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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2023年“龙岗大讲堂”专家讲座服务项目公告(二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内容
  “龙岗大讲堂”专家讲座原名龙岗图书馆公益讲座,开始于2005年8月,是由龙岗区委宣传部、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主办,龙岗区图书馆承办的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包含主会场讲座和分会场讲座两部分。讲座围绕“阅读、品位、生活”主题,以“弘扬人文精神、提升城市品位”为宗旨,倡导全民阅读,宣传阅读理念,培养市民的阅读习惯,提升市民的人文精神。
  “龙岗大讲堂”自2005年开办以来,已连续举办16年。截至2021年底,共举办专家讲座1115场,累计受益市民超过19万人次。
  二、形式要求
  1.中标方需在服务期内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策划符合主题要求,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讲座活动。
  2.中标方需开展不少于10场讲师身份为院士、全国知名专家级别的讲座。为扩大受众面,举办线下讲座同时提供线上直播服务的讲座场次不少于15场。
  3.拟邀请的专家和主讲内容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单位报备,其讲师资质、主讲内容须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开展讲座活动。
  4.中标方需自行负责讲座讲师的邀请、接待、课酬支付、交通及人身安全等一切来深、进馆事宜。
  5.中标方需安排专人负责讲座视频、照片、直播等影视文字资料的录制和保存。并需至少提前一周(临时任务除外)将拟安排的网络直播工作人员及新闻采编人员名单上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
  三、服务要求
  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方需遵循采购单位的安排和要求,安排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本项目,以便随时应对突发、临时性工作。
  2.中标方需对开展的现场网络直播和所有讲座的后期视频剪辑、光盘刻录及新闻宣传等工作,并按规定要求提交经审核合格的视频光盘,开通“网上报告厅”,使无法现场聆听讲座的读者也能看到讲座内容,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3.中标方需自行配备专业的直播推流机、高清摄像机,并将机器设备情况提前向采购单位报备,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
  4.中标方需在每场讲座进行时,现场安排至少1名跟场人员、1名直播(或摄像)工作人员和1名新闻采编人员开展工作。
  5.中标方需在每场讲座结束后不晚于第二天上午,在本地官方媒体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南方日报客户端“南方plus”、深圳特区报客户端“读特”、网站、微博、美篇、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活动新闻报道至少一篇次。
  四、质量要求
  1.中标方拍摄视频时需使用专业高清摄像机进行拍摄工作,要求拍摄视频清晰完整。
  2.中标方需对视频进行编辑,剪辑片头、片尾、合成音乐,输出的分辨率标准为1920*1080,刻录于光盘上,光盘规格标准为DVD9(8.5GB),每场讲座视频均需设计盘面图、印刷光盘盘面、每套光盘使用外装盒薄膜封装,每场讲座视频需向采购单位交付光盘10套。
  3.中标方须使用高视T20P或以上级别的直播终端设备和专业直播平台,至少提前三天设置好直播间画面、文字,并将二维码、链接提交采购单位,确保直播过程完整,声音、画面流畅,不卡顿,并保证直播视频内容在讲座结束后12个月内可随时回看。
  4.中标方须对拍摄的视频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造成泄密一经查实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五、时限要求
  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根据《区采购中心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规则》,如果中标方执行情况较好,在采购单位同意下,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六、服务人群要求
  中标方需针对不同的人群,策划相应的讲座活动,服务人群包括但不限于儿童、青少年、青工、白领等不同层次市民,并需针对特定人群(如:学校、养老院、特殊儿童家庭、医院或军人等)提供有针对性的讲座活动。
  七、场次要求
  全年不少于30场(每月定期举办不少于2场的主题讲座活动,且在中国传统节日、世界读书日、图书馆宣传服务周、深圳读书月等期间活动场次相对增加)。
  八、经费使用要求
  1.本项目服务经费不得超过60万元,费用则要用于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的各个方面,中标方需提供费用支出具体明细表。
  2.项目活动涉及的相关配套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设备购置、运输、安装,直至设备正常使用,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
  3.中标方使用经费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保留相关凭证,以备区财政、审计、采购等部门随时核查。
  九、资质要求
  1.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从事文化活动策划、推广、执行的专业文化公司,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机构参与投标。
  2.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在深圳市辖区宣传文化部门、街道、区级或以上公共图书馆承办公益讲座的经验(不含会议、培训)。
  3.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十、方案要求
  中标方必须围绕“龙岗大讲堂”服务总体要求,制定项目活动方案和时间进度表,明确工作责任人,并至少提前一个月上报采购单位,待审核同意后遵照执行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十一、活动场地使用安排要求
  1.主会场讲座场地为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拟安排在采购单位馆内其他场地的活动,需提前向采购单位申请。
  2.拟安排在龙岗区其他地点(如各街道文体服务中心、党群机构、学校、公园、特色景点、历史文化景点等)的活动,须在经由中标方申请且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的相关场地举办,场地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十二、宣传服务工作要求
  1.中标方须根据活动特点制作相关宣传品(横幅/易拉宝/海报等),并在活动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中标方须在宣传资料设计等方面注明:“项目名称:龙岗大讲堂”和“主办单位:龙岗区委宣传部、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办单位:龙岗区图书馆。”
  3.中标方须通过相关渠道提前发布活动信息(具体时间、地点、活动简介等),联络相关单位为活动进行宣传造势,让市民知晓本项目服务活动的信息,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扩大项目服务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要求
  中标方要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方案、活动计划表和现场照片等,并做好资料保管登记工作,以备核查。同时,在每场讲座完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必须要把活动总结、图表等资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采购单位核验,以作为绩效考核、核拨经费依据之一。
  十四、安全工作要求
  中标方负责服务活动安全工作,制定活动安保方案并联系有关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十五、履约服务要求:
  1.保证履行合约期间至少有2名相对固定人员提供合约服务。
  2.不得将本项目活动作为商业宣传媒介或企业营销手段。
  3.不得将合约服务再委托给其它未中标的企业及从中营利。
  4.不得以活动为企业客户服务。
  十六、其他相关方面要求
  1.中标方应主动与采购单位进行良好沟通和衔接,并采纳其相关合理科学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2.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若给采购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言行,采购单位保留追究中标方及工作人员相关责任的权利。
  3.中标方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可以引入赞助方资助(若中标方与赞助方合作产生一切纠纷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负责),但应充分体现公益性。
  十七、资金拨付
  1.本项目资金分三次拨付: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服务合同1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方拨付第一笔资金;2023年9月30日前,采购单位向中标方拨付第二笔资金;2023年11月30日前,采购单位向中标方拨付合同尾款(若未完成中标总场次的,按实际举办活动形式和场次结算)。
  2.出现合同履约不利或违约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暂停或停止项目资金的拨付。
  十八、定标方法
  在所有有效投标人中采用综合评分中标法,选定中标方(后附评分标准)。
  有效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均满足“九、资质要求”所规定的内容。
  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服务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日期。
  十九、投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价格表;
  3.应标服务方案;
  4.同类项目业绩证明(相关合同扫描件、照片等);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的诚信验证(分别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6.填写招标单位提供的《企业诚信承诺函》(具体格式详情见附件);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二十、投标方式
  投标咨询电话:0755-89558928,联系人:李女士。
  公示及接受投标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工作日9: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投递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递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图书馆(龙岗区龙翔大道8308号龙岗文化中心D区)四楼408-09卡座。
  收件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5-89558969。
  附件:
  1.“龙岗大讲堂”专家讲座招标评分标准
  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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