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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15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155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畜产品加工销售点一栋,总建筑面积764.24㎡,新建公厕两座,建筑面积共121.8㎡(每座60.9㎡),新建垃圾收集池两座,建筑面积共118.58㎡(每座59.29㎡),燃料房108㎡,新建道路1项,入户道路硬化526.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
1、项目性质:新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旱厕121.8㎡;畜产品加工销售点764.24㎡;垃圾收集池118.58㎡;燃料房108㎡;道路工程(机动车道路硬化15906.10㎡、人行道路硬化4936.70㎡、562m雨水截流明沟1.2*0.8、575m排水明沟0.3*0.4、排水暗沟48m,路缘石6604.10m、土石方工程1项、交通标线778㎡);给排水工程(室外给水工程1项、室外排水工程1项);附属工程(入户道路硬化526.22㎡、场地硬化4558㎡、路灯工程80盏)。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垃圾车1辆、垃圾收集桶20个)。(包含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热觉组、堆布组;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
5、工期:365日历天(含冬季休眠期);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
7、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执行。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08 00:00   --  
 2024-04-13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29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班戈县门当乡那拉姆村巩固提升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29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时间点准时参加本项目不见面开标会议。投标单位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投标单位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文件解密后一个小时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 (采购) 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建市函【2021】4号) 文件执行。
7、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单位“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19】38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9、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10、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的规定要求。
11、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市班戈县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7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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