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缙云县通乡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坦五线K26+300-K45+300段)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2019年缙云县通乡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坦五线K26+300-K45+300段)
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款投标报价的规定,现公布经造价部门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肆佰壹拾贰万零壹佰壹拾玖 元整(¥:4120119 .00)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60页中: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因上级部门未出台公路养护工程“营改增”有关费率调整文件,预算价按原计价规则编制、审核,税金按3.41%计取。项目交工验收前如上级部门有出台公路养护工程相关“营改增”政策文件的,按新文件规定调整,最终以财政部门认定的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税金问题带来的风险因素。”
现修改为: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按新文件规定调整,最终以财政部门认定的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税金问题带来的风险因素。”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9页中:
(1)定额套用:《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2005]224号文件)。
(2)取费标准、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用:按《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2005]224号文件)、《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224号文件)、《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浙交[2008]85号)、《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浙交[2012]88号)执行。
(3)材料单价: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出版的《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2019年第8期及2019年第8期信息价计入;《质监与造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可参照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2019年第8期丽水市材料市场信息价。若上述信息中没有材料市场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调查核实投标时的单价。
现修改为:
“15.4.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的,按以下原则组价:
(1)定额套用: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
(2)取费标准、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用: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6号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浙交[2019]116号执行。
(3)材料单价:a、钢材和水泥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与造价》2019年第八期(总第187期)中2019年8月份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钢材参照丽水市除税信息价、水泥参照缙云县除税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
b、地方材料价格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与造价》中2019年第一季度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的缙云县除税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
c、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与造价》中2019年第一季度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外购材料价格信息的丽水除税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
d、《质监与造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可参照《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2019年第8期材料除税信息价和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2019年第8期材料信息价。若上述信息中没有材料市场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调查核实投标时的单价。”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第97页第204节 填方路基现修改为:
204.06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2)款修改为:
(1)路基填筑的数量包括清表后回填、超挖回填土石、断面填方、新老路基回填、平面交叉填方、公交停靠站填方、台阶回填、改路回填等土石填筑的数量,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的补充测量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并经验收合格后的工程数量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填方的计量不区分利用土方、利用石方等,不区分填筑材料(须按图施工),统称为土石混合料填筑,承包人在本项目各分部分项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全线的土石方调配及利用问题,尽可能合理的利用本项目现有的资源,加强对现有土石方的加工和再次利用,但必须满足相关施工技术要求。无论运距远近,运输费用全部计入相关子目中,不另计超运距运费。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
补充第(11)款:
(11)宕渣回填应按图纸要求,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宕渣加工、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2、支付子目
删除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第109页第311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现修改为:
311.02材料
3.集料与填料
(1)粗集料
b项修改为:
b.沥青混合料所用粗集料应采用碎石,粗集料的生产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沥青混凝土的粗集料应采用石质坚硬、洁净、干燥、表面粗糙、近立方体颗粒的碎石,必须采用大型反击式破碎机加工成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尽量减少针片状颗粒的含量。其指标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技术要求。粗集料应优先选用符合技术要求的碱性石料,并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规定的方法检验其与沥青的粘附性,不符合要求时可掺入占矿粉总量1~2%的水泥、干燥磨细消石灰做填料,或掺加抗剥离剂。
(2)细集料
a、项修改为:
a.沥青面层细集料采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颗粒级配的100%破碎机制砂组成,粒径应小于2.36mm。细集料优先选用石灰岩石质,不得选用酸性岩质,不能采用石屑,严禁采用山场的下脚料。其规格和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第4.9节的有关规定。
(3)填料
补充c项:
c.矿粉填料必须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洁净、干燥,始终保持干燥不起团,能从矿粉仓自由流动,拌和机的回收粉尘不得作为填料使用,为改善集料和沥青的粘附性,要求采用干燥的磨细一级消石灰粉作为填料的一部分。
沥青混凝土上、下面层的沥青均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面层所选沥青必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技术要求表中的各项要求。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表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311-1修改如下: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80页 现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2019年缙云县通乡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坦五线K26+300-K45+300段)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81页312-1-a 现修改为:
8、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盖章):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备案单位(盖章):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30日
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款投标报价的规定,现公布经造价部门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备案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 肆佰壹拾贰万零壹佰壹拾玖 元整(¥:4120119 .00)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60页中: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因上级部门未出台公路养护工程“营改增”有关费率调整文件,预算价按原计价规则编制、审核,税金按3.41%计取。项目交工验收前如上级部门有出台公路养护工程相关“营改增”政策文件的,按新文件规定调整,最终以财政部门认定的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税金问题带来的风险因素。”
现修改为: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按新文件规定调整,最终以财政部门认定的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因税金问题带来的风险因素。”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9页中:
(1)定额套用:《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2005]224号文件)。
(2)取费标准、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用:按《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2005]224号文件)、《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224号文件)、《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浙江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浙交[2008]85号)、《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浙交[2012]88号)执行。
(3)材料单价: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出版的《质监与造价》价格信息专辑2019年第8期及2019年第8期信息价计入;《质监与造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可参照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2019年第8期丽水市材料市场信息价。若上述信息中没有材料市场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调查核实投标时的单价。
现修改为:
“15.4.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价的,按以下原则组价:
(1)定额套用: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
(2)取费标准、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用: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26号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转发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的通知》浙交[2019]116号执行。
(3)材料单价:a、钢材和水泥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与造价》2019年第八期(总第187期)中2019年8月份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钢材参照丽水市除税信息价、水泥参照缙云县除税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
b、地方材料价格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与造价》中2019年第一季度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地方材料价格信息的缙云县除税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
c、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浙江交通建设工程质检与造价》中2019年第一季度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外购材料价格信息的丽水除税信息价作为材料价格;
d、《质监与造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可参照《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2019年第8期材料除税信息价和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2019年第8期材料信息价。若上述信息中没有材料市场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调查核实投标时的单价。”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第97页第204节 填方路基现修改为:
204.06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1)、(2)款修改为:
(1)路基填筑的数量包括清表后回填、超挖回填土石、断面填方、新老路基回填、平面交叉填方、公交停靠站填方、台阶回填、改路回填等土石填筑的数量,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监理人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的补充测量为基础,以监理人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计算,经监理人校核认可并经验收合格后的工程数量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填方的计量不区分利用土方、利用石方等,不区分填筑材料(须按图施工),统称为土石混合料填筑,承包人在本项目各分部分项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全线的土石方调配及利用问题,尽可能合理的利用本项目现有的资源,加强对现有土石方的加工和再次利用,但必须满足相关施工技术要求。无论运距远近,运输费用全部计入相关子目中,不另计超运距运费。承包人不得因为土石混填的工艺、压实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变化而要求增加额外的费用。
补充第(11)款:
(11)宕渣回填应按图纸要求,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宕渣加工、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2、支付子目
删除原支付子目,修改为: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a | 利用土石方 | m3 |
-h | 清宕渣回填 | m3 |
5、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第109页第311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现修改为:
311.02材料
3.集料与填料
(1)粗集料
b项修改为:
b.沥青混合料所用粗集料应采用碎石,粗集料的生产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沥青混凝土的粗集料应采用石质坚硬、洁净、干燥、表面粗糙、近立方体颗粒的碎石,必须采用大型反击式破碎机加工成具有良好的颗粒形状,尽量减少针片状颗粒的含量。其指标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技术要求。粗集料应优先选用符合技术要求的碱性石料,并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规定的方法检验其与沥青的粘附性,不符合要求时可掺入占矿粉总量1~2%的水泥、干燥磨细消石灰做填料,或掺加抗剥离剂。
(2)细集料
a、项修改为:
a.沥青面层细集料采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颗粒级配的100%破碎机制砂组成,粒径应小于2.36mm。细集料优先选用石灰岩石质,不得选用酸性岩质,不能采用石屑,严禁采用山场的下脚料。其规格和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第4.9节的有关规定。
(3)填料
补充c项:
c.矿粉填料必须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经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洁净、干燥,始终保持干燥不起团,能从矿粉仓自由流动,拌和机的回收粉尘不得作为填料使用,为改善集料和沥青的粘附性,要求采用干燥的磨细一级消石灰粉作为填料的一部分。
沥青混凝土上、下面层的沥青均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面层所选沥青必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技术要求表中的各项要求。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表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针入度(25℃,100g,5S) | 0.1mm | 60~80 |
针入度指数PI 【1】不小于 | / | -0.15~+1.0 |
软化点(R&B)不小于 | ℃ | 46 |
60 ℃动力粘度,不小于 | Pa.S | 180 |
10 ℃延度,不小于 | cm | 15 |
15 ℃延度,不小于 | cm | 100 |
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 | % | 2.2 |
闪点,不小于 | ℃ | 260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5 |
密度(15℃) | g/cm3 | 1.01 |
TFOT(或RTFOT)后残留物【2】 |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0.8 |
残留针入度比(25℃,100g,5S)不小于 | 0.1mm | 61 |
残留延度(10 ℃)不小于 | cm | 6 |
残留延度(15 ℃)不小于 | cm | 15 |
3.支付子目
支付子目311-1修改如下: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311 |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 |
-a | 5cmAC-13C沥青砼路面 | m2 |
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80页 现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2019年缙云县通乡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坦五线K26+300-K45+300段)
清单 第200章 路 基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202 | 场地清理 | | | | |
202-2 | 挖除旧路面 | | | | |
-a | 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及砼路肩 | m3 | 721.000 | | |
-b | 挖除沥青混凝土路面 | m3 | 156.000 | | |
203 | 挖方路基 | | | | |
203-1 | 路基挖方 | | | | |
-a | 挖土方 | m3 | 4173.000 | | |
-b | 挖石方 | m3 | 9705.000 | | |
-c | 石方外运 | m3 | 6485.000 | | |
204 | 填方路基 | | | | |
204-1 |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 | | | |
-a | 利用土石方 | m3 | 4512.000 | | |
-h | 清宕渣回填 | m3 | 319.000 | | |
207 | 坡面排水 | | | | |
207-1 | 边沟 | | | | |
-c | C20现浇混凝土边沟 | m3 | 432.600 | | |
-c | C30现浇混凝土边沟 | m3 | 6.800 | | |
-e | 预制安装混凝土盖板 | m3 | 1.400 | | |
208 | 护坡、护面墙 | | | | |
208-8 | 坡面柔性防护 | | | | |
-b | 路面竹篱片防护(2层) | m2 | 990.000 | | |
209 | 挡土墙 | | | | |
209-1 | 10cm厚C20砼压顶 | m3 | 61.000 | | |
209-3 | 砌体挡土墙 | | | | |
-a | M7.5浆砌片石挡墙(利用开挖石方) | m3 | 3220.000 | | |
209-5 | 混凝土挡土墙 | | | | |
-a | 现浇混凝土路肩墙 | m3 | 42.000 | | |
| | | | | |
| | | | | |
清单200章合计 人民币 |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81页312-1-a 现修改为:
312-1 | 水泥混凝土面板 | | | | |
-a | 厚200mm (混凝土弯拉强度4.0MPa) | m2 | 6639.100 | | |
8、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盖章):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备案单位(盖章):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