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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2-00062
项目名称: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交货期: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堆肥完成后,中标单位无偿的将肥料发放给设施农业用户。
★14项目实施完成后,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本项目要求的1700吨秸秆堆积肥。
(4)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有机物料腐熟剂7吨、 微生物菌剂7吨(配比1:1)
1.低温复合微生物发酵菌剂符合耐寒能力强、活菌数量多、起始发酵温度低、升温快、发酵周期短。剂型为液体或粉剂,腐解效果需符合NY/T2722-2015的要求。
1.1起始发酵最低温度≥5℃
1.2发酵启动时间≥5d
1.3完成发酵时间≥20d
1.4发酵温度峰值≥70℃
2.液体或粉剂产品技术指标需符合以下要求。
2.1液体为无异臭味
2.2液体或固体菌剂有效菌数≥4×108cuf/g
2.3霉菌杂菌数≤3×106个cuf/g
2.4液体杂菌率≤10%,固体杂菌率<20%
2.5固体水分≤35%
2.6固体细度≥80%
2.7纤维素酶活≥30.0U/ml
2.8蛋白酶活≥15.0U/ml
2.9淀粉酶活≥10.0U/ml
2.10液体pH5.0-8.5,固体pH5.5-8.5
3.粉剂产品无害化指标需符合以下要求。
3.1大肠菌群≤100个/ml(g)
3.2蛔虫卵死亡率≥95%
3.3汞及化合物(以Hg计)≤5mg/kg
3.4镉及化合物(以Cd计)≤10mg/kg
3.5铬及化合物(以Cr计)≤150mg/kg
3.6砷及化合物(以As计)≤75mg/kg
3.7铅及化合物(以Pb计)≤100mg/kg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国家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14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红山街道新世纪社区(顺泰花园)04幢1单元1层01011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495238223@qq.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666000201000033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21-706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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