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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化念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峨山县化念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峨山县化念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峨山县化念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855a568b-9114-4098-a723-f433e673b3c5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855a568b-9114-4098-a723-f433e673b3c5
建设规模: 9946.22万元855a568b-9114-4098-a723-f433e673b3c5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峨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6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4067665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峨山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晟和项目管理(玉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300329001001
标段名称: 峨山县化念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10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8 09:30
开标地点: 峨山县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006.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5858.67 ㎡(约 23.78 亩),总建筑面积10286.43 ㎡,设计规模为 20 个教学班、600 名在园幼儿,共设置 4 栋单体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 10091.55 ㎡,其中 1#教学楼5143.32 ㎡,2#教学楼 953.46 ㎡,3#教学楼 1728.74 ㎡,后勤服务综合楼建筑面积 2145.09 ㎡、值班室建筑面积 38.86 ㎡,连廊面积 82.08 ㎡。具体以实际实施范围及投资批复为准。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峨山县化念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次)的全部设计工作,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且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全过程技术服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配合甲方取得相关部门批复、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包含竣工图的绘制)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至工程验收合格后项目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1#教学楼5143.32 ㎡,2#教学楼 953.46 ㎡,3#教学楼 1728.74 ㎡,后勤服务综合楼建筑面积 2145.09 ㎡、值班室建筑面积 38.86 ㎡,连廊面积 82.08 ㎡场地平整、基础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含二次精装修)、消防工程、室外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配套及其它配套附属工程、设备采购、家具采购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 2 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 a.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a、b所述的其中一项即可。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施工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 a.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满足上述a、b所述的其中一项即可。 ②.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六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6、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在实施项目)至少(含)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注:联合体投标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投标人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 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代理机构进入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分别进行查询】。以上网站外的截图内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9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 2 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18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平竞争审查.pdf2023-09-26 15:33:34
2招标备案表.pdf2023-09-26 15:33:31
3招标公告.pdf2023-09-26 15:44:5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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