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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2023~2024年钻井工程总包集中招标三次LHZB1-2023-GZ259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辽河油田2023~2024年钻井工程总包集中招标三次LHZB1-2023-GZ259

2023-09-15



辽河油田2023~2024年钻井工程总包集中招标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3-GZ259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1.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集团公司市场化工作要求,辽河油田公司筛选油区内的部分开发井进行钻井市场化招标,引入外部钻井承包商。

2.1.2服务内容:钻井工程(总承包):完成从钻机搬迁安装到完井试压结束期间除测井、录井及泥浆不落地处理以外的所有钻完井施工作业。

2.2项目中标结果有效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2.3招标范围及施工地点:

2.3.1招标内容:辽河油田公司2023~2024年钻井工程总包服务。主要包括:钻机搬迁、安装、井筒钻进、钻井液(不含油基)、定向(含MWD、LWD,不含近钻头、旋转导向)、下套管、固井、安装采油树后完井试压、地面平整恢复;配合钻井作业过程中的测井、录井作业;提供除甲供料以外的钻井施工作业所需材料及井控装备。

2.3.2施工地点:位于辽河油区内,地理位置辽宁省(盘锦、沈阳、锦州、鞍山)及内蒙古(通辽、赤峰)。

2.3.3工作量:预估钻井工作量50口井,进尺约10万米,预计钻井总投资1.2亿元,需要ZJ30车载钻机4台。

表1:标段划分及工作量预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实施过程中井数、井型、井深等工作量存在调整可能,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2.3.4标段(标包)划分:此为标段二招标。

2.3.5工程服务质量要求:质量指标包括井身质量、固井质量、油气层保护、井口装置及完井质量,均应达到钻井工程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见表2)。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4.1主要技术要求

1.钻机类型: ZJ30(车载)。施工钻机必须配备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具有实时传输能力),要求视频监控能看清井口操作,具备存储功能,且视频影像需完井后提交招标人,以备检查。

2.井身结构:参照附表1。(最终以工程设计为准)

3.钻井液:油区内常用钻井液体系为:水基般土、聚合物分散(不分散)、有机硅等,部分井也用聚合物硅铵、正电胶、无固相、KCL聚合物、KCL复合盐等体系。(最终以工程设计为准)

4.定向及导向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地质)轨迹设计。

4.1轨迹控制要求:定向井全井段用MWD作业,水平井造斜段及以上使用MWD,着陆段及水平段使用LWD。

4.2地质导向工具LWD要求:必须具有常规MWD(井斜、方位、工具面)和随钻地质导向数据能力(伽马、电阻率),并按设计取全、取准相关资料。

5.下套管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数据采集要求条件,根据SY/T7009-2014套管钳扭矩仪技术条件使用专用的套管钳(含扭矩仪及泄压阀),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套管密封脂。

6.井控要求: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22版)。井控设备由投标人提供,设备生产及检测厂家必须具有集团公司井控资质,上井前必须有检测报告和试压合格证;套管头的安装必须符合钻井工程设计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7. 其他要求:

7.1确保井身质量和固井质量合格,满足《集团公司井身质量、固井质量不合格判定红线》最新要求。

7.2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进行钻井作业。

7.3完井后要按要求安装采油树、试压合格经招标人验收后交井。

7.4出现复杂井、事故井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将复杂井、事故井情况向招标人上交事故报告。

7.5应配合招标人与属地钻探公司签订应急联动协议,明确事故应急处理中协议方的处理方案和职责。

7.6 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齐全、准确、清晰、规范、整洁(资料要求以合同为准)。

2.4.2执行标准规范,规章制度

本项目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表2所列,若适用的标准制度有更新,按新版执行。

表2:适用标准及规章制度明细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4.3招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及责任

1.提供钻井地质设计和钻井工程设计。

2.负责征地、为中标人提供施工作业井场及道路,并负责施工期间外协工作(因投标人引起的地方关系协调除外)。

3.提供采油树、(简易/标准)套管头、套管(筛管)物料。

4.委派钻井工程监督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住井监督。

5.负责岩屑管理、泥浆不落地无害化处理。

6.负责提供测井、录井等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3.4投标人对本次投标工程应设置专门的项目部进行管理,项目部成员至少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技术副经理3人组成。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2)、保证关键岗位人员稳定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行投标。

3.8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附件1)

3.9拟投入的队伍必须满足主要岗位人员数量及持证最低标准要求(详见附表2),且独立配备(即不同队伍之间不能共用),分队伍按岗位列出人员明细表,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度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缴费证明)。

3.10拟投入的钻井队伍要按照《钻井队伍设备设施配备要求》配套(详见附表3)。设备独立配备(即不同队伍之间不能共用),需提供购买(租赁)合同、发票扫描件。

3.11考虑到辽河油田部分区块井网较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ZJ30钻机为车载钻机设备,占地面积不超过2475m(55m*45m,含泥浆不落地10m)。投标人必须提供钻机设备摆放示意图,并备注所需井场尺寸。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9月26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人民币,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本次框架协议招标发放的框架入围通知书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人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定商定量工作后由招标中心按实际工作量出具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09月15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1.docx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框架协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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