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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宫腔镜冷刀手术系统、免扩宫宫腔检查镜、等离子电切镜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宫腔镜冷刀手术系统、免扩宫宫腔检查镜、等离子电切镜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质保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宫腔镜冷刀手术系统、免扩宫宫腔检查镜、等离子电切镜采购
49.5
1
主机免费质保至少2年、镜子免费质保至少1年、手术器械免费质保至少3个月。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49.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注册证附件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4.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中国大陆境内代表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提供复印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13hospital.cn/)上下载或到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2月9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限:
1. 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17:00(工作时间)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每分包(售后不退)
3.谈判文件购买方式
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并购买谈判文件。
4.供应商在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报名资料,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文件购买费后,其报名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设备管理科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4: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13hospital.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市场铁路新村1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洋河三路满堂红商务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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