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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YS-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73.064138 万元,招标人为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 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 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 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 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 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是 2023 年新成立的公司(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作为无效响应。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会议室(金平县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会议室(金平县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七、其他
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YNYS-2024002
项目概况
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越 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富康路 37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S-2024002。
项目名称:金平县白马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 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 元。
采购需求: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1.92 平方千米。预防保护区:封育治理 1191.81 公顷,管护碑 1 座,管护牌 5 块;综合治理区:农田引水渠修缮 705.70 米,村寨绿化美化 0.59 公 顷,修缮(新建)村寨道路 1258 米、村寨道路排水沟 1258 米、沉砂井 4 口、配套砼涵管 24 米,环村休闲步道 882 米,民俗活动广场 1 处,太阳能路灯 132 盏,墙面宣传壁画 210 平方 米,宣传栏 2 处;生态修复区:白马河河道清理整治、岸线绿化美化 3.20 千米,同心大寨冲 沟整治 559.50 米,溪沟岸线绿化 0.20 公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
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供 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 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7)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 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若是 2023 年新成立的公司(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作为无效响应。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0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 点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 2 点 30 分至 5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越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蒙自市富康路 37 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6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会议室(金平县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会议室(金平县行政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 02 月 20 日。
6.2 本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提供)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不需提供)
7.2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1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3)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特别说明: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 YNYS-2024002 标段保证金),因未注明项目编号
和标段号而造成查询不到或直接退款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汇款信息:
户 名:云南越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自凤凰支行 账 号:25070061090000775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金平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越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富康路 37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 年 02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平县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金平县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6598584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越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富康路 37 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945099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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