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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壁节制闸长江引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谏壁节制闸长江引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谏壁节制闸长江引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谏壁节制闸长江引河生态修复工程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镇发改投资发【2023】25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市谏壁节制闸长江侧引河东西两岸管理范围内。
(2)项目概况:谏壁节制闸现状引河东岸浆砌块石挡墙破损严重,引河岸线凌乱、河道局部堵塞,管理设施配套不足,周边环境杂乱,生态环境差,需对引河两岸生态环境进行改善,消除谏壁节制闸长江引河工程隐患,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谏壁节制闸效益充分发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两岸生态修复
东岸:保留2013年建设的钢筋砼悬臂挡墙,拆除分流堤西侧沿线其余现有老旧破损的挡墙,长约510米,并重建为生态护岸挡墙。分流堤西侧中瑞混凝土公司以北至裹头段结合生态护岸挡墙设置亲水平台,平台高程6.5米,长约368.74米。西侧沿线至裹头段岸坡增加防护措施,其中联锁式植草砖护坡3582.06平方米、抛石量3934.54立方米、浆砌块石量335.40立方米。东岸现有护坡上部浮淤清除,清淤量约1072.31立方米。东岸生态修复面积约16959.59平方米,沿线亲水平台增加水生植物面积约743.80平方米;核心管理区整体绿化修复,面积约5090平方米。拆除工程,拆除闸下交通桥至裹头段现有砼道路、场地;拆除拟新建的生态护岸挡墙开挖范围内现状地面以下的老混凝土场地;现有码头土面以上(高程约2.50米)部分全部拆除,拆除总面积约20176.74平方米。原索普码头东侧引河按标准断面清除堵塞河道的块石和砂石料,约2824.69平方米。现有核心管理区内最低防洪高程增加至8.3米。
西岸:西岸自趸船码头至原索普码头段现有护岸挡墙拆除顶部1米,布置2层尺寸0.5×2米(高×长)的生态框,长约327.75米;现有浆砌块石挡墙临水侧面层采用砂浆勾缝进行出新,面积约774.49平方米。现有码头拆除2处,面积785.33平方米;保留现有趸船码头。现有松动的和因码头拆除而破坏的浆砌块石挡墙进行加固,长约193.2米。西岸现有护坡上部浮淤清除,清淤量约1462.89平方米。水文站至原索普码头段岸坡增设排水系统,排水沟总长942.16米。西岸岸坡自水文站至原索普码头段杂乱环境整理,整坡、清杂并生态复绿,面积约17092.9平方米。核心管理区进口处南侧段进行清杂,面积约1134.81平方米。
2、配套安全管理设施
东岸:自闸下交通桥至裹头范围,增加部分沥青混凝土道路、园路、停车场和场地等,其中沥青道路面积1511.16平方米,园路面积543.50平方米,停车场和场地面积1607.81平方米。东岸闸下交通桥至裹头段增加排水系统、照明和取水设施等,其中庭院灯46只、草坪灯38只、取水井2处。现有的老办公楼一层东侧部分改造,面积约154.78平方米。
西岸:高程8米处平台自闸下交通桥至趸船码头段的现状栏杆更换,长约180米;西岸闸址以北至入江口沿工程管理范围全线更换或加设围栏,长约1300米。自平台水文站至入江口段新增巡查便道,长约1138米,宽1米。西岸下趸船码头现状道路和场地翻建为沥青道路和植草砖场地。道路面积913.5平方米,植草砖场地面积114.5平方米。
其他:节制闸入口及核心管理区进口处设置景墙或文化墙对杂乱环境进行遮挡,节制闸入口东侧景墙长约19.3米、西侧文化墙长约20米,核心管理区进口处景墙长约60米。引河两岸共增加7个监控摄像头和2处广播杆线,其中东岸3个摄像头、1处广播杆线,西岸4个摄像头、1处广播杆线。引河两岸共增加10处标牌,东、西岸各5处。在裹头处亲水平台航道侧(东侧)增加防撞和警示设施。
总投资2834.56万元。
(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2024年12月底全部完工。
(4)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谏壁节制闸长江引河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含水土保持措施),具体详见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投标人自行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网页: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含景观或绿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成交)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4、上述三者如不能反映工程内容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4、其他:
4.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分别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B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提供近三个月内(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由投标人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含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4企业信用等级: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2022年从业单位信用等级C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镇江市水利局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305/1d2d95fa414c4da6b1c2f116005351ca.shtml) , 投标单位自行截图。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6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4.7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4.10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水利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jypt.html)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电话)。
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日0:00-2023年9月8日24:00。注:投标人请在此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单位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2022年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中为AAA级可免交投标保证金、AA级递交保证金人民币120000元、A级递交保证金人民币240000元、B级及以下递交保证金人民币400000元,如投标单位未按信用等级递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电汇形式提交:
(1)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户  名: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
户  名: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 ;
(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3)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提交的:
选择采用保险、保函、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本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执行(http://ggzy.zhenjiang.gov.cn/tzgg/20220815/a56f9ce6-4de1-493e-a35d-a93ffda6b4b5.html)。
六、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七、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积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5分
信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 5分
施工组织设计:         38分
业     绩:            2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5家(不含5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4个最高标价和4个最低标价),依次类推。
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α取0.6、0.65、0.7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β=1-α。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5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5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 1%扣1分,每偏低 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2.2.3.2
信用
4分
详见镇江市水利局网站的公布“2022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305/1d2d95fa414c4da6b1c2f116005351ca.shtml。
进入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在本市上一年度无信用等级的,投标时信用等级定为B级(赋分值为2.50分)。
注:投标单位自行截图。
安全生产标准化
1分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非本省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参照执行,最高得1分。
2.2.3.3
施工组织设计(38分)
4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最高可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最高可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0分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硬质景观及绿化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分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分
冬雨季、汛期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2.3.4
业绩
2
1、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含硬质景观或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得1分。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含硬质景观或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成交)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4、上述三者如不能反映工程内容的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八、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鄢女士   联系电话:0511-84447029
招标人:镇江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镇江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hyzbdl@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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