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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宇宏-竞争性磋商-FJYH2024-01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宇宏-竞争性磋商-FJYH2024-01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委托,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FJYH2024-01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监督检查辅助服务一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监督检查辅助服务,采购预算:33.75万元,项目内容:监督检查辅助服务一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三、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六、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1、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2、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九、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05-20 08:30:00】到【2024-05-24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50元;
现场购买或邮寄。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8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递交。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1710。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28 09: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1710。
七、其他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滨北支行,账号:592907913210601,收款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7-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171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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