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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道X269沙于线沙尖咀至于家屯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闷
项目编号:202421020012203982
位于长海县哈仙岛境内,项目起点位
于沙尖咀,设计桩号K0+000(养护桩
项目地址 招标人 长海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号K0+000),终点位于于家屯,设计
桩号K4+421.423(养护桩号K4+408)
长海县道X269沙于线沙尖咀至于家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02421020012203982
段路面改造工程
市本级预算资金58.54%区(县)预算资
资金来源及比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金41.46%
项目总投资 1772.75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县道X269沙于线沙尖咀至于家屯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长海县哈仙岛境内,项目起点位于沙
项目规模 尖咀,设计桩号K0+000(养护桩号K0+000),终点位于于家屯,设计桩号K4+421.423(养
护桩号K4+408),路线实际长度4.421公里。
长海县道X269沙于线沙尖咀至于家屯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202421020012203982002
段路面改造工程监理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无不良行为记录。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投标人资质条件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
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标段(包)质量
合格
要求
路线全长4.421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准备阶
标段(包)
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
招标范围
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投标保证金0.2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2024-06-24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2024-11-05

<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近三年(指交工
验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规模不低于2公里或监
理服务费不低于1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的监堙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
条件 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注:项目总监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在非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
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投标人
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标段 (包)0元
标段(包)22.75万元



估算价文件售价
标段 (包)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要求
是否兼投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05-20 08:30至 2024-05-27 17:00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2024-06-11 09:30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开标时间/www.lnsggzy. 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2024-06-11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解密。
评标办法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
发布媒介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1)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 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规模不低于2公里或监理服务费不 低于1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业绩。注:企业业绩应是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中已公示结束的投标业绩。(2)企业信誉: 投标人在2023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以上(若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 原则认定:(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三)无 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 录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度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 始计算)。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 (1)被省级



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
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
人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本
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附件《招标公告》。5.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1公示制
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
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5.2 异议、投诉处理5.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邮
箱及电话告知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请在异议环节规定时间内提出,如未
提出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后续不予受理对开标情况的投诉。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
的答复均应通过邮箱及电话中进行。5.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
(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
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5.2.3
异议受理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长海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于维东监督部门电话0411-39370127
招标人长海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邮箱1134018369@qq.com
地址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富街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fusen6299@126.com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延安路南段7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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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杓夂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2.1.1 2.1.3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需提供汇款凭证的原件扫描件;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 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需提供电子保 函(或电子保函申请完成系统截图)、保函验真渠道、保函财务 费用支付信息的彩色影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1“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 CA 数 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 CA 数字 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 CA 数字 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 CA 数字证 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 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 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 特征码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 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 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 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 特征码等)。
2.1.2资格评审标 准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 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2.2.1分值构成 (总分 100.00 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00 分 主要人员:5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 :10.00 分

2.2.2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2: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 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条款号评 分 因 素 与 权 重 分 值评分标准
评 分 因 素评分因 素 权重分 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2.2.4(1)技 术 建 议 书35.00 分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和监理依据、监理工 作目标5.0 分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 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准 确,分工清晰、具体、合理,符 合监理要求得 4.1-5 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 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较 准确,分工较清晰、较具体、较 合理,较符合监理要求得 3.1-4 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 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基 本准确,分工基本清晰、具体、基本合理,基本符合监理要求得 3 分; 阐述的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 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等内容不 准确得 0-2.9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监理机构设置、岗位 职责、试验检测设备 及监理设施设置4.0 分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 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 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超过《委 托人要求》的情况得 2.4-4 分;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 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 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基本满 足《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 2.4 分; 对监理机构设置,项目监理班组 人员及结构、职责任务、试验检 测设备及监理设施设置不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情况得 0-2.3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 和制度4.0 分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 则,方法得当,制度明确得 3.3-4 分; 有较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 则,方法较得当,制度较明确得

2.5-3.2 分; 有基本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 准则,方法基本得当,制度基本 明确得 2.4 分; 没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 则,方法不得当,制度不明确得 0-2.3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8.0 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环保监理等目标明确,分析 合理,各环节提出的切实可行的 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得 6.6-8 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环保监理等目标较明确,分 析较合理,各环节提出的较切实 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 约承诺得 4.9-6.5 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环保监理等目标基本明确,分析基本合理,各环节提出的基 本切实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 施及违约承诺得 4.8 分; 对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安 全、环保监理等目标不明确,分 析不合理,各环节提出的不切实 可行的控制点和保证措施及违 约承诺得 0-4.7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4.0 分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可靠,索赔 与反索赔措施得当,工程档案管 理措施可行得 3.3-4 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较可靠,索 赔与反索赔措施较得当,工程档 案管理措施较可行得 2.5-3.2 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基本可靠,索赔与反索赔措施基本得当,工

程档案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 2.4 分; 保证合同履行的措施不可靠,索 赔与反索赔措施不得当,工程档 案管理措施不可行得 0-2.3 分。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 及措施4.0 分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3.3-4 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较合理有 效,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具体得 2.5-3.2 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基本合理 有效,针对性一般、措施基本具 体得 2.4 分; 对监理组织协调方法合理无效,针对性不强、措施不具体得 0-2.3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分析5.0 分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各项控 制措施针对性强得 4.1-5 分;对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各项 控制措施针对性较强得 3.1-4 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各 项控制措施基本有针对性得 3 分; 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各项 控制措施没有针对性得 0-2.9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合理化建议1.0 分合理化建议,经评委会评审被采 纳的,每一条加 0.5 分,满分 1 分。 注:如投标人技术建议书暗标编 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技术

建议书得分为 0 分。
2.2.4(2)主 要 人 员55.0 分总监理工程师或驻 地监理工程师任职 资格与业绩 111.0 分(1)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资格 条件要求的,得 11 分。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 地监理工程师任职 资格与业绩 21.0 分(2)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 1 分。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 地监理工程师任职 资格与业绩 36.0 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与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相 比,近三年(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每增加1项规模不低于2 公里或 监理服务费不低于 10 万元的二 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的的项目总监业绩加 3 分,最多加 6 分。
项目总监答辩7.0 分(1)对项目监理工作了解全面 细致,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 题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响应 招标文件,回答评委问题准确,言简意赅,表述清楚,5.6-7 分;(2)对项目监理工作了解全面,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有 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响应招标 文件,回答评委问题基本准确,表述清楚,4.3-5.5 分; (3)对项目监理工作基本了解,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有 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基本响应 招标文件,回答评委问题基本准 确,4.2 分; (4)对项目监理工作不了解或 者对项目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无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或不能 响应招标文件,回答问题不准 确,表述不清,0-4.1 分。 注:项目总监答辩合格分为 4.2 分,不合格或不参加面试者不得 中标。
近三年企业业绩 112.0 分(1)近三年企业业绩满足强制

性条件得 12 分;
近三年企业业绩 28.0 分(2)在此基础上近三年(交工 验收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日)每增加 1 项规模不 低于 2 公里或监理服务费不低 于 10 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 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业绩 得 4 分,最多加 8 分。
履约信誉10.0 分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022 年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监 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和《2023 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中,信用等级均为 AA 级得 10 分。在《2023 年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中,信用等级为 AA 级得 9 分,A 级 得 8 分,B 级得 5 分,C 级得 2 分,D 级不得分。 注:企业不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 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 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 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 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 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 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 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 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 为记录但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 录的按 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 行为记录的按 C 级认定。
2.2.4(3)投 标 报 价 打10.0 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

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 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0 分)-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10 分)+偏差率×100×E2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 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 点的扣分值。 E1=0.2、E2=0.1,评标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 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 60%;评分低于满分值 60%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 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 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 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 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 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 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 分 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 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 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 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 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 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
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 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 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 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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