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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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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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BJJZ-G2024-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采购文件:疑问/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9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疑问/询问回复时间:2024年05月2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疑问/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疑问/询问回复时间: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4-05-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BJJZ-G2024-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1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23日,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采购文件:疑问/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9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疑问/询问回复时间:2024年05月24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疑问/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9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疑问/询问回复时间: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
2024-05-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