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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8139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的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宿豫发改投资(2022)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东至松花江路、南至恒山路、西至长江路、庐山之家、北至黄山路)。
1.2 工程规模: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约3万平方米。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10%的预付款保函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施工图报审工作并取得审图合格证支付合同价款得6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妇幼保健院及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相关跟踪服务,具体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非医疗专项部分室内装修施工图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室内灯光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弱电信息化图纸;医疗专项部分气体系统、辐射防护、手术净化等;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 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2023年10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设计院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6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5;新点软件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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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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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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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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