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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三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入围2024-2025年度金华市区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项目的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金华市区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项目 
    项目编号: JHCG2023E-031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史照胜-82257929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金华市三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1300号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入围商品名称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入围商品价格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金华市三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服务方案:服务方案 针对贵单位的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投标人特制定本工作原则,主要做好如下五点: 一、成立针对本项目专业维修小组,以厂长陈逢辉为项目负责人,以陈小龙为轿车维修组长,以毛勇军为货车维修组长,优先为贵单位提供车辆维修,保证轿车、货车维修班组更具专业性。 二、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制度。 三、做好维修现场管理,只有在维修过程中切实做到整洁、规范、检验、安全,维修质量才能有切实的保障。 四、维修服务承诺,维修质量承诺,维修配件承诺。 服务热线:83282345 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867958415 五、建立维修档案,以便随时抽查。 汽车维修方针:预防为主、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和视情修理。 1、预防为主 汽车维护是预防性的,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及时消除发现的故障和隐患,防止汽车早期损坏是汽车维护的基本要求。汽车维护的各项作业是有计划定期执行的,以符合预防为主的原则。 2、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是指汽车在二级维护前必须用检测仪器或设备对汽车的主要性能和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并作出技术评定,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该车的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从而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附加作业或小修。 3、强制维护 强制维护是在计划预防维护的前提下所执行的,是指汽车维护工作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者汽车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规定的行驶里程或时间间隔,按期进行,不得任意拖延。 4、视情修理 视情修理是随着现代汽车高科技特征和汽车检测技术的发展而提出的。根据车辆诊断检测后的技术评定,按不同作业范围和作业深度进行修理。   一、成立针对本项目专业维修小组,以厂长陈逢辉为项目负责人,以陈小龙为轿车维修组长,以毛勇军为货车维修组长,优先为贵单位提供车辆维修,保证轿车、货车维修班组更具专业性。 小组成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陈逢辉 轿车维修组长:陈小龙 货车维修组长:毛勇军 维修组成员:施建寒 陈岳惠 二、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制度。 1.本单位凭采购人开具的车辆保修单对采购人指定车辆进行维修,保证优先对采购人进厂车辆进行维修,保障采购人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 2.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3.中标人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采购方经办人审核签字; 4.如有特殊情况需应急维修的,电话联系采购人同意后再维修。 三、做好维修现场管理,只有在维修过程中切实做到整洁、规范、检验、安全,维修质量才能有切实的保障。 企业现场服务措施 (一)企业车间场地现场管理 (二)维修设备及工具仪器检查管理 (三)企业现场对维修技术工人的管理 (四)维修现场派工的管理 (五)对维修技术的现场管理 (六)对维修车辆现场管理 (一)企业车间场地现场管理 1.车间地面、墙面、工具车及各种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工具配件不能落地,特别是钣金事故的拆卸配件有专门的摆放设备。 2.每个工位配备一辆工具小车和一套常用工具,工具车的工具摆放符合要求,工具小车内不得放置配件,工具箱统一编号,不同颜色区分避免互用工具混乱。 3.垃圾箱配备按车间布置,工位就近放置“废纸”、“金属体”、“垃圾塑料”三种垃圾箱,并注明标准。 4.采用定人定机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定期(按设备保养)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最佳状态。 5.专用工具设有专人保养、保管,并专放专用工具间,保持工具及工具间的干净、整洁有序。 6.维修车间安全制度并备有充足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附近不放置任何影响该器材使用的物品。 (二)维修设备及工具仪器检查管理 1.所有工具设备及仪器必须电脑系统中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工具设备名称、责任人、状态、检验日期、保养日期、存放地点。 2.专用维修设备及测量设备(如四轮定位仪、尾气分析仪)委托经销商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3.如使用中有损坏,必须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做好状态标记,并及时补充。 4.维修设备必须定点放置,如工作台、砂轮机、扒胎机、动平衡机,还需要以黄色区分边框隔离。 5.维修设备在明显位置标示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范围、操作重点、严禁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理步骤,严格操作规程。 (三)企业现场对维修技术工人的管理 1.维修技术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作业。 2.穿着干净统一的工作服,使用车辆保护垫,设置叶子板保护垫,保证车内清洁。 3.使用液压千斤顶时,必须使用铁凳支撑车体。 4.如需拆卸内饰,必须保证双手干净。 5.将拆下的旧件,使用包装包好。 6.维修技术工人应服从维修顾问的维修作业调度。 7.严禁工作区域内吸烟,特别严禁车内吸烟和擅自使用车内空调及应响设备。 8.每日工作结束,清理本人负责设行(如举升机),清洁地面,坚决杜绝所有车辆在举升机上过夜。 9.为维修完需厂过夜车辆,锁好门关好窗,将钥匙统一交由负责人保管。 10.做好对维修工的每日考核。 (四)维修现场派工的管理 1.车间有工作流程的管理系统,以便合理进行派工,提高车间工作效率。 2.车间采用管理作业看板,以控制车间作业流程,各小组负责人能够监督及控制维修委托书在车间的流程。 3.服务顾问在派工中掌握顺序,优先分派及预约车辆,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小时更新一次。 4.做好7日工作计划,安排并催促“未完工”的工作,视情况预先采购零配件,留意故障及困难的工作。 5.以日为单位统计无法当日出厂的“夸日完工”车辆数,并注明原由。 (五)对维修技术的现场管理 1.维修顾问为车辆维修质量总负责。 2.维修仓库备有维修资料,使维修人员能够方便使用这些资料。 3.实行三级检验制度,以确保较高的维修质量。 4.车间设立抽检制度,由质量检验员对完工车辆进行抽检,加强监督。 5.维修车辆一次修复率应在90%以上。 (六)对维修车辆现场管理 1.对维修车辆主要分为正在维修、待修、待配件、待回复、返修五种情况。 2.车间主任对不同维修状况的车辆进行及时跟踪,及时调整维修状态。 四、维修服务承诺,维修质量承诺,维修配件承诺。 (一)服务承诺: 1.对采购人所有的备案车辆,中标人须为其每月免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向采购人指出所发现的故障隐患并出具由采购人技术部签署的检验报告单和建议维修项目报告;采购人自行将车辆开到中标人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因采购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中标人不能履行安全检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2.总成大修在修时间不超过5天,二保在修不超过二天,一保在修不超过2小时,需外地购配件或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延长在修时间的,及时告知托修方。若有拖时并无正当理由的,可相应扣除修理费用。 3.除检验员试车外,任何修理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车辆,修理竣工后一律停在厂内停车位上。提供返程送回服务,必要时提供服务用车及驾驶员工作用餐。 4.各车辆维修信息电脑入档,及时提醒下次保养日期。 5.提供修理车辆清洗,保证进出车辆内外清洁。 6.承诺24小时维修施救服务,20公里范围内30分钟到达,50公里范围内50分钟到达。 7.保持车内外整洁,文明修车,是考核在修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无修理任务人员,不得擅自坐车内谈天,不得擅自翻动车内任何物品,不得听收音机、开空调、按报警器等车内开关,如有发现,违者处罚50元/次。 8.免费代办车辆年审(检)服务。 9.提供保姆式服务,提供违章处理服务,所需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0.对采购人所有的备案车辆,含税工时单价优惠;所需零配件由中标人提供电话预约、急修快修、救援、24小时服务、免费拖车、现场服务等服务。在市区范围内(含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所辖区域)采购人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急需维修救援的。 11.对采购人所有车辆,中标人提供每辆车每月两次免费洗车及车厢吸尘服务;每辆车每年免费做一次四轮定位。 12.中标人的维修工时必须严格遵照电脑维修系统标准价进行核价。 13.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提供上门取车及送车服务。 (二)维修质量承诺: 1.对维修合格车辆,中标人应保证维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执行,保修期内如确认为采购人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中标人承诺免费修复。对已完成车辆,如采购人发现不合格、维修项目与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不符,采购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记载项目为止,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如对维修项目是否合格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最终检测报告为准。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质量保证期大修为50000公里或12个月,二保为10000公里或4个月,一保为5000公里或2个月。如保质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按相当的修理费用赔偿。 3.对不注重修理质量,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的修理人员将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4.进行电话回访,实行质量跟踪,及时弥补不足。积极听取单位领导与驾驶员要求,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5.认真执行行业技术标准、工艺规范、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竣工检测制度,不搞假维护,不减项、漏项作业。自觉接受各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指导。 (三)配件质量承诺 1.维修项目、配件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授权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采购人授权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增加变更。采购人授权送修人应当及时协助中标人进行相关确认工作,并认真签署车辆送修单和维修完工后的维修项目清单(含车辆维修项目总费用),如因采购人及其授权人的原因导致维修延迟的,所生的一切责任由采购人承担。 2.中标人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授权送修人同意,可以用旧件,但汽车修理企业必须在材料清单中注明为旧件。如发现私自使用伪劣配件,按正厂配件5倍的价格赔偿给采购人,如中标人零配件价格发生偏差(偏高达市场价10%以上),中标人给予采购人所涉及此项目品种数量及相应价款市场差价的5—10倍作为经济赔偿,且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服务。 3.中标人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维修车辆出厂时交采购人处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4.维修材料、零配件采购渠道承诺由专业正规的与我厂合作多年的供货商供货,并与杭州中岳、杭州凯越、金华科达、金华成林签订供货合同,以保证维修材料的价格合理性,质量保证,并承诺如有质量问题可以及时调换。 5.与配件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确定配件质量,承诺不使用不正厂、不合格的配件,不以次充好。(附经销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6.仓管员负责对配件核对,主修工负责装配时核对,不得偷梁换柱。配件质量核对是奖罚员工重要因素之一。 7.承诺如发现使用伪劣配件,按正厂配件5倍的价格赔偿。 五、建立维修档案,以便随时抽查。 服务响应时间 1.按接到维修服务任务第一时间响应; 2.如遇抢修施救,15公里范围内10分钟内到达; 3.如遇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服务承诺: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2024-2025年度金华市区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3E-031采购包 2 )要求,我公司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折扣率 折扣率(工时费、材料费) 70% 注:1.折扣率是指投响应产品的折扣率,“市场价×折扣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 2.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折扣率,也不得高于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1)、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格式见附件4-3)。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金华市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以下简称:采购人)和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金华市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良好形象。 四、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4-2025年度金华市区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备案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分支机构或网点(门店)所在地区约定的范本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五、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折扣公开。我公司将设立金华市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维修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汽车维修价格信息及车辆维修情况;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六、我公司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线下询价等;在参与各种维修项目时,合理报价的折扣幅度不应低于响应折扣率;受理维修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维修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我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579-83282345,总协调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职务:经理,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手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维修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对于维修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2.七项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3.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制度 (1)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十、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设备要求: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若响应采购包3,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电子检测读码仪等设备。 十一、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人员要求: 若响应采购包1或采购包2,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若响应采购包3,应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十二、我公司承诺在金华市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三、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我公司承诺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十五、我公司承诺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与行业管理部门联网(若响应采购包3时不具备,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未实行的,将自动放弃资格)。 十六、我公司承诺执行金华市交通运输局配件质量保证追溯制度。 十七、我公司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等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八、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求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九、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十、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二十一、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金华市三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注:供应商不得删除和改动上述内容。) 
报价一览表:5 报价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6 工时.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7 配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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