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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转让(第三次)【正式披露公告】
标的名称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
项目编号 GN23-06Y-CQ-ZCJY003 转让方类别 法人
标的编号 GN23-06Y-CQ-ZCJY0030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价款形式代码 其他形式
公告类型 挂牌披露 挂牌价格 13260000.000000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C01 价格单位
资产类别(实物) 房产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网上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肇庆市广宁县 挂牌期间 3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肇庆市广宁县 挂牌日期 2023-06-07 00:00:00
交易机构名称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机构代码 12441200065195136X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方名称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媒介 网上
转让方代码 11441223736157908T
转让说明事项

详见附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4185fe8d-79e4-4a69-a310-38f0d0c3b752
公告内容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工程项目废
弃砂石土转让(第三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GN23-06Y-CQ-ZCJY003




标的号


标的名称


(立方米)

竞买
保证金
(元)

挂牌价
元)

1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

3104700

265

1326





每次出价增幅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公告期

2023年6月8日8︰30分至2023年6月26日15︰30分止


保证金起、止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6日15︰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zqsggzy.com)


标的展示时间

2023年6月12至13日,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758-866083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位于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即广宁县体育中心对面,S263东侧)。具体详见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和禧资咨询字[2022]03号。该标的分别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3日,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挂牌交易流拍,现第三次挂牌转让。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网上挂牌电子竞价。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合同

按本中心通知的时间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实物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资产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负责人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资产转让权属比例%


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

/

杨茂杰

广宁县人民政府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转让方内部决议

关于同意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起拍价下调的请示宁自然资(请)[2022]228号。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部门

广宁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起拍价下调的批复》宁府函[2023]12号;《关于延长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拍卖清运时限的批复》宁府函[2023]37号;《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新区体育南路地段(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工程项目废弃砂石土循环利用处置继续挂网的批复》宁府函[2023]69号。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年6月30日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1、标的交易转让等环节产生涉及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交。
2、竞得人必须按本中心通知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及需缴交的各项税、费,否则视为违约。成交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1%向转让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3日,经催缴后仍不能付清的,转让方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及解除合同,竞得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需要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其余约定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资产交易合同》。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标的交付时间:竞得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缴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该标的按现状交付给竞得人,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
2、为保障广宁本地砂石市场供需平衡、价格稳定,本批次拍卖砂石土将优先供应本地市场,乙方必须供本地消化后,余量再考虑外运销售。该批砂石土批发及最终售价不得远低于或高于本地市场同类同质砂石土市场交易价。
3、竞得人要按照谁清运谁治理的原则,无条件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清运过程中,竞得人不得外运废弃土或垃圾等到标的所在地堆放或填埋(原则上只能空车入场,合法装载离场),不能对周边地质和生态环境有影响或破坏,清运结束后,必须严格按有关部门在竞拍前约定整理修复现场环境,确保与周边生态环境和谐共融,否则有关部门将按对应法规政策追究竞得人责任。
4、标的数量来源、所列的立方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移交的依据。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标的数量、品质、价值并承担相应风险。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可能产生的各种补偿概由竞得人负责解决,标的数量、品质的差异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转让方对标的数量、品质不做任何保证。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任何异议或反悔。
5、竞得人取得的标的仅限于拍卖标的现状堆放范围内拍卖标的的方量,不得私自采挖。
6、竞得人需将标的转运另行堆放,堆料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场地及其相关费用自行负责。堆料场地不允许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7、标的12个月内需清运完毕,清运时间从签订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拍卖)有偿转让合同之日起计算。如超出清运期,无商用价值废弃资源、杂物等由买受人负责无偿清运义务不变,且需限期清运完毕。现场尚有经拍卖可循环利用废弃资源存量的,竞得人须停止清运并放弃清运权。若竞得人在清运期内,提前将废弃资源清运完毕的,要立即停止清运,转让方有权将剩余废弃资源另行处置。若遇县政府对该地段道路实施改造建设、强降雨导致现场确实不宜清运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其清运时间可由转让方牵头相关管理部门会商后酌情顺延。竞得人在清运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或因人为疏忽而造成安全事故、停运等特殊情况,不属不可抗力因素范筹,清运时间不得延期。竞得人竞得本标的后,涉及其个人或公司经济纠纷、刑事处罚等情况,不影响本方案约定执行,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暂停清运,否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本标的重新配置(国家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本次拍卖的废弃资源,竞得人需自行组织运输,做好清运期间运输车辆的交管部门备案登记及岗前培训,并做好清运现场车辆标载出入登记,竞得人并承担通行道路维修费用,标的运输和场地平整施工须符合交通法规、道路运输、城市管理等相关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若造成相应处罚、停业或运输施工期间有人员伤亡等情形出现,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竞得人清运标的所涉及的施工设施、设备、包括水、电等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在经营标的期间需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完善环保设施并处理好经营所产生的沙尘、污水以及噪声污染。在清运和经营标的期间需按照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10、委托方、交易中心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竞买人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竞买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11、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示完全接受该标的物的现状或瑕疵,不得反悔,也不得向委托方或交易机构追索。
交易机构和委托方对标的物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各竞买人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核实,注意交易风险。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3、本中心电子交易服务室提供的电脑设施设备数量有限,挂牌期间仅提供意向竞买人进行报名、注册、竞价操作了解咨询的作用。当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本中心电子交易服务室。敬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解决好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操作所需的电脑设施设备,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风险提示(一)
以下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委托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转让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2、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3、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价流程:
1、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2、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或网银转账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3、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意向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得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意向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意向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价人必须向本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本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价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价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本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价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最高出价的竞价人自本中心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后,竞得人须按本中心通知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名称+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竞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十、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价人必须向本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一)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保证金缴纳凭证。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本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本公告所称意向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本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竞买人是指经本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联系方式:祝小姐:0758-8610127
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办公区(县人社局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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