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DW8830天籁牌EQ7230BA小型轿车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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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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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转让底价: ¥ 0.300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23-10-20 至 2023-11-02
- 项目编号:HB2023DF107551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局
- 我要报名。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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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23DF107551 | 监测编号 | GR2023HB1002390 |
项目名称 | 鄂DW8830天籁牌EQ7230BA小型轿车公开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0.30000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10-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02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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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天籁牌EQ7230BA | 原车牌号码 | 鄂DW8830 |
车架号 | LGBF1CE037R218224 | 登记日期 | 2008-01-30 |
购置日期 | 颜色 | 黑 | |
使用年限 | 已使用15年 | 数量 | 1 |
排量 | 2349ml | 排档 | 自动挡 |
行驶公里数 | 表显里程97901公里 | 年检至 | 2024-01-31 |
交强险 | 2024-10-11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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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外观一般,前保险杠油漆局部脱落,引擎盖油漆开裂,前大灯老化,车身有刮擦痕迹,车辆内饰清洁度一般,发动机气门室盖有渗油,后备箱有备用轮胎及随车工具,道路试车发动机有抖动,排气噪音较大,加速一般,制动力一般,整体车况一般。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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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20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落户到荆州市以外的车辆和非荆州市牌照的车辆,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请买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予退款和退车。 2、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车辆是否存在欠费、罚款及违章记录请买受人在报名前自行查验并在标的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须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久置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标的车辆将会“车”“牌”分离,成交后,原车牌不给受让方使用。受让方付清成交款和产权交易费用后,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标的。 5、受让方需在车辆移交之日起20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每逾期1日支付每辆车违约金200元,违约金从过户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号),车辆成交且受让方支付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后,转让方将对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7、标的车辆需要改漆,改漆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车辆展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展示地点: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局院内。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交易价款和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和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车辆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五环资产车评字(2023)第012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现场勘查说明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7169003805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直接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按期限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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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沙市区税务局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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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4-25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五环资产车评字(2023)第012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0.300000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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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光谷联交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2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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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