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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消防站(25#楼消防站等4项)钢筋场外加工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消防站(25#楼消防站等4项)钢筋场外加工招标






其 他 服 务 类 招 标 文 件

钢筋场外加工工程





工程名称: 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消防站(25#楼消防站等4项)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出时间:二O 二三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纪委监督邮箱zyjw@cscec.com和电话010-86628517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回标表格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消防站(25#楼消防站等4项)工程

1.2 工程地点:西城区光源里中街南侧。

1.3 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

绝对工期99天(包含法定节假日)

1.4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门禁卡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安全部领取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按成本价加采保费购买,具体收费标准为:安全帽(蓝色、黄色)25元/个,安全带30元/条,安全马甲20元/件,临电挂钩3元/个。门禁卡押金20元,门禁卡退卡时扣除10元工本费无息返还。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马甲、门禁卡及电缆挂钩没在安全部领取的,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其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置,如果乙方不按要求配备,甲方有权代为配备,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1.5 生产、生活区设置: 提供生活区宿舍(仅提供床架,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食堂(乙方自行负责伙食费)、现场办公区。

1.6 工程质量要求:北京市结构长城杯金奖、北京市建筑长城杯金奖,以业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底线目标,严格完成《项目质量目标责任书》中约定内容,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业主质量投诉。实测实量合格率不低于92%。

1.7 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目标: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北京市扬尘治理绿牌工地、CI金奖、局观摩品牌项目,杜绝A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B级一般及以下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机械等经济损失事故。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率≤0.3%。环境管理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及施工现场环境控制规程要求;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检查最终核定分数不得低于A级且85分。现场安全文明设施的布置必须满足《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9年9号及京建发[2020]316号的规定,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第二条 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由北京天恒正合置业有限公司提供。

第三条 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三.1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

三.2 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三.2.1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具有投标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证明供货和服务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下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资料。若所提供的证明资料有虚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三.2.2 投标人资格有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相应的、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c、有效的产品鉴定证书、3C认证和检测报告。

d、企业ISO9000和ISO14000系列认证(如有须提供,外文须译成中文)。

e、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则提供)。

三.2.3 投标人企业报告

a、企业全称、性质及隶属关系。

b、企业概况。

c、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d、企业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生产和供货能力、生产历史、销售情况、主要的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e、企业的业绩。(主要是北京业绩)

f、本次投标货物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其特点和优势。

三.2.4 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2.5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第四条 投标费用

四.1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元和工本费 /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支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以此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30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无息返还投标人;招标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同时招标人承诺严格按照双方履约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招标方式

五.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第六条 招标范围

六.1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消防站(25#楼消防站等4项)工程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洽商、施工方案等所包含的关于钢筋加工成型工程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甲供原材料进厂的过磅和收料、直螺纹接头复试及见证取样由业主检测(若一次性通过检验实验可不承担费用,若未一次性通过检验实验,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检验试验费用)、钢筋半成品装车、钢筋加工机械、钢筋的调直、钢筋试件的制作、切断、弯曲、对焊、除锈、加工场地内的材料倒运、加工场地内的分料、钢筋标识、钢筋编号写牌、分类堆码、加工机械(含配套电器)维修、保养、钢筋接头的套丝、套丝保护帽安装、原材和成型钢筋的收发、验收、钢筋加工质量的检查、交接、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必须覆盖防雨、防雪、防锈等)、运输到工程现场指定地点的运输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责任的承担工作、施工场地内的材料卸车时的等待(包括不限于限行时间内及交通管制期间运输车辆的等待及司机、人员等的等待)。

六.2 除上述工作外,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第七条 合同形式

七.1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第八条 甲乙供材料设备

八.1 甲供材料及设备: 塔吊(现场卸车用)、套丝机(数量以甲方提供为准)、钢筋原材。

八.2 乙供材料及设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机具、设备及低值易耗材料均由承包方承担,包括不限于龙门吊、运输车、弯曲机、调直机、切割机、切割片、切断机、除锈机、除锈剂、防雨布、铁丝、标识牌等材料及设备。以上全部材料、机械、低值易耗材料及工具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第九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

九.1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本招材料修改书和任何标前会议纪要: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回标表格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九.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人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被拒绝。

九.3 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其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投标报价

十.1 清单工程量计价依据:按照甲方钢筋配筋人员及总工签字确认的钢筋加工单,按照下料长度(不计算钢筋弯曲调整值)及相应的理论重量计算;如有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按着相应变更及洽商的钢筋料单进行计算。

十.2 投标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十.3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十.3.1 所有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单位回标表格的要求按工程量清单报出其相应投标价格;

十.3.2 投标价格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投标须知第六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投标综合单价中应当包括:

l 人工费: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施工范围内的工人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不限于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夜间施工费、交通补助和劳动保护费、加班费、材料设备装卸车费、甲供材料设备进退场清点费、材料按甲方要求整理码放费、抢工费、恶劣天气施工费、超高施工费、恶劣天气造成的停窝工及施工降效费、政府会议、政治活动、体育赛事、交通管制、中高考等政治因素、传染病、扰民、迎检等造成的停窝工费、施工降效、按图纸及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该工程正常施工运行的全部人工费。

l 生产工具及小型机具费、机械费:含所有完成工作必须的机械使用费、维护费、其他机具费、仪器仪表使用费、机械多次进出场费、恶劣天气、政府会议、政治活动、体育赛事、交通管制、中高考等政治因素导、传染病、扰民致的机械停窝工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

l 材料费:除甲供材料外的其他一切材料的材料费、辅材费、半成品钢筋运输费、钢筋原材保管费、看护费等全部费用。

l 措施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工完场清费、材料设备在加工场不限一次的搬运费、剩余甲供材料设备保管费、甲供原材料进场清点费、半成品钢筋运至施工现场清点费、冬雨季施工费、恶劣天气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若一次性通过检验实验可不承担费用,若未一次性通过检验实验,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检验试验费用)、防尘降噪措施费、各种天气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费、施工降效费、各专业之间配合费、施工困难费、疫情期间各项要求的费用(包括不限于点对点通勤费、各项资料申报费、测温记录、口罩、酒精、消毒液、洗护用品、防护用具、体温计等费用)等完成自身施工所需的一切措施费。

l 为迎检所需的清理费、配合费、按要求的相关部门备案费、因甲方付款导致的财务费、价格上涨因素、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保险费相关政府部门对民工的办证费、今后相关政府部门对民工工资调整等费用。

l 综合单价还包括投标单位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风险费用及符合建筑行业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

l 本合同总价、综合单价均含税金【包含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各种当地税务局规定的地方性税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时,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及我公司财务相关要求提供工程所在地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票据及自身应缴纳的税费,如因发票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抵扣税金,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

十.3.3 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本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报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包括不限于费用及工期调整)。

十.3.4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十.3.5 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各种因素引起的人员及机械的停工、窝工、待工、抢工费用,中标后上述费用不予补偿。

十.3.6 招标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最终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加工单进行结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招标清单工程量的准确性考虑在综合单价及总价中,招标工程量清单列项、描述与图纸存在任何缺漏、偏差,都将视为乙方已经充分理解并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和工期中,不会因政策、规范、税项、物价、工程量等原因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十.3.7 投标单位所报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招标单位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一切安全文明施工费考虑在综合单价及总价中,不单独申报费用。

第十一条 结算与支付

十一.1 本工程无预付款。

十一.2 月度结算及进度款支付

十一.2.1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均要进行月度结算,乙方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报送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工程进度及工程量统计报表,甲乙双方结合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最终完成的情况对分包进行月度结算,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月度正式结算金额,逾期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程进度款申请要求,双方于2日内完成核对并办理月度结算。

十一.2.2 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待双方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甲方可按结算继续正常支付。

十一.2.3 变更洽商签证周清月结,费用随进度款支付。

十一.2.4 进度款支付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月结金额的60%支付进度款(扣除相应罚款)。

十一.3 结算及支付

十一.3.1 合同清单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时按照甲方钢筋配筋人员及总工签字确认的钢筋加工单,按照下料长度(不计算钢筋弯曲调整值)及相应的理论重量计算;如有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按着相应变更及洽商的钢筋料单进行计算。

十一.3.2 计算方法为:半成品钢筋加工结算金额=合同综合单价×半成品钢筋实际工程量;套丝结算金额=合同综合单价×实际套丝数量。合计结算金额=半成品钢筋结算金额+套丝结算金额±奖罚。

十一.3.3 清单列项、描述与图纸存在任何缺漏、偏差,都将视为乙方已经充分理解并已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和工期中,不会因政策、规范、税项、物价、工程量等原因的变动而有所调整。

十一.3.4 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的1个月内,按甲方规定填报完工申请表并申报工程结算书,结算书所附资料必须完整有效,发包方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15天内办理完结算审核工作,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

十一.3.5 双方办理完结算,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双方确定的结算金额待甲方经济管理部审核完毕后的六个月内支付全部尾款。

十一.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抵房。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十二.1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有责任就此问题进行解释,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十二.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现场答疑会的形式进行解释,答疑的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 技术标准要求

十三.1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十四.1 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十四.2 授权书;

十四.3 经济标(投标报价书见附件1《投标函》);

十四.4 证明产品品质和公司业绩的资料;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十五.1 投标单位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十五.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

十五.3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章。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递交

十六.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十六.1.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同密封。

十六.1.2 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在投标文件密封袋正面亦需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一枚。

十六.1.3 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六.2 投标截止时间

十六.2.1 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工程开标时间。

十六.2.2 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第十七条 开标

十七.1 本招标工程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开标时间: 2023年 月 日 9:00 如有变化,以招标云筑网开标时间为准。

十七.2 开标地点: /

十七.3 招标单位相关负责人:

项目经理:赵世琳 18600515671

商务经理:王 婧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总工:季 鹏 13401045173

十七.4 在有投标单位委派来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于前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单位代表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七.5 招标单位将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了文件,是否按顺序编制以及是否按本须知规定标准进行密封。

十七.6 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的逆顺序进行。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单位认为适当的其它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

第十八条 招标人的权力

十八.1 招标人在签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

十八.2 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退还。

十八.3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的投标报价一定中标。

十八.4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授予

十九.1 合同授予标准: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上款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原则的投标单位。

十九.2 中标

十九.2.1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单位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告之其投标文件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给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成和保修工程的支付总额(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

十九.2.2 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九.2.3 本次招标原则是合理低价中标,对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十九.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十九.3.1 在中标的投标单位被通知中标后,招标单位将按以下方式安排分包合同的签署: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派代表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由招标单位另行确定。

十九.3.2 分包合同经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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