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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教育局沛县中小学校舍鉴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JSPY-C2024-0002 
项目名称:沛县中小学校舍鉴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共分为2个采购包;本项目采购包一不接受单价超过9元/平方米的报价。最终鉴定总价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本项目采购包二不接受单价超过9元/平方米的报价。最终鉴定总价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采购需求:
对全县近五年未鉴定校舍排查梳理后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分批次实施鉴定工作,初步统计总鉴定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具体鉴定面积按照鉴定测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023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CMA资质(提供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提供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CMA资质(提供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2.供应商需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提供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3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5-3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北京时间10:00)前。
(二)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05月21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年05月21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3号楼1-131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五)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643c5b768ab4b3f971e7c1d6642e37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沛县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2号
联系人:宋体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3号楼1-131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单位:江苏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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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48061336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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