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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 5 个村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G2024-JC-09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1.2799 万元,招标人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拆旧区共涉及 7 个地块,总面积 5.4362 公顷,复垦规模 5.4362 。(以实际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 5 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 证书等)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 3 年指 2021
年-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除外
2.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 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5 社会保险费: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6 信誉要求:近两年指 2022 年-2023 年度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 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未撤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企业,不得参与项目投标)。2.7 失信信息查询: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 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8 公司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提供拟 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 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普洱市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 333 号 12 幢 12-9 号商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均应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景谷县滨河东路 14 号景谷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景谷县滨河东路 14 号景谷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 5 个村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财政部令第 74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的委托,对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 5 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编号:CG2024-JC-09 号)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景谷县勐班乡安乐等 5 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估算投资:41.2799 万元;
3、工 期:90 日历天;
4、工程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拆旧区共涉及 7 个地块,总面积 5.4362 公顷,复垦规模 5.4362 。(以实际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
6、项目地址:景谷县勐班乡;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响应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景谷县滨河东路 14 号景谷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 证书等)
2.3 财务要求:投标人 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 3 年指 2021 年-2023 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除外
2.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 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5 社会保险费: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6 信誉要求:近两年指 2022 年-2023 年度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 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未撤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 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企业,不得参与项目投标)。2.7 失信信息查询: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 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 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8 公司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提供拟 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
5.1 地点: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 大道 333 号 12 幢 12-9 号商铺)
5.2 报名及获取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 县威远镇森林大道 333 号 12 幢 12-9 号商铺)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装订成 册均应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5 月 29 日上午 9 时 00 分。6.2 地址:景谷县滨河东路 14 号景谷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谈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网站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 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文明路 34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 大道 333 号 12 幢 12-9 号商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管理部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路 4 号
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刀3名)
盖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景源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文明路 34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 333 号 12 幢 12-9 号商铺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917913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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