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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JDFBD-W1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思云、熊邦琴、戴险峰、胡雯、杨杰、张少兵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襄阳市襄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思云、熊邦琴、戴险峰、胡雯、杨杰、张少兵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9时00分前提交申请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2024-JJDFBD-W1001
1.2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1.5最高限价(如有):1200万元(人民币)
1.6采购需求: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包含: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干菜调味品类、家禽类、蛋类、水果类、饮品类、食用油类、粮类等副食品采购配送及售后服务。
1.7供货服务期:一年;
1.8质量目标: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申请人须成立满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外资控股(含港澳台)或外资投资(含港澳台)企业。
2.2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成立至今满3年的申请人可不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时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时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2.3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主要是指申请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申请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4资质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2.5法定代表授权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人员必须是申请人正式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主要是指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6申请人在项目驻地须具备固定的售后服务点(自有或租赁的售后服务点,自有售后服务点须提供房地产证,租赁的售后服务点须提供合法租赁证明,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配送车辆(自有或租赁的配送车辆,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及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行驶证及车辆照片,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相应照片加盖申请人公章)、保障设施(自有或租赁的冷库,自有冷库须提供自有产权证、冷库图片,租赁冷库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件、冷库图片,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相应照片,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2.7申请人所供肉类产品须有相关检疫检测部门对申请人出具的牛羊肉类检疫检测合格证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2.8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2.9申请人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申请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2.10申请人须承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被接受。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4.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资格预审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whthcx001@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申请项目名称及包段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9日09:00,地点为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A座16楼1-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思云、熊邦琴、戴险峰、胡雯、杨杰、张少兵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某部
联系人:豆先生
电话:15331232958
 
二、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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