术标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的,对应技术标评分点仍按零分处理。
2.6如所有投标企业技术标都出现能反映企业信息等相关内容的,该项目流标。
6.3商务标评审细则(15分)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审细则
1报价15分1.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特别说明:
1.评标专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述材料,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1930 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 970.51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计入);④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4.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示。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的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7.1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序,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8. 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
(4)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5)被暂停营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9)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人未办理省主体库登记入库手续的;
(11)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 MAC 地址一致的;
(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15)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6)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
(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5)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属行业、服务地点、项目规模、服务期限等)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服务地点 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 ,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073 平方米,地面停车位 48 个,地下停车位 104 个。(详细情况请现场勘看,项目概况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服务需求
乙方按《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一级标准提供每天24小时的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和车辆管理、紧急事故处置、其他防范措施、档案资料、专项服务、特约服务、贵宾及会议接待,积极主动与甲方及现场管理部门协调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乙方必须按《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DB34/5000-2013》一级标准提供公共区域卫生清洁、环境消杀、绿化区域清洁及公共区域装饰材料养护保养等工作。包括化粪池清掏、下水疏通、防虫灭鼠等,以及满足关于垃圾分类相关要求等内容以及水、电,空调设备的临时性维修保养。
(一)人员要求
序号岗位设置人数人员要求备注
1项目经理1
2水电工2白班1人,夜班1人
3客服1
4监控室保安员4白班2人,夜班2人。须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证
5门岗保安员2白班1人,夜班1人
6巡逻岗保安员2白班2人
7菜场保洁员3白班3人
8厅店保洁员2白班1人,夜班1人
91-4楼卫生间、消防楼梯间保洁员2白班2人1-4楼共9个公共卫生间(每天清理3次)、消防楼梯共10处(每天维护1次)
10外围、垃圾房保洁员4白班3人,夜班1人广场、消防通道、垃圾房面积合计约1万平方米
11地下车库保洁员1地下车库面积约4151.21平方米
合计24人

1、招标单位不与中标单位员工存在劳务关系,中标单位须保证按照招标单位岗位配置要求提供人员在岗,具体员工轮休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调整(每日不少于岗位设置人数)。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全面负责保安、保洁人员管理、培训等工作,做好与业主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文凭,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2)安保人员8人:年龄不超过55岁,退伍军人优先,无犯罪记录,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负责区域秩序维护、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巡视等安保工作。岗位配置最低要求如下:巡逻白班岗2人,门岗白班岗1人,夜班岗1人;中消控室白班岗2人,夜班岗2人;以上白班岗工作时间7:00-19:00,夜班岗工作时间19:00-次日7:00。
(3)保洁人员12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提供保洁服务,负责维护管理等所有场地的清洁工作。岗位配置最低要求如下:白班岗10人,夜班2人(工作时间以甲方明确时间为准)。
(4)水电工2人(持电工证上岗):24小时值守。负责项目日常水电及零星维修等,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
(5)客服1人: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形象好气质佳,沟通能力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从事过类似项目物业管理优先。能够规范、简明、清晰填写商户报修记录,协助管理员收取商户水、电费等工作。
上述总计人员24人。
3、乙方承诺
(1)乙方项目经理在合同期内必须在本项目上履行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
(2)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对上述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上述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不能较好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给予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情节恶劣的,没收其当月服务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等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二)装备要求
1.提供指定样式高压清洗车一辆、扫地机两台。
2.提供用于物业管理的设备、清洁用品、用具及公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袋、小便池的消毒丸、空气清新剂、垃圾桶等。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人可要求乙方增添必要的设备,乙方须无条件执行。
(三)变更事项处理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于服务范围的增加或减少,并根据甲方出具的《变更报批单》要求的方案进行保洁保安综合服务;乙方中标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配备保安保洁人员,费用按实际配备人员数量结算。
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除当月考核费用,相应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其他要求
1、派遣服务人员必须为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乙方必须给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滁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派遣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 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930 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 970.51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 6.72%计入);④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
2、派驻的服务人员,需经甲方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至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凡达不到甲方或工作要求的员工,乙方应三个工作日内及时调换。
3、乙方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项目管理制度与规约,承担本项目的委托服务事项,达到委托服务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4、乙方每班到岗数量、质量不低于委托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服务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
5、乙方应自行配备办公类设备(办公桌椅、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配备保安设备和工具。
6、乙方须加强对现场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景观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7、乙方需指派项目经理一名,配合甲方管理,负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日常管理。该员进场后,在本合同服务期内,由乙方履行职责,甲方现场管理部门不再直接安排与指挥基层工作。现场管理部门对工作任务的下达及对服务人员的指挥与调遣,皆通过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落实。乙方应及时沟通、培训、指挥、监督所派驻的服务人员,并履行处理劳资纠纷、及其派驻人员因事因病、旷工造成缺岗及时补充人员等职责。
8、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若在试用期间该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其承诺或缺编缺勤现象发生不超过3次,则该合同继续进行;若在此期间内预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试用期自合同签订后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
9、合同总价为完成本合同的全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乙方设备及其折旧、耗材、通讯、各种税费、员工薪资、超时加班费、食宿及其养老金、医疗费、安全费、卫生费、福利费、教育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劳保用品费、培训费以及提供服务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滁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合法用工(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滁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国假加班费并按规定定数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须考虑合同期内滁州市最低工资或最低社保缴纳基数的涨幅。
10、节假日,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如因此临时增加服务人员或耗材,则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行考虑。
11、夏季防汛期间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甲方,因项目防汛需要增加人员、机械时均由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行考虑。
12、冬季遇到雨雪结冰天气:①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组织人员、机械进行工业盐、融雪剂撒布等相关工作;②需应急除雪的(道路积雪、屋顶积雪),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小时内组织机械、人工将管理区域内主干道积雪清理完毕,机械包括但不仅限于铲车、扫雪车等。此项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报价时投标人自行考虑。
注:若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积雪清理工作的,纳入当月考核中,并从当季服务费中扣款10000元。
13、乙方需在中标公示结束一周内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基本人员招聘、培训工作,并组织所有人员做好进场准备(具体进驻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标公示结束30日内人员配备齐全。
五、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保安管理服务要求
(1)、仪容要求及标准
1.1按规定统一着装,帽子、领带、帽徽、胸牌等配饰齐全,皮鞋为黑色;
1.2 服装保持整齐、清洁;衣领、袖口洗涤干净;穿着衬衫需将下摆塞在裤腰内,袖口和裤管不得卷起来;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别在左胸前、左上口袋的中间;不准赤脚穿凉鞋或拖鞋立岗、巡逻;
1.3 着装要保持整洁,制服袋扣、领扣、衬衫袖扣必须扣好。穿大衣不准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装内穿衬衫,系好领带。注意仪容风纪,严禁制服、便服混穿;
1.4内外衣口袋内不准放过多物品,如香烟、打火机等;腰间皮带上不准挂钥匙及其他挂件;佩肩章的外套或衬衫须将肩章戴正;
1.5 帽子要戴端正,对讲机佩在腰间皮带右后侧。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1.6 巡逻步行时,上身要挺直,步伐稳重,双臂自然摆动,不得晃来晃去;骑车巡逻,眼睛注视前方,兼顾左右,但不要戏车玩耍,或在公共区域内随意穿行;
1.7 门岗要站在指定的岗位上,姿势要端正,不准弯腰曲背。不准背靠门柱或墙角、树上等;
1.8立姿如同跨立,左脚向左跨出,两腿与肩同距,上体保持立正姿势,身体重心落于两腿之间;挺胸收腹,两手后背于皮带处,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并拢并自然弯曲,手心向后;
1.9立正时双手下垂,手指自然并拢,双手中指贴在裤的齐缝中间,不可将手插进衣袋或裤袋内;
1.10与客户沟通时,眼睛应注视对方眼睛,应注意对方说什么,不要左顾右望,心不在焉;
1.11不论是巡逻行走还是门卫站岗,都要精神饱满,姿势端正,举止行为规范,不得搭肩挽臂,嬉戏打闹,不得吸烟,不准有倦怠表现。
(2)、仪表要求及标准
2.1注意个人卫生,常理发、常修面、勤剪指甲,不得留小胡子、长头发和长指甲;
2.2不在公众场合吃东西、抽烟、闲聊、阅读书报、大声喧嚷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2.3立岗人员只能在保安休息室内喝水、休息,不准在执岗时端着茶杯喝水或拿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工作区域走动;
2.4不准酒后值勤或在值勤中饮酒,不准在值勤中食用大蒜等气味浓烈的食品。
(3)语言规范要求及标准
值勤服务中,对所有业户和来宾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人称呼要得当,对人讲话要用“请、您、欢迎您、谢谢、对不起、抱歉、再见、您好、您早、请稍候、请坐”等文雅语句,切忌出言不逊和说脏话。
回答问题要明确,不要与无关人员闲聊。对业户和来宾的来访要热情,对业户和来宾询问事项的回答要自然诚恳,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不清楚、不是我管的”等生硬语句;
盘问大件物资(物品)携出项目时要有礼貌,先举手致意或点头示意,并向前招呼说:“对不起,请出示您的证件(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证)”,盘问清楚后登记放行。阻止大型货车驶入项目时,先举手致意,说明项目规定、不准驶入理由,请求理解、支持和配合;
遇到不友好的来客或陌生人,要保持冷静,不可急躁生气,不得与其争吵;如对方有怨言应耐心听取,或作解释,或作劝导,使其知晓公司有关规定和事项;
(4)听别人说话时,要注意对方态度与情绪,如果需要询问对方姓名、单位、住址或其他问题,应先说:“对不起,请问您的姓名/单位/住址。”即使是处理违章,也不得以粗鲁态度待人,更不得有刁难、推拉和打、骂人的行为发生。
2、保安服务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
1.1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共保安制度,各项记录完整有效。
1.2 保安人员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器械佩戴、放置规范。
1.3 保安人员应掌握公共保安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区域环境,能恰当处理和应对保安工作,劝告或制止影响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1.4 各岗位设施完好、标识醒目。物业管理区域有危及人身安全处,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1.5 施工活动等需要设定封闭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1.6 劝阻拾荒者、小商贩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对装饰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1.7 大宗物品出门实施登记放行管理。
1.8 机动车辆凭证(卡)出入,外来车辆或临时进入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1.9 按物业特点,设定巡逻路线,明确巡逻内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10 监控室收到火警、警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监控录入资料,留存30日备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2 、消防管理要求
2.1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置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2.2 制定消防管理、防火检查、隐患整改等制度,建立防火管理档案。
2.3 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等问题,应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纠正排除的,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处理,做好记录。
2.4 禁止在消防通道上设置路障和停放车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5 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人员的30%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年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培训。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员共同参加的消防演练。
2.6 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组织1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3、车辆管理要求
3.1 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有条件厂区宜设立临时停车位。
3.2 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
3.3 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能正常使用。
3.4 建有立体停车设备的车库应设专业技术人员值守。
3.5 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3.6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4、具体等级要求
4.1主出入口应有专职保安人员值守,其他出入口通行期间应有人值守,无明确来访对象的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主出入口应双人值守。
(1)主出入口1名立岗,立岗在指定位置、指定方向立岗(跨立姿势),严禁脱岗;立岗时间 7:00至19:00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两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2)门岗保持干净、整洁,物品、工具摆放整齐;门岗周边5米范围内不准停放车辆,标准交通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进出项目;保持进出口有序、畅通,无拥堵;
(3)外来临时车辆凭行驶证进入,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工整。
(4)业主持大件物品出项目,到物业管理处开具《大件物品放行单》,业主签字确认,门岗对物品进行检查、核对、放行,《大件物品放行单》内容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完整;
(5)维护好5米范围内门岗周边秩序及卫生清洁;
(6)如遇紧急事件,执行《应急预案》。
4.2 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现场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巡查每天不少于10次。
(1)巡逻白天(7:00-19:00)不少于4次,夜间(19:00-7:00)不少于6次;巡逻时发现异常,处理时间2小时内完成。
(2)巡逻时携带笔、《巡逻情况记录表》、巡更棒;精神饱满,行走自然大方,注意力集中;夜间巡逻携带探照灯、穿反光马甲;巡逻时应认真、负责、仔细;采用看、听、摸、嗅、询问等方式;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记录;
维护项目内的公共秩序,排查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检查并看管好项目内公共设施设备、车辆及物品,防止丢失或损坏;对项目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设法擒获或控制偷盗等犯罪分子;对项目内散发广告、践踏草坪、乞讨、捡垃圾等闲杂违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制止项目内发生的打架、滋扰事件;巡楼时对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处置;
(3)负责火警、匪警、盗警的验证和处置;
(4)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导向;
(5)巡查保安各岗位执勤情况,协助处理异常问题;
(6)巡逻标准
地面、道路、绿化带、草地、车库等公共部位巡逻;绿化带、草地、树木严禁晾晒衣物;项目公共区域无私人物品堆放;消防设施完好,雨、污水井盖无松动,交通标识、各类警示标识、宣传栏等设施无损坏,路面、路牙石、景观木板无破损,路灯夜间可正常开启;保持道路畅通,指挥车辆单行;指挥业主在路面划定的停车位上停车,车辆停放整齐;消防通道或在其他非停车位处无车辆停放;车门锁闭、车窗关闭;装修材料临时堆放时做好铺垫,装修垃圾袋装;生活垃圾入桶;施工场所(如高空作业、掀开井盖等)或正在进行的消杀操作等,设立围护并有醒目标识。
房屋四周围栏、红外报警完好,墙角、花丛中无疑物品,如有管制刀具、铁棒、绳索、梯子等作案工具;门禁、可视对讲系统完好,一层业主门窗关好;楼宇外立面无烟雾、火苗,窗口、阳台无求救。
楼内巡视须将对讲机音量调低,公共防火门轻拉轻放,避免噪音打扰业主;楼内巡视佩戴耳机。雨天关闭公共楼道窗,防止雨水飘进楼内;电梯运行正常,楼道灯、安全出口指示灯常亮,管道井门锁闭,楼内无可疑人员,公共部位无堆放有私人物品,公共设施完好,无气味、烟味、焦味,业主房门关闭,无被撬痕迹;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在位、完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完好;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无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梯间墙身无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无破损、脱落;公共走道、楼道、电梯厅无垃圾。
消防、排污、车位标识牌等设施无损坏;停车位标识牌完好,车辆有序停放,车门锁闭、车窗关闭;
装修现场粘贴公示《装修许可证》,装修现场张贴装修许可证,许可证张贴在装修进户门一侧,离地1.5米;关门装修,门外公共部位干净,公共部位无堆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装修区域配置灭火器(每50平方米配1只灭火器);装修施工人员不准在装修区域外的地点或楼层逗留、闲逛;装修区域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4.3定期巡查空置房并记录。巡查频次每周不少于1次。
4.4维持交通秩序,使用标准交通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进出项目;保持进出口有序、畅通,无拥堵。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4.5 防火巡查、检查:
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每日对项目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项目经理在记录上签名;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应做好应急措施。
4.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4.7监控中心管理:
管理制度及上墙文件齐全,无破损;
环境、设备整洁、无灰尘;物品、工具排放整齐、有序;
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监控密码由项目责任人、保安队长掌握并注意保密,非经项目责任人准许,不给任何人调看监控录像,不向外人提供项目的监控点,做好保密工作;任何情况拷贝监控录像,须经总经理层批准;
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区域内监控、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并作好记录;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监控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记录清晰详细、完整,内容真实;如遇紧急事件,执行《应急预案》。
4.8火灾隐患整改: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协商解决;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抄报总经理层。
4.9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时,作业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巡逻人员定时巡查动火现场;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置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4.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按制定的预案,每年4月、11月进行一次演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通过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使业主能够掌握,发生火灾时如何正确报警、扑灭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使员工能够掌握,发生火灾时,如何拨打报警电话,启动消防设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被困人员、抢救物资;
演练结束后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3、保洁管理服务要求
(一)、保洁人员工作要求
(1)各岗位员工须着本岗位制服上岗(指定样式),佩戴铭牌,着装整洁统一;
(2)头发应保持自然颜色和样式并且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女员工发长过肩者必须扎起,刘海不得遮住眼睛;
(4) 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女员工应化淡妆上岗;
(5)男员工不得蓄胡,保持面部整洁干净。当班时间不得使用较强气味的发胶;
(6)指甲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7) 饰物只能佩戴结婚或订婚戒指、小耳钉及手表;
(8)清洁作业时,清洁工具摆放在适当位置,不得放在路中间或阻碍其他人员通行的部位(尽量放在墙边或一角并在可视范围内);
(9) 服务过程中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遇到业主要主动礼让;
(10)清洁时适当避开业主聚集的区域,待业主离散后在予以清洁。
(二)、 基本要求
(1)制定卫生保洁管理规定、消杀规定、质量标准、操作流程、检查及预防纠正等管理制度。
(2)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实行责任制,保洁内容和标准明确,不留死角。
(3)设置专人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日抽查不少于1次,一月内应检查到所有单元楼层。检查记录应完整。
(4)配置可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宜设置分类标志。住宅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庭院内合理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放置位置固定。
(5)清洗保养地砖、墙面等保洁作业时,应放置“正在保洁”、“小心地滑”等警示标识。
(6)雨后及时清扫道路上的积水。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7)保洁服务人员发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三)、具体等级要求
3.1 大厅、一层候梯厅:
保洁标准:2米以下玻璃洁净无明显污迹、无灰尘、保持光亮;窗框、门框无积灰、无污垢、无水渍; 顶面、墙面无蜘蛛网、无灰尘;灯具目视灯罩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 地面、踢脚线目视无杂物、无污迹;无擅自占用现象;开关面板无污渍、无积灰、保持光亮;消火栓箱无积灰、无杂物、无污迹。
保洁要求:每日清扫、清拖1次大厅和一层候梯厅地面;每日擦拭 1次信报箱;每周擦拭1次大厅玻璃、墙面;每周拖洗2次;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每季度抛光打蜡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日清理1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1次;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月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地面、梯间基本干净,无垃圾、灰尘、杂物,污渍、水渍,无乱贴乱划,无乱堆乱放;扶手护拦基本干净、光亮,清洁结束用干净纸巾擦拭检查20cm无显著脏污。
3.2 楼道、楼梯:
台阶:目视表面防滑槽无积灰、侧面立面无污渍、无鞋印;地面:目视无杂物、污迹;踢脚线无明显污渍、无积灰;目视灯罩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扶手:目视无积灰、无污渍、无积垢、无粘贴物;顶部及墙面:无蛛网,无浮尘、安全出口无积灰;标识:无污垢、无粘贴物、无积灰。
每日清扫、每周清拖 1次楼道、楼梯;每周擦拭2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门窗玻璃和灯具每月除尘、擦拭1次;水磨石地面和水泥地面每月刷洗1次,大理石地面每季度抛光打蜡1次;每日收集2次业主(使用人)垃圾;每日清理1次电梯口和通道摆放的烟灰缸内垃圾和烟头;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各层和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玻璃箱内侧、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月循环清洁1次;各梯间墙面、天花板每月除尘1次;每月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
3.3 电梯及电梯厅:
轿箱四壁及厅门:目视基本干净,无明显手印、污迹,用手触摸无明显污迹;地面垃圾杂物、保持洁净;不锈钢无色差、无手印、无灰尘、保持光亮;电梯按键无灰尘、无污迹;
灯具、天花板无积灰、无水渍;电梯地坎无垃圾、无积灰、保持洁净;玻璃镜面基本光亮、无明显手印、污迹。
每日擦拭 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清拖1次轿厢地面。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周护理1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月养护1次;每三天更换1次地毯,每日清洁1次;每周夜间对电梯内的墙面和地面进行全面的擦拭清洗1次;每45日对电梯门壁打腊上光1次;灯饰及轿箱顶部每周清洁1次。
3.4楼外道路:每日清扫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雨季或台风来临之前,突击对天台屋面落水口进行清理,雨后对屋面展开检查是否有杂物堆积堵住落水口。
3.5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日清洁1次(擦拭表面灰尘、用清洁剂擦拭污渍用清水冲洗干净用抹布抹干、清扫垃圾、擦拭座椅);每半月清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无污渍、锈迹,目视无果皮、纸屑等垃圾;标识、宣传牌每3日擦拭1次,雕塑每月擦拭1次;每周擦拭1次信报箱。
3.6天台屋面保洁:屋面无垃圾杂物、无杂草生长、无青苔、整洁干净;每月清理1次,每月清理1次天台落水口堆积杂物。
雨季或台风来临之前,突击对天台屋面落水口进行清理,雨后对屋面展开检查是否有杂物堆积堵住落水口。
3.7车库保洁:
保洁标准: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天气泛潮时及时摆放“小心地滑”提示牌;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灰;管道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灯具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排水沟无杂物堆积、保持畅通。
每日巡视保洁2次,每周全面清扫1次地面。每周清洁车库内公共设施设备1次;及时清除地下室进出口的垃圾;发现油迹、污迹、锈迹,应及时擦洗干净;每月打开1次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每月擦洗1次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车位档、防火门等公共设施;每月清扫1次地下室管线;每月进行2次地下室消杀工作。
3.8绿地保洁要求:
保洁标准: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每日巡视保洁不少于2次,目视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杂物;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3.9水景保洁:
保洁标准:水质:池底无淤泥、无青苔、无沉淀物、无垃圾杂物、保持水质清澈见底;配套设施:瓷砖、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理石表层无青苔、污垢;池底:无脏物、垃圾;清洗喷水池地面、清洗池底鹅卵石、周围地面等;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喷水池每日打捞杂物1次;人工湖岸边持作业工具打捞湖面上的漂浮垃圾,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每日用捞筛对喷水池水面漂浮物打捞清洁1次;每月对喷水池清洁1次(刷洗水池瓷砖;抹洗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石表层的青苔、污垢;清理池底脏物、垃圾;清洗喷水池地面、清洗池底鹅卵石、周围地面等)。
3.10垃圾收集要求
生活垃圾宜分类收集;垃圾不外露;地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无散落垃圾,不得乱堆乱倒;垃圾收容器每半月至少清洗1次,每2日清洁外表面;指定位置堆放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堆放整齐。
绿化带垃圾每月清理一次,使用鼓风机进行清理;
每日上门收集生活垃圾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回收垃圾桶垃圾后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再盖好垃圾桶盖。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目视无污迹、无油污;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注:①垃圾收集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等(除国家法律规定需要有专业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的固废或者工业垃圾除外;②垃圾桶清洗液,垃圾桶套袋、卫生间的檀香、手纸等 消耗品均由乙方负责。
3.11 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定期对沟、渠、井、垃圾收集点喷洒药物灭蚊虫,放置灭鼠药物或器械。投放药物应事先公告,投药点设置显著标识,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消杀频次每年不少于3次。
3.12消杀要求:
夏季等蚊、蝇、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确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有切实可行措施,不干扰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检查仓库、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检查办公室(食堂),目视无苍蝇在飞;抽查楼道、业主(使用人)家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1%。
3.13白蚁防治:定期检查,发现白蚁,及时联系与配合专业白蚁防治单位进行消杀治理。在每年4-6月份白蚁的分飞期,至少每半月检查1次; 做好白蚁防治知识的宣传,发动业主(使用人)共同参与防治,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四)、其他要求:
4.1共用卫生间保洁
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抹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
保洁标准: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无黄渍、头发、异味;卫生用品齐全、无破损;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地面无明显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蜘蛛网和积灰。
保洁要求:每日早8:00、晚16:00对共用卫生间清洁2次,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快捷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每月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月2次对共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时清洁。室内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灰尘、蜘蛛网,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
4.2垃圾桶、果皮箱
保洁标准:垃圾桶外表完好洁净、无污渍、桶内无异味、垃圾不超过2/3,清收及时;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保洁要求: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抹布抹1次;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4.3道路保洁
保洁标准:道路目视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 灯具目视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保洁要求:每日清扫2次,分别在6:30、16:30前完成;保洁时间不少于6小时,保洁人员往返一周不超过1小时。旱季每周冲洗1次路面,雨季每月冲洗1次,目视道路、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每100m2痰迹控制在2个以内;每100 m2内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3个,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每月清洁2次,目视灯具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4.4 门卫、岗亭、监控探头保洁
保洁标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岗亭墙面、顶面无积灰;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保洁要求:门卫、岗亭每日清洁2次,内外地面拖洗干净,擦洗干净内外门窗玻璃、窗台,及其他台面,室内外墙面每月清洁2次,发现不卫生随时处理,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保安岗亭随时保洁,墙面、顶面无积灰;工、器具排放整齐、有序;监控探头每周擦拭1次,镜头用专用纸,探头外表用微湿的毛巾;擦拭不得刮伤镜片,清洁后镜头光亮洁净,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4.5会议室、活动室
保洁标准:室内窗、窗框、窗台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霉斑;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清洁无损;空气清新。
保洁要求:每两周清洁1次,会议、活动需要随时清洁,并于结束后立即打扫。保持室内窗、窗框、窗台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保持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霉斑;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清洁无损;按要求喷洒空气清香剂,保持空气清新。
4.6 办公区域
保洁标准:窗台、写字台、墙面、座椅无尘土、无污迹、无擦痕;地面无垃圾、地角线无尘、无污迹、边角隐藏处无垃圾、积尘、无发丝;玻璃门、隔断无污迹、无擦痕、无手印;
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污迹、水印。
保洁要求:每日清洁1次,窗台、写字台、墙面、座椅无尘土、无污迹、无擦痕;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污迹、水印;地面无垃圾、地角线无尘、无污迹、边角隐藏处无垃圾、积尘、无发丝;玻璃门、隔断无污迹、无擦痕、无手印。
4.7 保洁用具、用品要求
用于物业管理的设备、清洁用品、用具及公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由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小便池的消毒丸、洗手液、空气清新剂等。对提供的洗手液、卷纸等物品必须使用以下品牌(或经甲方书面同意):洗手液为蓝月亮、威露士、开米品牌;卷纸为洁云、维达、妮飘、舒洁等品牌,有芯90g。以上物品采购必须到大型正规单位进行合格采购,如检查中发现卫生用品不达标,将对物业视情况严重性进行处罚。各类清洗清洁剂必须使用正规厂家品牌产品,品质环保、无污染,无腐蚀性。若发现劣质清洁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服务类)
保安、保洁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方):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
甲方通过招标将 (招标编号 )委托乙方实行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创造整洁、安全、方便、舒适的作息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具体进场日期按甲方通知。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撤离,甲方另行招标。结算服务费用时月服务费用减半,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合同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四)考核标准
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总分100分,月度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3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度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500元扣款并加扣该月度应付服务费用的5%;连续两个月未满80分在满足前述扣款标准基础上加扣当月应付服务费的30% 。(凡涉及95分以下扣分,均从100分起扣)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每考核周期人员平均缺编率超过10%时,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缺编率超过20%时,扣除月度服务费的20%,以此类推。
每月保安人员流动超过2人以上(不含2人)扣款2000元/人,保洁人员每月流动超过1人以上(不含1人)扣款1000元/人,保安、保洁超龄人员按缺岗扣款。
(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②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中标通知书;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
(一)合同价款
双方议定,合同周期内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两年(小写: 元/两年),其中首年合同服务费为 /年;(小写)¥ 元/年。每月单价见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月·人)人数月数合价(元/年)备注
1人员工资项目经理单价包含社保费用(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保洁
保安
水电工
客服
合计两年服务管理费 总投标报价 大写: 元/两年; 小写: 元/两年。

上述费用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保洁服务的工具及耗材(经过业主认可后方可使用)费、电梯地毯购置费、配合招标单位工作【消防、电梯、强弱电、安防、空调及网络系统等维护、维修和年检】、安保设备费(对讲机、警棍、防暴叉等)、工器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维护和更换、服装费、办公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安全、垃圾收集等相关费用、大型活动等应急安全保卫及保洁卫生费用、蚊虫消杀费用、配合业主进行垃圾分类、配合创建文明城市、物资装备费用、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包括室内外垃圾桶、手纸、洗手液等)、培训、仓储、运输及本交易文件相关规定)。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期内,若招标人要求增加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增加人员的费用按相应岗位中标工资标准结算。
合同期内,若甲方要求增加人员,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增加人员的费用按相应岗位中标工资标准结算。
注:费用测算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两年总报价,并分别列表。本次总报价为合同签订的服务费用,根据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滁州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技术岗位最低成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低值。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含医疗救助金),不得以使用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3)乙方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滁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4)乙方人员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健康证)甲方有权在人员入场前核查,所有人员必须符合上述条件、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甲方有权随时核实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如投标供应商无法提供或提供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3%/人(每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则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3%;每发现两人未持证上岗,则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6%,依此类推);
(5)乙方及其员工应服从本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单位的工作安排。
(6)乙方进驻后须对本项目进行彻底保洁。
(二)付款办法
1.付款节点:本项目无预付款。按月考核,按季度结算,结算定义为本季度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若服务不足月,则按天数扣除相应比例。
2.付款要求:乙方应在季度服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现场管理部门提交该周期服务进度付款申请及月物业服务费请款资料明细(按合同总价进行换算),月度服务报告(复印件)及由现场管理部门、监管部门签发的月度现场考核表单(复印件)应作为附件。如审核无误,则在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给乙方。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反考核细则有关条款的行为,经当事人或乙方指定负责人书面确认,或当场摄有影像资料作为凭证的,现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该考评细则上有关规定进行教育与罚款。甲方付款时,罚款金额将从该周期应给付的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合格的请款资料时,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不递交的视为中标单位放弃当月月度服务费,甲方催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微信、QQ、邮箱或信件等,乙方被催告联系人为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合同的最后一期付款申请需经甲方现场考评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内容才能支付乙方。
4.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服务、或全部或部分撤离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服务费用。
三、变更事项处理
所有的变更实行“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
1、服务范围变更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于服务范围的增加或减少,并根据甲方出具的《变更报批单》要求的方案进行保洁保安综合服务。
2、变更费用的计算
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如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应依照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根据补充协议约定进行支付。
该部分内容根据甲方确定的服务方案及合同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四、质量与验收
由甲方按考核标准进行验收。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2.4乙方月考核分连续三次低于80分的,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乙方整改仍无法达标的;
1.2.5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以后的七天之内,未能遵守甲方指示整改到位,则甲方可雇用其他人来进行必须实施的任何有关工作,而这方面发生的经甲方与第三方核证的所有费用,可以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额中扣除;
1.2.6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评比过程中,本综合服务未能达标的;
1.2.7 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1.2.8 业主或客户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且3个工作日内未能有效处理的;
1.2.9如果现场遭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水淹等,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则甲方可雇用其他人来进行必须实施的任何有关工作,而这方面发生的经甲方与第三方核证的所有费用,可以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额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除外;
1.2.10若由于乙方违约雇用第三方来执行保安、保洁服务,甲方可向乙方收取该部分服务报价并可从任何给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
1.2.11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进行现场移交则视同乙方认同甲方移交记录及相应扣款。甲方可从任何应给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
1.3合同提前解除
1.3.1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本项目物业管理权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承包范围的内容、标准做好 (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量化管理,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对物业服务情况打分,将扣除的分值折合成人民币从当月的承包费中扣除。甲方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利,负责制定管理规约,要求业主、承租人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甲方对乙方在 (项目名称)内进行的工作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利,审定乙方拟定的保安保洁服务方案与制度,检查监督乙方保安保洁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乙方实施保安保洁工作,定期对乙方派驻人员按甲方要求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礼貌礼节、工作技能等的培训和教育,并保持记录。
3、甲方对乙方拟进入 (项目名称)工作的员工进行考核,提出是否可进入 (项目名称)工作的意见;
4、甲方有权制止、纠正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作的员工的不良言行,直至禁止该员工进入 (项目名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管理问题。
5、甲方对乙方在工作中因失误、渎职或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物质损失行使全额追偿权;
6、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和人事安排,但乙方所用人员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7、承包期间,甲方应按照合同支付承包费用;
8、甲方可根据工作性质对乙方提供指导性意见,乙方应遵照执行。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受甲方的干涉;
2、乙方有权根据,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甲方审批执行;履行全责保洁管理义务,提供日常保洁服务,积极主动与甲方及现场管理部门协调好清洁卫生工作。履行保安全责管理义务,提供全天候保安服务,积极主动与甲方及现场管理部门协调好安全防范工作。
3、乙方对进入 (项目名称)人员,车辆违反进出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教育、劝阻、制止、纠正;
4、乙方对出入 (项目名称)的人员、车辆、物品等有验证、登记、查询的权利;
5、乙方有取得承包费用、要求甲方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的权利,提供的保安保洁服务质量、人数素质、服装配备应达到约定要求及标准,且不低于乙方承诺的标准;
6、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招投标文件要求,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行业规定,遵守行业标准和规范;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当班保洁人员应协助现场管理部门及秩序维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一旦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乙方及当班保安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第一时间向甲方及现场管理部门报告,在此过程中应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乙方配合甲方设备维护等工作。
7、乙方派往甲方 (项目名称)工作的员工,应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思想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劣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传染性疾病,行动敏捷,责任心强;
8、乙方应按承包范围、标准的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对于甲方要求撤换的保安保洁人员,乙方不得再将其派驻到甲方其它场所工作,同时保证不将从其他客户处从撤换下来的保洁保安人员调到甲方所属场所工作,以保证该工种人员的工作质量。
9、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配制的工作设备,爱护各种设施、公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10、乙方员工在 (项目名称)工作应持证上岗,着装统一整洁,定岗定位,坚守岗位,严禁空班、漏班、擅离职守、迟到和早退,禁止酗酒、打牌、大声喧哗、嬉闹,做到文明值岗,礼貌服务;
11、乙方对所雇用的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
12、乙方应教育其员工安全生产,正确使用工具、设备防止发生工伤事故。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承包期间所需的劳保用品、洗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移交及从甲方及现场管理部门获取的全部档案资料。
14、乙方应合法用工,为服务人员交纳有关费用,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劳务纠纷与甲方无关;
15、乙方有义务教育员工保守业主机密,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讲的不讲;
16、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及工作以外的时间发生意外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及赔偿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惩罚措施(详见《考核评分标准》)
(一)保洁工作
l、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杂物等,违反一次,扣1分。
2、桌椅、物品摆放整齐,办公用品排列有序,违反一次,扣1分。
3、道路、绿化带内无杂物,违反一次,扣1分。
4、雨、雪后及时清扫院内的积水、积雪,违反一次,扣1分。
5、每天上班前,应对保洁范围进行一次清扫,且随时清扫不洁环境,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院内环境优美,整洁,违反一次,扣1分。
6、进入厂区工作以后禁止私自捡废品,违反一次扣1分,罚30元。
7、按时上下班,发现迟到、早退现象1次扣2分,扣款50元。
8、上班期间发现脱岗、未按规定时间休息的扣款30元。
(二)保安工作
l、保安负责门卫室、站岗值勤工作,实行24小时巡查值班,确保责任区安全无事故。违反一次,扣1分。
2、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出入 (项目名称)人员、车辆、物品的验证、登记、查询工作,违反一次,扣1分。
3、切实加强非工作时间和夜间的巡查,检查各单位尤其是重点部位门窗关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未及时巡查,扣1分。
4、提高警惕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做好盘查工作,遇有突发情况或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报告,违反一次,扣1分。
5、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严禁空班、漏班、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酗酒、打牌,贻误值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违反一次,扣1分。
6、严禁在岗睡觉,每违反一次,扣5分并扣500元,以此类推。
7、严禁门岗抽烟、闲聊、玩手机,每发现一项违反一次,扣5分并扣500元,以此类推;
8、与保安室无关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闲谈,每发现一次,扣2分并扣200元,以此类推;
9、遇突发事件,退避、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扣200元。
10、依据现场物业服务工作情况,较恶劣、严重及以上的情况,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三)消防值班人员工作
l、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日常护理,违反一次,扣1分。
2、对设备要定时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查明原因,联系有关人员进行检修,保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违反一次,扣1分。
3、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做好当天情况记录,发现报警时,应及时到达警示地点处理。违反一次,扣1分。
4、当发现火灾时,立即拨打119电话,并采取相应的有关急求措施。违反一次,扣1分。
5、协助做好消防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6、中消控室人员必须双岗持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每发现未持双证上岗,扣5分。
(五)垃圾收集工作
1、垃圾应及时收集装袋,垃圾不外露;每日至少收集2次,未达到要求的,月度考核扣2分。
2、地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无散落垃圾,不得乱堆乱倒;垃圾收容器每半月至少清洗1次,每2日清洁外表面;未达到要求的扣200元,月度考核扣2分。
3. 定期对垃圾收集点喷洒药物灭蚊虫,放置灭鼠药物或器械。投放药物应事先公告,投药点设置显著标识,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消杀频次每于不少于1次。未达到要求的扣200元,月度考核扣2分。
十、其它
1、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还应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合同须至招标管理机构备案。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招标管理部门壹份,其余由甲方及相关部门所执。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则
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总分100分,月度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3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度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500元扣款并加扣该月度应付服务费用的5%;连续两个月未满80分在满足前述扣款标准基础上加扣当月应付服务费的30% 。(凡涉及95分以下扣分,均从100分起扣)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每考核周期人员平均缺编率超过10%时,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缺编率超过20%时,扣除月度服务费的20%,以此类推。
每月保安人员流动超过2人以上(不含2人)扣款2000元/人,保洁人员每月流动超过1人以上(不含1人)扣款1000元/人,保安、保洁超龄人员按缺岗扣款。
附件一
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保安人员工作内容
1.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放火、防盗、防抢、防破坏、放其它灾害的“五防”工作,保证商务中心和员工的安全。
2.切实作好重点和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在特殊时期要加强警卫和维护现场正常秩序。
3.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卫教育,宣传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制度,树立员工的安全意识。
4.加强对现场的巡视,确保客户的财产人生安全。
5.认真落实每项安全工作,如有不符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即刻制止及时汇报,落实装修巡查和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6.加强安全、消防知识学习、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及时处理安全方面的漏洞和问题,对隐患、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 保安人员工作标准
1.保安人员上班期间需穿保安服。
2.不许留胡须,不留长发。发梢不过衣领。不染有色头发,耀眼颜色头发。
3.保安人员要站有站姿,走有走势。行走时抬头,挺胸、收腹,双目平视。站立时应两腿树立,两脚并拢或自然分开10-15厘米,抬头挺胸,双目平视。双臂自然下垂,两手交于腹前,左手压右手背,精神饱满,端庄大方。
4.不得在工作期间办私事,无事不打电话。
5.不得空岗。
6.不得抱肩,手叉兜,双手叉腰。
7.上岗期间不能哼歌曲,打口哨、打响指、伸懒腰等有失职业形象的动作,不得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8.不能在任何场合与外部人员大声喧超,吵架,骂架,打架。
9.保安人员要服从管理,不得侮辱威胁管理人员。
10.在巡查中必须做到“三勤、三块。六查看”,即:勤讲、勤转、勤检查:眼快、手快,脚腿快:查电源,查隐患,查死角。查吸烟,查破坏违规。
11.工作期间不得无辜长时间停留一处,注重现场巡视,不得聚众谝闲、聊天,认真做好保安工作,做到四眼观四路,耳听八方。
12.礼貌用语,细心解释,不得与任何人员发生冲突,吵架,骂架、打架。
1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下班期间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14.工作期间需要佩戴工作牌。
15.工作时要做到迅速、准确、有条不絮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拖泥带水,杂乱无序。
附件二
保安服务考核表
项目序号考核细则考核分值扣分细则扣分情况
人员 组织1专职安全护卫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1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第9项发现一项扣5分
2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掌握基本安全护卫技能,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项目护卫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学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3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安全护卫工作,无犯罪记录;
4当班时应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5安全护卫人员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
6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动作规范,在执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玩手机, 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在岗看书、看报、闲谈,不做与无作无关的事情。
7举止应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
8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9新员工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消防管理人员、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门卫1门岗保持干净、整洁,物品、工具摆放整齐;2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
2门岗24小时值班,立岗在指定位置、指定方向立岗(跨立姿势),无离岗、脱岗;
3立岗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两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倚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4做好来访人员接待,敬礼问好,询问所要访问的业主房号及姓名,通过可视对讲联系业主,若属实,可登记放行;登记内容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工整;
5门岗规定范围内不得有车辆停放,标准交通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进出项目;保持进出口有序、畅通,无拥堵;外来临时车辆凭临时卡进入,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工整。
6阻止4吨及4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项目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家车辆除外);
7大件物品凭《大件物品放行单》检查、核对、放行,《大件物品放行单》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完整;
8门岗周边秩序有序及卫生;
巡逻1巡逻白天不少于6次,夜间不少于6次巡逻时发现异常,处理时间2小时内完成。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记录;1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
2维护项目内的公共秩序,排查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检查并看管好项目内公共设施设备、车辆及物品,防止丢失或损坏;
3对项目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设法擒获或控制偷盗等犯罪分子;
4对项目内散发广告、践踏草坪、乞讨、捡垃圾等闲杂违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5制止项目内发生的打架、滋扰事件;巡楼时对异味、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处置;
6负责火警、匪警、盗警的验证和处置;
7巡查各岗位执勤情况,协助处理异常问题;
8巡视符合规范、装修现场巡视符合规范
9如遇紧急事件,执行《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其他防范措施1设有业主(使用人)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
2接到报警信号,确认后管理处应立即派人赶往现场查看,予以恰当的紧急处理;
3涉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维持项目正常生活秩序,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5对项目内外围边界、角落、车库、道路的照明设施加强维护,保持必要的照明;
6建立空置房屋、设备室、垃圾房、杂物房巡查、钥匙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
交通、 车辆 管理1维持交通秩序,使用标准交通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进出项目;1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
2保持进出口有序、畅通,无拥堵;外来临时车辆凭临时卡进入,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工整。阻止4吨及4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项目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家车辆除外);
3宣导进入项目内的车辆不超过15km\h慢行、禁鸣喇叭,并指挥车辆按规定方向靠右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停放整齐;
4在纠正司机乱停乱放时,应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要求司机将车停放到指定的停车位置;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6非机动车辆必须统一在指定区域停放。
消防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5分;可倒扣;发生责任性消防事故则整项为0
2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每日对项目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项目经理在记录上签名;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应做好应急措施。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及上墙文件齐全,无破损;环境、设备整洁、无灰尘;物品、工具排放整齐、有序; 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监控录像调阅、拷贝符合规范,做好保密工作; 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区域内监控、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报修并作好记录;认真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反应时间不得超过五秒,做到快速传报,准确记录,有警必查,查必有果;监控中心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记录清晰详细、完整,内容真实;如遇紧急事件,执行《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5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协商解决;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抄报总经理层。
6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巡逻人员定时巡查动火现场;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置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7制定义务消防队员管理制度,定期更换义务消防队员名单每年4月、11月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法规、法规,消防灭火器材训练。
8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制定的预案,每年4月、11月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会议1月度例会(指定人员如不能参会则由上一级领导代为参会并书面通知甲方)2每缺席一次扣2分;可倒扣
2联席会议
资料 台账1人员组织计划8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不完善扣0.5分
2保安服务管理方案
3保安维护管理制度、规范
4设施设备台账及维护记录
5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6服务工作记录
考核得分
扣款金额(元)
外包单位意见项目管理处意见

注: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总分100分,月度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3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度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500元扣款并加扣该月度应付服务费用的5%;连续两个月未满80分在满足前述扣款标准基础上加扣当月应付服务费的30% 。(凡涉及95分以下扣分,均从100分起扣)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每考核周期人员平均缺编率超过10%时,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缺编率超过20%时,扣除月度服务费的20%,以此类推。
每月保安人员流动超过2人以上(不含2人)扣款2000元/人,保洁人员每月流动超过1人以上(不含1人)扣款1000元/人,保安、保洁超龄人员按缺岗扣款。
附件三
保洁管理服务要求
一、保洁人员工作要求
1、各岗位员工须着本岗位制服上岗(指定样式),佩戴铭牌,着装整洁统一。
2、头发应保持自然颜色和样式并且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头发不过衣领,女员工发长过肩者必须扎起,刘海不得遮住眼睛。
4、保持口腔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女员工应化淡妆上岗。
5、男员工不得蓄胡,保持面部整洁干净。当班时间不得使用较强气味的发胶。
6、指甲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7、饰物只能佩戴结婚或订婚戒指、小耳钉及手表。
8、清洁作业时,清洁工具摆放在适当位置,不得放在路中间或阻碍其他人员通行的部位(尽量放在墙边或一角并在可视范围内)。
9、服务过程中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遇到业主要主动礼让。
10、清洁时适当避开业主聚集的区域,待业主离散后在予以清洁。
11、制定卫生保洁管理规定、消杀规定、质量标准、操作流程、检查及预防纠正等管理制度。
12、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实行责任制,保洁内容和标准明确,不留死角。
13、设置专人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日抽查不少于1次,一月内应检查到所有单元楼层。检查记录应完整。
14、配置可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宜设置分类标志。住宅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庭院内合理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放置位置固定。
15、清洗保养地砖、墙面等保洁作业时,应放置“正在保洁”、“小心地滑”等警示标识。
16、雨后及时清扫道路上的积水。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17、保洁服务人员发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时,应及时报修。
18、2米以下玻璃洁净无明显污迹、无灰尘、保持光亮;窗框、门框无积灰、无污垢、无水渍;顶面、墙面无蜘蛛网、无灰尘;灯具目视灯罩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 地面、踢脚线目视无杂物、无污迹;无擅自占用现象;开关面板无污渍、无积灰、保持光亮;消火栓箱无积灰、无杂物、无污迹。
19、轿箱四壁及厅门:目视基本干净,无明显手印、污迹,用手触摸无明显污迹;地面垃圾杂物、保持洁净;不锈钢无色差、无手印、无灰尘、保持光亮;电梯按键无灰尘、无污迹。
20、公共区域灯具、天花板无积灰、无水渍;电梯地坎无垃圾、无积灰、保持洁净;玻璃镜面基本光亮、无明显手印、污迹。
21、雨季或台风来临之前,突击对天台屋面落水口进行清理,雨后对屋面展开检查是否有杂物堆积堵住落水口。
22、生活垃圾宜分类收集;垃圾不外露;地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无散落垃圾,不得乱堆乱倒;垃圾收容器每日至少清洗1次,无油污;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指定位置堆放装饰装修建筑垃圾,堆放整齐,每2日清运1次。
23、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针对灭蚊、蝇、蟑螂、灭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除四害计划。定期对沟、渠、井、垃圾收集点喷洒药物灭蚊虫,放置灭鼠药物或器械。投放药物应事先公告,投药点设置显著标识,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操作人员和业主(使用人)安全。消杀频次每年不少于3次。
24、共用卫生间保洁;通风换气,冲洗烟灰缸、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新的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抹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喷洒空气清新剂或香水,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
附件四
保洁服务考核表
项目序号考核细则考核 分值扣分细则扣分情况
服务人 员行为 规范1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与公共管理规约101-6项每发 现一次扣1 分; 7-8项每发现一次扣10分;
2统一着装标识、着装整洁;配套出入证
3非工作时间段不在辖区内逗留、 玩耍,不在公共部位坐、卧、乱扔、乱放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等
4未经现场管理部门书面允许,擅自承接本服务辖区内客户委托的任何服务工作
5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到
6与甲方下属人员、本物业客户争吵
7与甲方下属人员、本物业客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
8损坏第三方人员、甲方、及现场公共部位设备或者财产;
楼道 保洁1台阶目视表面防滑槽无积灰、侧面立面无污渍、无鞋印;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地面:目视无杂物、污迹;踢脚线无明显污渍、无积灰;目视灯罩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
3扶手:目视无积灰、无污渍、无积垢、无粘贴物;
4顶部及墙面:无蛛网,无浮尘、安全出口无积灰;
5标识:无污垢、无粘贴物、无积灰;
电梯及 电梯厅 保洁1轿箱四壁及厅门:目视基本干净,无明显手印、污迹,用手触摸无明显污迹;1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
2地面:垃圾杂物、保持洁净;
3不锈钢:无色差、无手印、无灰尘、保持光亮;
4电梯按键:无灰尘、无污迹;
5灯具、天花板:无积灰、无水渍
卫生间 保洁1保洁时悬挂醒目标识;1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2分
2卫生洁具清洁,无水迹、无黄渍、头发、异味;
3墙面四角干净、无蛛网,有字及时清洁;
4墙壁地面无脚印、 杂物;
5室内无明显异味、臭味;
6地面无明显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无蜘蛛网和积水
标识、 雕塑、 宣传牌、 信报箱1标识、宣传牌无污渍、无积灰,不损伤被清洁物;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信报箱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休闲、娱乐、健身 设施1配套设施及座椅:无明显积灰、扶手栏杆无明显污迹、无蛛网;2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设施、设备无脱焊、脱漆、断裂及其他安全隐患;
3设施表面干净, 无灰尘污渍、 锈迹, 目视游乐场内及其周围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垃圾 桶、果 皮箱1垃圾桶外表完好洁净、无污渍、桶内无异味、垃圾不超过2/3,清收及时;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
3垃圾桶、果皮箱无明显污迹、油污,无明显异味。
垃圾收集 收集 与处理1日产日清、地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无散落垃圾;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垃圾分类收集,对于可回收物资应当回收利用;对有毒物质分离特殊处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
3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 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4废弃涂料、油漆等流质性垃圾在运送途中注意容器的封闭,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5垃圾收集车表面洁净,无污染,全封闭,无垃圾外溢、气味四散、垃圾洒落
停车 场、车 库或 车棚 保洁1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无异味、空气流通;天气泛潮时及时摆放“小心地滑”提示牌;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墙面、管线基本无污迹、无积灰;
3管道:油漆无脱落、无锈迹;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
4灯具: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
5排水沟:无杂物堆积、保持畅通
道路 保洁1道路:目视人行道无垃圾、无杂物、积水、积雪、污渍、泥沙;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灯具:目视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灯座明亮清洁。
景观 水池1水质:池底无淤泥、无青苔、无沉淀物、无垃圾杂物、保持水质清澈见底;2每发现一项1分
2配套设施:瓷砖、灯饰、水泵、喷头、电线、大理石表层无青苔、污垢;
3池底:无脏物、垃圾;清洗喷水池地面、清洗池底鹅卵石、周围地面等;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绿化带 保洁1地面基本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每100m2痰迹、烟头、纸屑平均不超过5个;
3花坛表面洁净无污渍, 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
门卫、 岗亭、 监控探 头保洁1保持墙、地面干净、光亮、整洁;3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岗亭墙面、顶面无积灰;
3镜头光亮洁净, 探头外表干净无灰尘。
卫生 消杀1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1分
2目视无苍蝇在飞;
3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1%。
天台、屋面1屋面无垃圾杂物、无杂草生长、无青苔、整洁干净;2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门厅 保洁1门厅玻璃:2米以下玻璃洁净无明显污迹、无灰尘、保持光亮;窗框、门框无积灰、无污垢、无水渍;10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顶面、墙面:无蜘蛛网、无灰尘;
3灯具:目视灯罩无积灰、无蛛网、无死蚊虫;
4地面、踢脚线:目视无杂物、无污迹;无擅自占用现象
5开关面板:无污渍、无积灰、保持光亮;
6消火栓箱:无积灰、无杂物、无污迹。
会议 室、 活动室 保洁1地面整洁,家具放置整齐,光洁无灰尘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室内窗、窗框、窗台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破损
3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浮灰、破损、蛛网
4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 清洁无损
5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灰尘、霉斑
6按要求喷洒空气清香剂,保持空气清新
办公 区域1窗台、写字台、墙面、座椅无尘土、无污迹、无擦痕5每发现一项不合格项扣1分
2玻璃门、隔断无污迹、无擦痕、无手印
3地面无垃圾、地角线无尘、无污迹、边角隐藏处无垃圾、积尘、无发丝
4不锈钢无灰尘、水迹、污迹、水印
资料 台账1月度计划5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不完善扣 0. 5分
2保洁服务管理方案
3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4服务工作记录
考核得分
扣款金额(元)
外包单位意见项目管理处意见

注:1、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总分100分,月度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3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度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500元扣款并加扣该月度应付服务费用的5%;连续两个月未满80分在满足前述扣款标准基础上加扣当月应付服务费的30% 。(凡涉及95分以下扣分,均从100分起扣)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每考核周期人员平均缺编率超过10%时,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缺编率超过20%时,扣除月度服务费的20%,以此类推。每月保安人员流动超过2人以上(不含2人)扣款2000元/人,保洁人员每月流动超过1人以上(不含1人)扣款1000元/人,保安、保洁超龄人员按缺岗扣款。
附件五
苏滁商管秩序管理服务(保安)固定扣款表
固定扣款项序号检 查 考 核 项 目扣款金额备注
1着装统一,干净整洁,发现着装不统一,服装脏乱差等情况,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2认真做好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物品的验证、登记、查询工作,有漏登记、漏查询的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3切实加强企业非工作时间和夜间的巡查,检查各单位门窗关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处理不及时或巡查不到位造成企业损失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4提高警惕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做好盘查工作,遇有突发情况或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未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扣款300元
5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严禁空岗、漏班、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不得酗酒、打牌,贻误值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6值班期间在岗人员不允许睡觉,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7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坐姿不正、玩手机、聊天、吃东西、抽烟等情况,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8进出车辆停放整齐,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标准交通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进出项目;保持进出口有序、畅通,无拥堵;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做好登记;登记内容详细、齐全;字迹清晰工整,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扣款200元。
9维护项目内的公共秩序,排查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检查并看管好项目内公共设施设备、车辆及物品,防止丢失或损坏。违反一次扣款300元。
10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日常护理,设备要定时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查明原因,联系有关人员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良好的运行伏态。违反一次扣款500元。
11消防控制室24小时持证上岗,做好当天情况记录,发现报警时,应及时到达警示地点处理,处理不及时或不熟悉处理流程的,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备注:直接扣款项为当月考核支付金额基础上直接加扣费用,当月发生当月扣款。
考核人: 外包单位负责人: 考核时间:
附件六
苏滁商管保洁管理服务固定扣款表
固定扣款项序号检 查 考 核 项 目扣款金额备注
1办公桌椅、办公用品摆放杂乱,档案资料分类不明确,月度计划、年度计划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记录不准确发现一次扣款300元。
2外围道路地面每5平方以内发现一处烟头、纸屑、痰迹、杂物等扣款100元。
3垃圾房、垃圾桶定期清理消杀,发现脏乱差有异味等情况,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4绿化带内发现杂物、乱堆乱放,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5室内大厅、门厅、玻璃、卫生间、楼梯道、电梯轿厢、屋面等无蜘蛛网,无污渍、无异味、无垃圾,按办公楼标准进行每日保洁工作。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6屋面每年定期清理:发现屋面有垃圾、漂浮物等,因泥土未及时清理堵塞雨水口等情况的发现一次扣款300元。
7雨、雪后道路积水、积雪及时清理,发现一次未及时清理的扣款200元。
8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或清运过程中车辆未密闭,有抛洒、滴漏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款 200元。
9室外雨水箅、雨水沟及时清理,发现有落叶、垃圾、烟头等,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10非工作时间段不在辖区内逗留、玩耍;工作时间不得聚岗聊天、吃零食、玩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11不在公共部位坐、卧、乱扔、乱放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等,发现一次扣款50元。
12未经现场管理部门书面允许,擅自承接本服务辖区内客户委托的任何服务工作,发现一次扣款500元。
13统一着装标识、着装整洁,发现未按要求着装者,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备注:直接扣款项为当月考核支付金额基础上直接加扣费用,当月发生当月扣款。
考核人: 外包单位负责人: 考核时间:
附件七
工程维修服务考核表
分类序号考核标准评分标准扣分情况
基本工作要求(30分)1按要求着装且干净整洁,佩戴工作牌、使用文明用语,精神面貌良好。此处共30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
2办公室卫生整洁,工具摆放整齐。
3个人身体素质良好,无不良嗜好,具备水电、土建等相关知识。
4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培训等。
设施设备养护要求 (30分)1制定年度维修保养计划,按照要求落实巡查、维修保养工作。此处共30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可倒扣。
2设施设备巡检记录、进出机房、维修等记录清淅、准确。
3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隐患问题及时上报,设备完好率98%以上。
4管理的设备房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备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5维修响应及时,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后及时清理现场。
重点工作要求(40分)1客户有效投诉0次。此处共40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5分,可倒扣。
2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不得无故推诿。
3严禁私自违规变卖维修废料及其他材料的行为。
4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私自向住户提供有偿维修、收取维修费用。
考核得分
扣款金额(元)
外包单位意见项目管理处意见

注:1、甲方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总分100分,月度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3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度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500元扣款并加扣该月度应付服务费用的5%;连续两个月未满80分在满足前述扣款标准基础上加扣当月应付服务费的30% 。(凡涉及95分以下扣分,均从100分起扣)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每考核周期人员平均缺编率超过10%时,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缺编率超过20%时,扣除月度服务费的20%,以此类推。
附件八
费用扣款确认单
项目名称
外包方名称
合同编号
本期扣款 金额(大写)
附件:扣款说明 1、保安月度考核得分为 分,扣款 元; 2、保洁月度考核得分为 分,扣款 元; 3、水电工程月度考核得分为 分,扣款 元; 4、固定扣款 元。 年 月份累计扣款合计: 元。
项目管理处: 日期: 外包方确认: 日期:
分管领导审核: 日期: 总经理审批: 日期:
备注: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服务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和评分, 月度考评与月度服务费的支付和奖罚挂钩。 总分100分,月度考评分在95分以上则全额支付服务费;月度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95分以下则按每分300元扣除月度服务费款;月度考评分在80分以下则按每分500元扣款并加扣该月度应付服务费用的5%;连续两个月未满80分在满足前述扣款标准基础上加扣当月应付服务费的30% 。(凡涉及95分以下扣分,均从100分起扣)并限期整改,如第三月月考评分仍在80分以下则终止合同。每考核周期人员平均缺编率超过10%时,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将扣除月度服务费的10%,缺编率超过20%时,扣除月度服务费的20%,以此类推。 每月保安人员流动超过2人以上(不含2人)扣款2000元/人,保洁人员每月流动超过1人以上(不含1人)扣款1000元/人,保安、保洁超龄人员按缺岗扣款。

附件九
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项目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养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本项目确保下列人员负责现场日常管理工作: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
二、作业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如下:
1、作业单位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本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时,项目经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按现行规定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工作期间未经苏滁商管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2、作业单位应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工业坊厂区、公寓、商务中心等基本安全条件和状况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作业单位必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
3、建立和完善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每个分解目标必须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确保目标实现。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及保证措施必须报苏滁商管备案。
4、作业单位在进驻服务准备的同时,必须具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用工合同、社保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及以上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合同清单。
5、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服务前由项目经理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部位及特殊的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工序要重点交底,交底后由相关作业人员在交底表上签字确认。该交底表应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统一保存,备案待查。
6、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组织养护,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作业人员上岗作业。
7、切实做好“安全三上岗”制度,上岗前由班长进行安全交底,上岗时班组安全员进行上岗巡回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每周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工作。培训记录必须有被培训对象签字,记录备案等查。
8、作业单位项目部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同时根据季节环境和施工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消除养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所查问题必须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负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报苏滁商管审查。
9、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消控室值班人员、巡逻车驾驶员、保洁工具车驾驶员等)必须提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明,具备上岗操作的技能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以上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证件必须在项目开始前报苏滁商管审核并向管理单位提供复印件备案。对在服务中出现问题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上岗操作。
10、作业单位应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暴雨大雪天气、集体聚集疏散、火灾等应急预案。
11、项目开始前,所有的机械化设备等必须向管理单位申请报验进场,苏滁商管应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国家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进场机具的使用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持证操作,禁止违规操作使用。苏滁商管应进行现场的检查监督,对屡教屡犯人员勒令撤离现场,对作业单位警告或处罚直至勒令停工、清场,严格保障项目的安全。
13、设备、工具等耗材的使用及存放的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并应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使用制度。
三、本项目安全隐患的处罚办法:
1、作业单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属严重违规,罚款 5000 元,开具《整改单》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检查发现作业单位安全监管不力,存在安全隐患,一次罚款 200-500 元。 养护作业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作业单位未及时整改,作业单位一次罚款 2000 元。
2、风险较大养护作业现场(抗冰除雪等)无项目经理、安全员,发现一次罚款 2000 元,并限期整改。
3、风险较大养护作业现场(抗冰除雪等)无方案或未进行演练即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 2000 元。
4、项目配套设施(如工具房、环卫管理房、公厕管理房等)中违反用电规程的,属重大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
5、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正确或未佩戴,属一般隐患,发现一次罚款 100-200 元。
6、使用不合格设备,存在较大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
上述对作业单位的罚金于月度进度款项中直接扣除。
四、本项目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
1、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作业单位按照滁州市和中新苏滁高新区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将其清退出场。
2、作业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养护中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及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条款负相应责任,同时清退出本服务项目。作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委派项目经理、安全员。
3、如服务作业中出现人员伤亡,管理单位有权代作业单位处理事故,并动用适当比例(视事故大小)进度款项作为事故预处理费用,该费用由作业单位承担,在月度进度款中暂停支付。
4、作业单位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对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立即更换,除按有关规定处理以外,同时取消该作业单位在苏滁商管两年的投标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 (项目名称)保安、保洁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管理单位、作业单位的双方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 (项目名称)保安、保洁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为管理单位与作业单位签订的《 (项目名称)保安保洁综合服务委托合同》的附件,与《 (项目名称)保安保洁综合服务委托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作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4)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 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9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9项情形)
七、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
八、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九、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十、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一、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或(2)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安徽)网站(网址https://credit.ah.gov.cn/xinyongfuwu/index.html),获取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本封面不采用,以系统封面为准)
年 月 日
目 录
(1)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
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
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1、技术标暗标包括封面和正文,不设空白页。封面及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
2、技术标暗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不算在页数要求内;
3、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正文页码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居中。单位符号中有上下角标要求的,必须在相应位置做角标;
4、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0.2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三、商务标格式文件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投标价\服务期总投标价 (大写): 元/两年 (小写) : 元/两年 单价 (大写): 元/年 (小写) : 元/年 服务期: 具体进场日期按招标人通知。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中标人在合同终止后半月内搬离,招标人另行招标。考核合格,继续服务,并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80分以下即为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因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不再续签合同的,结算服务费用时月服务费用减半,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编号)”项目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两年服务费: (大写), 元/两年(小写) 【其中每年: (大写), 元(小写)】;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经理: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 ,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3 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元/月·人)人数月数合价(元/年)备注
1人员工资①项目经理12单价包含社保费用(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②保洁12
③保安12
④水电工12
⑤客服12
2第一年税金(①+②+③+④+⑤)*6.72%12
第二年税金(①+②+③+④+⑤)*6.72%12
3第一年物业管理费投标报价(1、人员工资+2、第一年税金)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第二年物业管理费投标报价(1、人员工资+2、第二年税金)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合计两年物业管理费总投标报价 大写: 元/两年;
小写: 元/两年。

填表须知: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2、投标人报价必须包括完成合同内容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所有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和社保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滁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最低标准: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1930元/月(包含工资、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②企业应承担的社保不得低于970.51元/月;③投标人税金统一按一般纳税人核定标准计算(税率按6.72%计入);④本项目统一按此标准计算,各投标人存在的差额部分自行考虑承担。请各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价格,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投标时充分考虑企业利润,如因企业漏报或主动让利,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考虑服务期限内物价上涨及人员费用增长因素,实行包干制成本核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和其他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附件6
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④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可通过 “信用中国(安徽)”网站信用报告核验系统 ( https://credit.ah.gov.cn/xinyong-fuwu/xvbahv/index.html)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或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的企业在省外有失信行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
(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
(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
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
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
(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
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
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
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
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
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
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
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
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
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
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
(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中新苏滁高新区东升邻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人:滁州市苏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李慧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1月3日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