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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新城管理中心新城大院9号、10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新城大院9号、10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4-SN-SC-ZC-GC-0020.
项目名称:新城大院9号、10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5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9号楼、10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9号楼、10号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
(5)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或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主体为单一供应商,无需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至 2024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套(双面打印);电子版壹 套(U盘一套标明供应商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八)供应商参与投标时请携带笔记本电脑。
(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十)本项目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十一)线下开评标时间:2024年5月27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线下开评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四会议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机关新城管理中心
地址:省政府新城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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