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方木、木模板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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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方木、木模板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方木、木模板采购谈判邀请书 谈判编号:ZTEJBY-竞-202401 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 1.1 采购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 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1.3 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报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报价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 5月 6 日 10时 0 分起至 2024年 5 月9日18时 0 分。潜在报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154885976@qq.com。本次采购完成后,退谈判保证金需将返款信息、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单凭证同时发送至邮箱154885976@qq.com。 3.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 (每包件) 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报价人必须从报价单 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4 供应商须于2024年 5月 9 日 18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手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分别递交以下资料,响应谈判要求: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编制格式及要求完全遵照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 (2) 电商平台不上传报价和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书面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 本次谈判 (接受) 邮寄标书。 4.资格审查 4.1 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4.2 各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慎重编制填报《首次谈判报价函》,首次谈判报价开启 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报价前三名进行谈判) 。 4.3 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5.通知谈判,本次投标文件评审采取资格后审,且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推荐为该包件第一成交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保税物流中心综合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154885976@qq.com 发票种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发票抬头: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号:9151 0100 MA61 RKR7 X3 税务登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 16 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28-86442260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5105018808360912345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为: 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号:6405 0122 0200 0000 089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银川铁路支行 附件一:项目概况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需求明细表 附件四:技术规格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一 项目概况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谈判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 ZTEJBY-竞-202401 包件号:MB-01
附件三 需求明细表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省界至惠农南段站前工程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 ZTEJBY-竞-202401 包件号:MB-01
注 1、表中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收货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对数量进行调整。 2、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结算后3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70%,6个月支付至结算货款的85%,12个月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0%。剩余10%自合同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付清。封账协议签订后,仍按合同约定条款正常支付剩余10%资金外的到期金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采用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航信、中铁E信、云证等)方式支付。 4、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5、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 附件四:方木、木模板技术规格书 1.方木主要设计要求 (1)规格尺寸:10cm×10cm*4m; (2)材质等级:材质为松木或杉木为主,为Ia或IIa; (3)含水率:不应大于25%; (4)容许应力:11MPa(顺纹); (5)弹性模量:10×103MPa; (6)外观要求: 1)厚度和宽度允许偏差为5mm(锯齿厚度),侧弯,扭曲; 2)无开裂或破损现象; 3)每个角要成方正,不得出现斜角;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2)生产招标物资的生产许可证; (3)制造工厂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和制造工厂获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国家质检部门近期出具的有效质检报告一份; 3.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⑴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验收标准 (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木模板主要设计要求 (1)规格尺寸:2440*1220*18mm; (2)尺寸允许偏差:长度、宽度的允许偏差为+2mm,长度宽度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小于2mm; (3)防水性能:Ⅰ类; (4)材质:1)竹、木材应采用无霉变、无腐朽、无虫蛀的原料。 2)胶粘剂应采用性能符合GB/T14732-1993要求的酚醛树脂胶或其他性能相当的胶粘剂。 (5)含水率:小于12% (6)静曲弹性模量:板长向≥7.5×103N/mm2,板宽向 ≥5.5×103N/mm2; (7)静曲强度:板长向 ≥90N/mm2,板宽向≥60N/mm2; (8)冲击强度:≥60kJ/m2 ; (9)胶合强度 ≥25mm/层; (10)水煮、冰冻、干燥的保存强度:板长向≥60N/mm2,板宽向≥40N/mm2 (11)外观质量:不允许浸渍纸破碎,浸渍纸缺损,复膜面缝隙与鼓泡等。 3.验收标准 (1)《竹胶板胶合板模板行业标准》 (2)运输至现场的方木、模板应包装打捆,理论验收。 附件五 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 方木、木模板采取固定单价结算,过程中不予调整单价。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1.3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1.4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和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10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1.5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乙方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