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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发展项目acafd1c1-2a01-432f-996b-be734920a8a0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cafd1c1-2a01-432f-996b-be734920a8a0
建设规模: (1)新建农旅融合游客服务用房660平方米,新建茶文化交流体验用房420平方米,新建农特产品展示及包装车间、仓库500平方米,配套供水、供电、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包装设施设备;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1套,购置垃圾处理设施设备。(2)新建亲子活动园1个600平方米,停车场(带充电桩)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acafd1c1-2a01-432f-996b-be734920a8a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14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昌宁县沪滇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5-3062503
备注: 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川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0875-2229018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400153001001
标段名称: 2024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乡村振兴农旅融合发展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2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04 08:30
开标地点: 昌宁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31.6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新建农旅融合游客服务用房660平方米,新建茶文化交流体验用房420平方米,新建农特产品展示及包装车间、仓库500平方米,配套供水、供电、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及相关包装设施设备;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新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1套,购置垃圾处理设施设备。(2)新建亲子活动园1个600平方米,停车场(带充电桩)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
15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业绩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20-2022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有效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离投标时间最近的有效的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2.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及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起止时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04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5-13 15:55:33
2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2024-05-13 15:57:5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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