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0108G24042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以尚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气象局小区2号楼、朝中2号楼、进修学校2号楼、统战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88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粮食十户楼、计生委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89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铁路15户楼、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0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1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铁路15户楼、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2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3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气象局小区2号楼、朝中2号楼、进修学校2号楼、统战楼改造楼房本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尚发改发[2023]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楼房本体为地方政府投资,拟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地方政府投资,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尚志市
2.3建设规模:改造户数663户,面积81429.1平方米,15个小区,共15栋,改造小区包括饮食楼、烟草楼、二中老楼、计生委楼、粮食10户、铁路15户、农机新楼、农发行家属楼、粮食局楼、五中家属楼、移动公司家属楼、气象2号楼、朝中家属2号楼、进修改造内容项目改造内容分为楼房本体和配套基础设施部分两部分,其中楼本体改造内容为屋面改造、外墙保温、外墙粉刷、更换单元门、更换单元窗、粉刷楼梯间、更换楼梯间声控灯等;基础设施配套部分改造内容为道路改造,增设路灯,小区排水管线改造,供电线路改造、增设及更换院内监控系统、小区门禁等。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共18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期。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最高投标限价:39.1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8时00分至2024年05月0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    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它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近五年是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被司法机关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尚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6757031
招标人:尚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浚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8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junyuangzxgs@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