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金安区)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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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金安区)质量安全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1、原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技术分:“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项目组不少于3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常驻现场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混凝土工程专业、机械电气专业、量测专业、金属结构专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未提供不得分;②同一人获得多项专业证书可以重复计分;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④以上人员都必须是响应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在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过去6个月以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项目组不少于3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常驻现场的其他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混凝土工程专业、机械电气专业、量测专业、金属结构专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②同一人获得多项专业证书可以重复计分;③以上人员都必须是响应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在响应截止日所属月份(含)过去6个月以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请各潜在参与企业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其他信息。由此给各潜在参与企业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
安徽立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