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一期人才公寓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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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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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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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一期人才公寓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名称: | 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一期人才公寓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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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资金来源: | 自筹及银行贷款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 是 |
所在交易平台: | 红河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5-13 |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2024-05-20 |
文件获取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 ||
文件获取方式: | 下载 | ||
文件获取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14日00:00 时至2024年05月20日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系统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获取招标文件应该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人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若2023年已完成财务报表的,提供2021/2022/2023三年的财务报表,若2023年未完成财务报表的,提供2020/2021/2022三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4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5施工业绩要求:施工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指体现项目规模的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规模,还需提交其他的有效证明材料,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业绩,此条不作否决投标条款。 6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兼任)。 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含项目经理名字)或反映工程规模和项目经理名字的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规模和项目经理,还需提交其他的有效证明材料。 8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更换。 9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8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10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蓍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以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
备注: |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 弥勒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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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04MAC68U0F2H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216551717Q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13888921062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13708776411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弥勒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东风片区)一期、二期—一期人才公寓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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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 约800万元。 | ||
招标范围: | 人才公寓范围内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装饰装修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室内硬装、软装概念、二次机电等工程的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等服务。 (2)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室内硬装、软装、二次机电、室内灯光照明、标识标牌等施工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