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8线汉水泉至下涝坝段公路建设项目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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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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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S238
HMTX-2024-HW-01
S238 /
/
1
(001S238
; )
(001)S238;
2024 05 15 10 00 2024 05 21 19 00
2024 06 04 11 00
2024 06 04 11 0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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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505
13565941495
4551885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跎 (签名)
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S238 线汉水泉至下涝坝段公路建设项目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S238 线汉水泉至下涝坝段公路建设项目养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哈密
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北京恒
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养护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见
下表:
标段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一 | 巡道皮卡车 | 台 | 1 |
防雪保交通指挥车 | 台 | 1 | |
交通工程车11座 | 台 | 1 | |
装载机3m3 | 台 | 1 | |
挖掘装载机0.9/0.3m3 | 台 | 1 | |
平地机 | 台 | 1 | |
轻型自卸车1.45t | 台 | 1 | |
双排货车 | 台 | 1 | |
多功能除雪车 | 台 | 2 | |
(带前置雪铲、侧置雪铲、除冰铲、撒布装置) 随车起重运输车10T | 台 | 1 | |
高空作业车 | 台 | 1 | |
酒洒水车(带护栏清洗) | 台 | 1 | |
个 | 40 | ||
垃圾桶 车载多功能吹风机 | 台 | 1 | |
灌缝机 | 台 | 1 | |
开槽机 | 台 | 1 | |
平板夯 | 台 | 1 | |
冲击夯 | 台 | 1 | |
切割机 | 台 | 1 | |
电镐 | 台 | 1 | |
发电机 | 台 | 1 | |
空压机气泵 | 台 | 1 |
交货地点:哈密市
设备最终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
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eredite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5月15日到2024年5月21日上午10
时00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
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招标(采
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455188544@qq.com 完成资料提交获
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4日11:00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经一路287号阿拉尔大厦B座405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北路21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裴建壮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5日
公告附件一:招标(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招标(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项目名称 | S238线汉水泉至下涝坝段公路建设项目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 |
招标 (采购) 编号 | HMTX-2024-HW-01 | |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领取文件日期 | ||
其他补充说明 | 投标人签名: |
注:1、表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应属于同一个人,以便于后续沟通顺畅。
2、本表可自行制作,内容保持一致即可。
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
注:1.投标人应附“2022 年度”,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为2022年之后的,应提供成立以来
的财务状况表)经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三年累计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包含本次采购设备两项以上(含两 项))。 |
注:1.本表中的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本表中的销售业绩包含制造商的销售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或者彩色扫描件,合同中须反
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如无法反映产品的型号、数量、销
售时间、买卖双方名称等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由买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助说明,否则该
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公告附件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办法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 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投标人名称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单位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一致; a.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与本招标项目名称 一致;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 和删减,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c.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投标文件组成 定。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 |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b.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的规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按要求加盖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章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 | 理人签字。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其他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
投标报价 值; |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c.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 |
d.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 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 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款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资设备及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投标报价:30分 (1)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除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 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 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报 价平均值(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 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报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一评标基准 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偏差率保留3位小数 评分标准 | |
2.2.4 (1) | 商务评 分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4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 要求的得4分。 |
财务能力(4分) 制造商所投设备是否在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财务最低 要求的得4分。 所投设备包含在《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车辆 | ||
《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车辆图册》中(2分) 质量保证期(6分) | 图册》中的得2分,不在的得0分。 满足招标文件对质量保证期要求的得基本 |
分4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对质量保证期要求的基础 上,质量保证期每延长一年的加1分,本项 最多加2分。注:以车辆底盘改装的设备(含 底盘和上装),若为整车在质量保证期内的, 质量保证期每延长一年加1分;仅为底盘或 上装部分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保证期每延 长一年加0.5分。如标段内包含多种设备, 当所有设备延长的时间均满足上述要求时, 方可进行加分。 1、投标文件中附有制造厂家印制的彩色印 刷样本的印刷件得0.5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省级以上质量鉴定部 | ||
所投产品的相关技术材 料(2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 | 门出具的产品鉴定证书得0.5分; 3、投标文件中所附产品的相关技术材料能 完整的反映所投产品主要功能、配置及性能 特点,且包含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能充分证 明及响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 得1分。 注:如标段内包含多种设备,则上述描述中 指所有型号设备均按要求提供后方可加分。 提供售后服务及时性承诺书,承诺24小时 内到达指定地的得2分,承诺24~~36小时到 达指定地的得1分,超过36小时到达指定 | |
2.2.4 (2) | 分) 技术参数符合性 技术评 (非关键参数) 分标准 (15分) | 地的得0分。 每种型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5项(负偏离 个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得 9分; 每种型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4项(负偏离 个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得 10分; 每种型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3项(负偏离 个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得 11分; 每种型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2项(负偏离 个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得 12分; 每种型号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1项(负偏离 个数)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得 13分 全部满足得15分。 注:如标段内包含多种设备,任意一种设备 的负偏离个数均按上述标准进行评分,当该 标段内所有设备的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 |
求时得满分。 产品配置一般、基本合理得基本分12~14分; | |||
产品配置先进性及合理 性(20分) | 产品配置较先进、较合理得14~17分; 产品配置先进、合理得17~20分。 | ||
产品质量可靠性及性能 稳定性(15分) | 产品质量基本可靠,性能基本稳定,得基本 分9~10分; 产品质量可靠,性能较稳定,得10~12分; 产品质量优良,性能稳定,得12~15分。 | ||
2.2.4 (3)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 评标价(30分) | (1)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一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 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 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 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 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0.5E2=0.25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
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
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
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目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