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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实验小学长沙市实验小学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补充合同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40327001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实验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实验小学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项目补充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327001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 校区内日常管理及服务、校舍及设施维护、校园环境保洁服务、校园绿化服务、书吧管理、北校区学生午休管理服务等。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捌万肆仟陆佰壹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合同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费用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20 —— 2025-01-1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实验小学(采购人指定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增补保洁员2人,为学校提供校园环境保洁服务,负责校区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教学楼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垃圾分类与清运、卫生消杀、虫害控制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1年,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分四次进行支付,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第一次支付21153.00元(大写: 贰万壹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第二次支付21153.00元(大写:贰万壹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第三次支付21153.00元(大写:贰万壹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第四次支付21153.00元(大写:贰万壹仟壹佰伍拾叁元整);
完成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任务,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用。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长沙科大支行(长沙育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3130288801300081115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外围场地及绿化带的保洁
(1)道路地面、广场地面大件垃圾≤1 件。
(2)绿化内大件垃圾≤1 件。
(3)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
2、教学公共区域及辅助用房保洁
(1)房屋周边区域地面干净,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
(2)平台台阶保持清洁。
(3)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4)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灰尘。
(5)消防栓、消防箱保持表面干净,无明显积灰。
(6)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
(7)开放式地沟无大件垃圾。
(8)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
(9)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
(10)垃圾桶表面无污迹、无积灰。
(11)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
(12)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照明开关无明显积灰。
(13)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
(14)废物箱表面无明显积灰、无异味。
(15)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16)门、门框、地脚线无污渍、无明显积灰。
(17)室内空气无异味。
(18)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
(19)操作面板无污迹、无明显积灰、无擦痕。
(20)保持轿厢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1)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
(22)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
3、垃圾分类与清运
(1)按国家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实施。
(2)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
(3)垃圾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
(4)垃圾清收率不低于 99%。
4、卫生消杀
(1)无老鼠活动迹象。
(2)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等活动迹象。
(3)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
(4)虫害控制措施监管达到100%。
5、完成学校领导交待的其他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按原合同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违约责任等条款按原合同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月20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等按原合同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八方小区D区(市实验小学)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岳路10号联晟大厦601房

法定代表人: 王云霞 法定代表人: 黄长

委托代理人: 魏灿 委托代理人: 谢伟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525839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5525839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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