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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1、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00-02061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0,000.00
最高限价(元):5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001包服务需求:
(1)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7号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采购人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支付100%的合同款。
(3)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交付后由采购人组织查验。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 服务内容:
一、 服务范围
铁岭市中心城区,包括银州区、新城区、铁南工业园区、高新区、台湾园以及清河区。
二、 体检要求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等国土空间法定数据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部制定发布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和《城区范围确定规范》等统一标准,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安全、绿色、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六个维度33项基本指标、891项推荐指标,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指标体系,重点围绕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实施保障六个方面内容,开展规划预期目标与规划执行情况的比对分析,制定年度建设和整治行动计划,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对策。
三、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1年
《城区范围确定规程》2021年
《城区范围确定工作成果汇交要求》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铁岭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四、 成果要求
包括城区范围矢量文件、系统上报指标、体检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
五、人员配置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2.拟派项目组工作人员配置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组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应为城市规划专业,人数最少3人。
3.本包须国家颁发的注册城乡规划师2人。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均须加盖社保行政部门公章。
(相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7号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641195114@q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181041019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孟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henshibo1982@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项目服务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135004094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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