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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滨湖新区BH2013-10B地块开发项目备案的通知,发改备[2014]27号
1.4 招标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AGZ0032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与华山路交口
2.6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地上38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176.55m
2.7 合同估算价:18358.24万元
2.8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加固改造,大厦负一层、裙房1-4层、塔楼5层、7-9层、29-38层及除24-27层外的所有楼层卫生间电梯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机电安装改造施工、气体灭火、已建墙体拆除、新砌墙体、二次结构等,大厦智能化工程施工,进场材料检验、制作和安装、检测、验收、质保及后期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及答疑(如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97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组建专业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承担室内装饰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应为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 家;
(2)承担室内装饰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担智能化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2024年03月0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 票决随机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昊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24093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922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4小时57分52秒
原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
原公告日期:2024-02-08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3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澄清答疑如下:
1、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2第44条原答复(1)、(4)。进一步解释:(1)请投标人忽略项目特征描述“六类非屏蔽空配线架”字眼进行组价;(4)请投标人忽略项目特征描述“甲供”字眼进行组价。
2、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2第13条及第136条。进一步解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时间:2024年2月29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4分11秒
原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
原公告日期:2024-02-08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2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澄清答疑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详细评审标准中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承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7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我单位的业绩为公共建筑业绩但是其中包含了9700万以上的装饰可以提供清单佐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问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承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1个我单位的业绩为公共建筑业绩但是其中包含了2400万以上的电子智能化可以提供清单佐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3、问题: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7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我单位项目经理的业绩为公共建筑业绩但是其中包含了9700万以上的装饰可以提供清单佐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4、问题:投标人业绩匹配度请明确具体的匹配要求及得分要求。
答复:投标人业绩匹配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横向比较进行评审。
5、问题: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1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9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业绩。问:总承包合同内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金额在 9700 万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6、问题:招标文件P68页,详细评审标准内投标人业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承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9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1 个。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承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 1 个。问:总承包合同内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金额在 9700 万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是否予以认可?总承包合同内包含智能化工程业绩,金额在 2400 万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7、问题:招标文件P69页,详细评审标准内项目经理业绩: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9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1 个。 问:总承包合同内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业绩,金额在 9700 万元及以上,竣工验收时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8、问题:招标文件P70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有要求BIM施工方案。问:BIM施工方案是否现场提交U盘?是否有递交截止时间规定?招标文件未体现,请明确。
答复:无须现场提交U盘,文本格式同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9、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不平衡报价评审—备注:‘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中的“分项报价明细”,是指“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各专业对应的投标总价,还是指“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若按“所有分部分项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分项明细,则无法实现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请明确“分项报价明细”所指的内容。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10、问题:评审标准中要求技术文件组成有5项内容,其中含有BIM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要求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 50 页。该50页是否不含BIM施工方案篇幅?如不含,BIM施工方案编制其版面、页数有何要求。
答复:不含,BIM施工方案为文本格式,无具体要求。
11、问题:详细评审标准的2.2.1(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BIM 施工方案”版块所述需对投标人提供的BIM 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请问是否需提供BIM 动画演示?可有几分钟明确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的50 页中体现是否明确只有截图等方式体现便可?
答复:无须提供BIM 动画演示,提供文本格式。
12、问题: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中不平衡报价评审规定:对“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请明确“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是否只需对“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还是需对招标清单每条清单同比例下浮。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13、问题:招标文件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5%,请明确异常低价规定指标是否为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答复:是。
14、问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及招标控制价报表中规定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另计税金,而发布的工程量清单18ZHZB 格式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取税金。两者相互矛盾,请明确暂列金额、暂估价是否计取税金?如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另计税金,请重发调整过的工程量清单 18ZHZB 格式文件(投标人自行更改接收的 18ZHZB 格式文件,符合性检查会飘红)。
    招标控制价报表中
 
 
    接收18ZHZB 格式文件清单
 
 
答复:投标单位在接收控制价后,对该项目所有单位工程的暂列金额不计税、专业工程暂估价不计税两项进行勾选即可。
15、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中提到“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请明确投标报价是否为=(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1-下浮率)+含税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
答复: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题:招标文件27 页中“(20)本项目暂列金额按10%考虑”,招标清单中已经设置了暂定金额,是否有冲突,是否以招标清单为准?
答复:以招标清单为准。
17、问题:招标文件66 页中不平衡报价评审“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进行评审,如发现不平衡报价情况或者报价明细存在漏缺项情况,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这里的“装饰工程”是否仅指“室内精装”单位工程,不包括“室内装饰安装”单位工程及“五层加固”单位工程?另外分项报价明细评审是指“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中的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还是指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的人材机组成均需进行评审?综合单价如果同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考虑15%,1、整体调整人材机含量可能会导致主材低于综合单价。2、调整主辅材料价格,人工信息价不能调整,那么会造成材料价格与控制价限价降幅大于考虑的15%,与招标文件中65-66 页报价规范性评审及不平衡报价评审相违背,如果逐条自行套定额组价、调整比例、比对、工作量很大,是否可以取消这条规定?
答复:“装饰工程”包含“室内精装”、“室内装饰安装”及“五层加固”单位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清单。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18、问题:该项目公告出来,编制标书时间横跨法定春节假期,项目清单子目繁多,编制标书工作量很大,时间紧张,可否考虑适当延期开标情况?
答复: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时间至项目开标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不予延期。
19、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67页)关于不平衡报价评审: 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中指的是“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总价同比例下浮还是“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这两个单位工程中每一条清单同比例下浮?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20、问题:本项目的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97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业绩。问:我单位拟提供的一个业绩是某厂区项目精装修工程业绩,其中施工范围均为厂区办公楼(包括报告厅、厨房、食堂)、办公区、休息区及门岗等区域的室内天花、地面、墙面、门窗、强弱电、给排水、照明及卫生洁具等装饰装修工程,此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1、问题: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5 页,P69 页关于投标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表述中,“需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 个。”该业绩是否可以为公共建筑总承包工程中所含装饰装修工程且装饰装修部分造价不低于9700 万元的业绩。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2、问题:招标文件第36页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所有人员及对应资格要求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中标后提供即可,请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需配备。
23、问题:招标文件第22页 10.12条款中(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造价师电子注册证书。此处的一级造价师电子注册证书是否应改为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请明确。
24、问题:本项目详细评审标准中2.2.1(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BIM施工方案是否只需要提供文字方案即可,无需提供视屏?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施工组织技术文件中已包含BIM施工方案,请问技术文件中BIM文件ZIP版端口中是否无需重复上传?请明确。
 
 
 
 
答复:无须提供视频,文本格式。投标文件中包含BIM施工方案即可。
25、问题:第一章,3.1.3说明:“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1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9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业绩。”请问:本工程为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工程往往一般存在部分的结构改造,且本工程也存在结构加固专业分包项,是否装修改造类的公共建筑业绩也可以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6、问题:由于此项目工作量较大,且存在跨春节投标的情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月06日,且还存在部分材料厂家的询价工作。招标文件规定2024年2月26日至2月27日可参观样品,经与部分石材、墙地砖、木饰面厂家沟通,部分厂家于2024年3月才开始上班,而此项目投标截至时间为3月6日,时间较为紧张。
请问:可否适当延长开标时间,以便于投标人详细准备投标工作。
答复: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时间至项目开标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不予延期。
27、问题:根据招标文件分析,请问:本次投标需要无需准备材料样板,但需根据业主指定的材料样板进行材料价格的填报工作。
答复:投标人无需提供样品。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0项条款:样品看样”内容,投标人对招标人展样的样品进行查看,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材料价格因素。
28、问题:招标文件2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3说明“(4)配合服务费:对后期进场的各分包单位或大厦其它投资单位进场的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费(包括不限于:现场垂直运输、现场已有机械设备及内外脚手架的使用、临时办公场所、现场协调、指定地点垃圾清运、水电接驳、竣工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整理及扫描等),由分包单位与中标人自行结算(结算标准:按其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款,如厨房设备、数据机房中的设备部分)的3%计取,家具、档案密集架、体育器材等纯设备合同不计取。请问:以上条款是否可以理解为:装修及智能化的中标单位可向相关分包单位按照不高于扣除设备价款后的结算金额的3%收取管理费。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招标文件。
29、问题:招标文件第2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说明“垂直运输:招标人协调沟通电梯使用,现场提供塔楼两部消防梯(DT5-6)及裙房两部消防梯(DT16、20),共四部电梯供施工期使用,电梯保护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须与电梯厂家签订电梯临时使用协议(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相关使用事项、损坏赔偿及支付费用等按电梯使用协议执行,费用均含在本次报价中。”请问:为便于投标单位准确测算成本,可否明确垂直运输电梯的使用费用是多少?
答复:详见“临时用梯协议”。
30、问题:招标文件第2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10.16(6)中标人负责项目实施BIM编制,利用BIM技术(施工应用)技术建模、检查、碰撞等,指导现场装饰、智能化及机电改造施工,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报价中,中标后不予以调整。请问:为便于投标人准确核算成本,可否将BIM费用统一暂列,或可否请业主提供BIM工作的深度要求,以便于进场后按照深度要求实施BIM工作。
答复:BIM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如下:
1、根据项目施工方案及计划制定项目施工阶段 BIM 实施导则,确定运用 BIM 服务于项目施工阶段的实施策略。策略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工程浪费,控制工期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2、设定施工阶段 BIM 应用总体目标,明确施工阶段的 BIM 应用点及应用时间节点、确定包括BIM 工作流程及 BIM 工作组织架构。
3、编写施工阶段 BIM 建模、检查、应用的标准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文件组织、模型标准、建模深度、建模计划与分工,梳理 BIM 模型和信息内容清单。
4、负责在施工阶段施工范围所涵盖的专业的 BIM 模型的创建(含土建模型、机电模型等)、深化和维护工作,并确保模型内容和深度满足施工深化和施工过程应用的要求。
5、根据模型的用途、阶段、详细程度进行分类管理,按施工节点发布成果模型,实时模型正确的反映全过程设计图纸,包括全专业的信息,满足招标人对模型内容和深度的要求,且符合《安徽省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南(2017版)》的要求。
6、根据项目进度,施工单位提供的 BIM 模型及应用的交付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交付内容
 
 
说明
 
 
格式
 
 
1
 
 
施工过程模型
 
 
满足本项目模型内容及深度要求的施工过程模型
RVT 模型文件、NWD 模型文件及其他使用的软件格式
模型文件
 
 
 
 
2
 
 
碰撞检查及问题报告
包含碰撞视点清单的模型文件
问题报告,报告中包括每个问题的详细描述、碰撞位置的二维三维图片,相应的解决方案
RVT 模型文件、NWD 模型文件及其他使用的软件格式模型文件;显示问题的图片;
PPT、Word 等电子文档
 
 
 
 
3
 
 
二次机电管线综合分析报告及图纸深化
深化施工作业模型及深化图纸
二次机电(含智能化部分)管线综合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管线综合的基本原则,模型优化前后的管线排布平面图及剖面图,以及重点部位三维效果图
RVT 模型文件、NWD 模型文件及其他使用的软件格式模型文件;漫游视频或图片; CAD 文件;PPT、Word 等电
子文档
 
 
 
 
4
 
 
 
 
施工方案比选
复杂装饰节点进行施工方案模拟比选。
RVT 模型文件、NWD 模型文件及其他使用的软件格式模型文件;模拟视频或图片; PPT、Word 等电子文档
7、项目各个阶段的 BIM 建模内容及模型深度建模内容如下:
7.1指定楼层的房间各个部位地面、墙面、天花、隔断的装饰材料。地面:地面材料的种类、地面拼花 (排列为示意)、地面与墙面踢脚。墙面:墙面材料的种类。所有墙面上消火栓箱、排烟口、正压送风口、结构墙体的厚度 (模型内测量,不作标注)。墙面装饰造型、栏杆、台阶和踢脚。天花:天花的材料种类。天花主龙骨的位置及天花主龙骨吊顶位置(主要是和机电管线的关系)、灯的位置及机电末端点位、天花标高、检修口。
7.2需要表达固定家具 (家具只作示意,主要用于碰撞检测分析)、装饰织物 (装修材料仅为示意)及其他装饰用材。
7.3需要表达地面、墙面、天花上设备材料的末端点位及管线和检修口位置及大小,包括以下内容:墙面、柱面上的灯饰、强电插座、电源开关、通讯插孔、空调控制器、消防操控按钮、安全出口指示等机电末端的位置;配合所有机电管线天花上灯、空调风口、消防、喷淋等机电的点位及检修口的位置及大小。
7.4需要表达卫生洁具、水池、台、柜等固定建筑设备和家具。
7.5需要表达门窗的分类、规格尺寸 (门种类,数目,尺寸以属性值输入,模型仅为示意)、门的开启方向、防火卷帘、商铺卷帘的做法以及防火卷帘、商铺卷帘与机电管线的关系。
7.6需要表达标识在精装区位置。
7.7需要表达装修与机电管线的关系(配合机电的标高,模拟机电的点位)。
7.8需要表达电梯轿厢、扶梯装修以及空调出风口、检修口、摄像头、灯具。
7.9需要表达卫生间装修饰面、洁具的安装配件、管线的布置,吊顶及机电末端和检修口位置。
阶段
深度描述
 
 
 
 
施工图深化设计
物体主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几何上表述准确,能够反映物体的实际外形,保证不会在施工模拟和碰撞检查中产生错误判断,构件应包含几何尺寸、材质、产品信息(例如电压、功率)等。模型包含信息
量与施工图设计完成时的 CAD 图纸上的信息量应该保持一致。
阶段
深度描述
设计变更
同上
 
 
 
 
施工阶段
详细的模型实体,最终确定模型尺寸,能够根据该模型进行构件的加工制造,构件除包括几何尺寸、材质、产品信息外,还应附加模型的施工信息,包括生产、运输、安装等方面的时间节点、进度、
安装操作单位等。
 
 
竣工提交阶段
除最终确定的模型尺寸外,还应包括其他竣工资料提交时所需的信
息。(资料应包括工艺设备的技术参数、产品说明书/运行操作手册、保养及维修手册、售后信息等)
(以上内容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31、问题:招标文件31页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说明:“(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请问:一般装修工程及智能化工程仅为分项工程,如装修工程单独招标,则一般会进行四方验收,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为四方验收单。请问:如装修工程于总包工程一并实施,装修工程不单独进行验收,仅为总包工程的一个分项验收,可否提供总包工程的竣工验收单,合同为精装工程的施工合同。
答复: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32、问题:招标文件35页,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评审条件中未明确项目拟派技术标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请问:本次投标是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答复:无。
33、问题:招标文件36页,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表详下:
 
 
请问:投标人是否需要严格按照上表的最低要求进行人员的配备。请问:安全总监要求从事安全工作十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是否可采用投标人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来说明十年以上工作经验。请问: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总监、安全总监、商务总监、劳资专管员在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放入人员证件,待中标后再行提供?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需配备。
34、问题:招标文件第68页,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可作为本项评价。请问:以上条款是否可以理解为资格业绩不算“评审业绩”。就是资格业绩1项、评审业绩2项。
答复:是。
35、问题:招标文件第68页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至多提供2个优质工程获奖。装修行业的最高奖项一般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请问: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予以认可。
36、问题:如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是否联合体分别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还是联合体作为合同的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答复: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问题:招标文件品牌参考表中未体现智能化部分要求,但是在技术规范书里面有体现智能化部分系统要求,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复:“智能化工程”品牌参考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8、问题:智能化技术规范书中参数要求中有部分参数有指向性,不满足三家符合的基本要求,是否可以不去考虑这些具有指向性的参数?
答复:经调研,技术规范书中参数均有不止三个品牌满足,按招标文件执行。
39、问题:由于该项目承包范围内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加固改造、已建墙体拆除、新砌墙体、二次结构等内容。是否可将类似业绩的要求改为:单个合同金额在97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业绩或装修改造工程业绩。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40、问题:由于该项目投标时间跨春节,投标时间较为紧迫,材料询价、材料样品看样等工作展开难度较大,是否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使投标人准备更加充分,报价更加准确。
答复: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时间至项目开标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不予延期。
41、问题:关于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不匹配的疑问,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智能化工程量清单与技术规范书内容不一致,智能化技术规范书中多项清单,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如:智能化技术规范书中综合布线系统—外网:单口面板、双口面板、六类非屏蔽模块等等;视频监控系统:后端管理平台、视频管理软件、流媒体转发软件、人脸比对服务器等等;智能化技术规范书各系统无法在工程量清单找到对应项。建议:请招标人对技术规范书予以澄清,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规范书。
答复:涉及工程量以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涉及技术规格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以上参数仅华为一家满足,华三、锐捷、中兴均不满足。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标记“★”的参数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选用国产自研芯片的产品。
1.NP芯片的说明:
质疑文件中提到的NP芯片,为业界通用名称,代表(Networking processor)网络处理芯片,不存在是某家公司独有称谓的说法。NP芯片主要用于构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面向网络处理领域设计,对大流量进行转发和业务处理,适用于访存密集型应用。
包括新华三集团在内的主流网络设备厂商都接受NP芯片的定义:
 
 
2.安全可信要求的说明:
根据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要求:运营者应当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必须确保本项目的网络安全可信,网络核心设备作为关键节点,需要优先使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安全可信的国产自研CPU和网络处理芯片的设备。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截图
3.自主创新要求的说明: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要全力突破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集成创新,突出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当前,包括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在内的科技创新主体,已经从芯片、操作系统、软件、整机等全生态发力,积极构建我国信创的产业生态。
2021年8月19日,国资委党委会议,明确表示要将科技创新摆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针对工业母机、高端芯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打造原创技术的“策源地”,加强产业上下链的协同,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优先使用符合《战略》要求的产品和设备。
4.主流厂商满足的说明:
此外,市场上已经有多家网络设备厂商采用了国内自主研发的CPU、NP芯片,应当鼓励更多的企业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响应十四五规划,尽早彻底解决我国遇到的卡脖子技术难题。
43、问题:招标文件第66页要求如下:
 
 
疑问:请问本次报价是否是在招标发布的控制价基础上直接下浮?且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为同比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
答复: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报价文件评审,计算下浮率时,投标报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均去掉暂列金额、暂估价。“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44、问题:智能化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需要明确的问题。
(1)公共区域智能化工程清单序号4(如下图),请明确此设备是否为六类非屏蔽空配线架?
 
 
(2)公共区域智能化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序号49(如下图),技术规范中没有“12口光纤连接盘”的技术参数,请明确此处的“12口光纤连接盘”是光纤配线架还是六类非屏蔽配线架,若是光纤配线架请提供具体的技术参数。
 
 
(3)公共区域智能化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序号188、189(如下图),清单中有两种CO2传感器,技术规范书中只有“风管式CO2传感器”,请明确序号189项的CO2传感器是否为技术规范书中CO传感器?
 
 
(4)公共区域智能化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序号256(如下图),精密列头柜为甲供,并且提供了控制价,请问精密列头柜是否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下浮进行报价。
 
 
(5)国元保险区域智能化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序号99(如下图),技术规范书中有多个数字调音台的技术参数,请问以技术规范书中哪个技术参数为准。
 
 
(6)因清单、技术规范书、图纸中部分设备不一致。请问本项目设备数量是否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准,技术参数是否以技术规范谁为准,按实结算。
答复:(1)招标清单描述有误,删除“六类非屏蔽空配线架”;(2)参数要求:12口光纤配线架,壳体表面通过GB/T2423.17-1993 标准的盐雾试验48H测试,标准19”机架安装。(3)189项变更为CO传感器。(4)此设备在本包范围,删除“甲供”。(5)16路调音台3台,24路调音台2台。(6)涉及工程量以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涉及技术规格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45、问题:经市场调研,会议系统及广播系统厂家中仅ITC品牌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参数。ITC、BHX、特控三个品牌为同一人所控,不支持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
会议系统及广播系统推荐品牌如下:
 
 
除会议系统及广播系统外,具有唯一性的参数还有很多,且均已被某一潜在投标人报备,不支持其他单位参与投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为了保证各投标人能够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建议删除技术规范书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技术参数。会议系统增加塔克兰森、创思特品牌。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同本答疑第38条问题的回复。
46、问题: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政务数据获取模块(如下图),在操作时无法获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请问是否可以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上传到其他相关模块中,此处政务数据获取模块不做要求。
政务数据获取模块“共享政务数据获取”中的“企业中标记录”与本次投标无关,是否可以不获取。
 
 
 
 
答复: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须获取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47、问题: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有“评审因素索引表”(如下图),本项目投标为电子投标,每个模块文件分别独立上传,评审时只需要进入对应模块即可,无需提供页码范围。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不提供此表?
 
 
答复:可以无需提供直接写“/”。
48、问题: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2月8日,此日临近中国传统节日“新春佳节”,春节属于中国法定节假日,在春节期间,各品牌生产厂商均已放假,截止目前,仍有部分设备生产商未开工,无法为潜在投标人提供产品报价和相关资料,且本项目预算金额较大、清单量也巨大,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保证各投标人有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请招标人综合考虑设备制造商开工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将本项目酌情延期开标。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9、问题:招标文件第24页10.15条款“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不包含智能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的推荐品牌在“手册及技术规范书”中单独列出。疑问诉求:请明确招标文件第24页10.15条款内容是否同样适用于智能化工程的推荐品牌。
答复:智能化技术规格及参考品牌以智能化技术规范书为准。
50、问题:智能化工程技术规范书第8页中4招标人要求:
(1)本包负责从1F大厦监控室的弱电机柜敷设2根48芯单模光缆至负一层电信机房,长度应留有足够余量。
(2)本包负责从1F大厦监控室的弱电机柜敷设2根48芯单模光缆和5根六类非屏蔽双绞线至3F国元保险业务机房,具体位置进场后由招标人指定。
(3)大厦弱电桥架(垂直桥架)由智能化单位实施。
……
事实依据:以上要求虽然在技术规范书中列明,但无法区分其工程量是否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疑问诉求:请明确智能化工程技术规范书第8页中“4招标人要求”的24条内容中涉及到工程量的是否已经在工程量清单中全部体现,若没有,请补充工程量以明确施工界面。
答复: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执行。
51、问题:技术规范书中六类非屏蔽空配线架、理线器的参数要求“1.产品尺寸:482*440mm,标准机架安装”。
事实依据:该参数规定了详细产品尺寸,并非通用尺寸,属于个别品牌定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依法删除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的参数。
答复:六类非屏蔽空配线架、理线器删除尺寸要求。
52、问题:技术规范书中计算机网络系统多个设备参数具有唯一性,具体如下:
1)技术规范书第32页,核心交换机参数要求“★4.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中控制板槽位数≥2,支持1+1备份,能集中监控风扇模块、电源模块等,提供监控网板槽位截图;”
2)技术规范书第32页,24口接入交换机参数要求“★10.设备CPU和转发芯片采用国产芯片,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3)技术规范书第34页,吸顶AP参数要求“★7.具备智能漫游功能,具备漫游信息同步功能,漫游新无线控制器时无需认证,提高漫游灵敏度和成功率,让终端在漫游过程中保持好的信号状态,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4)技术规范书第34页,高密AP参数要求“★6.支持超过700个用户多用户接入,且平均流量大于1Mbps,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5)技术规范书第36页,防火墙参数要求“8.★要求防火墙具备AI引擎,用于DGA域名请求检测、用于恶意C&C流量检测、用于ECA恶意加密流量识别(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证明扫描件);”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均指向推荐品牌中的某品牌,其他品牌均不满足,属于唯一性参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经市场调研,业界主流厂商均满足此参数要求,下附官网截图:
华为:
 
 
新华三
 
 
(2)选用国产自研芯片的产品。按招标文件执行。
(3)按招标文件执行。此参数为AP功能参数,满足日常业务使用需求,为保障无线使用体验,需要针对AP的实际接入能力和单用户带宽进行测试,并提供AP实际漫游性能的测试报告。
(4)按招标文件执行。此参数为AP性能参数,满足日常业务使用需求,为保障无线使用体验,需要针对AP的实际接入能力和单用户带宽进行测试,并提供AP实际性能的测试报告,经市场调研,业界主流厂商均满足此参数,下附官网截图;
华为:
 
 
 
 
新华三:
 
 
(5)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要求严格防护出口网络安全,应对出口复杂的网络安全攻击,选用业界智能,高效,可靠的安全产品并提供对应功能检测报告。
53、问题:技术规范书第43页,枪型摄像机参数要求“16.★支持视频内容保护功能,启用该功能后,只有经过授权并具有解码秘钥的用户才能通过平台软件正常播放、回放和下载摄像机回传的视频数据;缺少解码秘钥的用户无法正常播放、回放和下载摄像机回传的视频数据,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具有倾向性和唯一性,属于推荐品牌“宇视”的独有参数,在类似项目中标公示中,公示的该品牌同设备参数与本次招标参数一致。附相关证明:
杏滨街道监控升级改造项目的签报(ICT2021JM023)监控主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参数
(网址详见PDF附件)
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参数要求是通过充分的项目调研及需求论证,为保障招标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和后期稳定运行所设;海康威视、大华等也能够满足关键参数或功能。例如:
海康威视:
 
 
 
 
大华:
 
 
 
 
54、问题:技术规范书第45页,电梯摄像机参数要求“10、音频编码格式:具有G.711a、G.711u、ACC-LC设置选项,支持对距离设备15m处的声音进行采集;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我司仔细翻阅了招标图纸,本项目所有电梯的长宽均在3米以内,即使兼顾电梯口的声音采集,设置10m已然足够,而招标参数要求达到15m,该距离不仅无实际使用意义,也将对使用方的隐私造成影响。此外,经调研该参数为“宇视”独有参数。
 
 
【电梯平面图】
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或调整为10m以内。
答复:调整为10m。
55、问题:技术规范书第51页,15路高清解码器参数要求“2.★设备支持接入1~5个机框设备,可接入50个业务板卡并正常工作,接入机框设备后,最大具有196个视频输入接口或200个视频输出接口,具有36个Mini-SAS HD接口,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仅有15块LCD液晶拼接屏,此参数要求“15路高清解码器支持接入1~5个机框设备,可接入50个业务板卡并正常工作,接入机框设备后,最大具有196个视频输入接口或200个视频输出接口,具有36个Mini-SAS HD接口”,该参数要求过于冗余,与实际要求不相适应,存在过度设计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此外,该参数中“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的要求具有唯一性,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宇视”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
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视综平台可以根据电视墙画面灵活调整机框解码卡数量,也是为项目后期扩容进行考虑。平台每个机框不低于10个业务插槽业绩多个厂家可以满足。例如海康威视:
 
 
大华:
 
 
56、问题:技术规范书第48页,安全准入控制设备参数要求“1.具备不少于4个1000M光电复用接口、8个1000M RJ45网络接口、1个10G光纤接口、1个Console口、1个带外管理GE口、2个USB接口,1个复位键,1个扩展槽,采用AC220V供电;”
事实依据:参数中要求的接口过于冗余,属于过度设计,与实际使用场景不符,该设备实际使用中仅需保留个别1000M RJ45网络接口用于联网即可。参数中“4个1000M光电复用接口、1个复位键”属于推荐品牌“宇视”独有的接口数,为唯一性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参数“4个1000M光电复用接口、1个复位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技术参数要求是通过充分的项目调研及需求论证,为保障招标项目的高质量建设和后期稳定运行所设。此处安全准入控制设备为视频安全准入系统,本次项目建设近800路摄像头,按照每路4M的码率计算,总体带宽超2000M,同时预留扩容能力,便于后期的前端设备扩容。此处要求的“4个1000M光电复用接口”为项目的基本需求,同时经调研,市场主流的视频安全准入设备接口数量均能满足相关要求。
57、问题:技术规范书第50页,磁盘阵列参数要求“1.4U高度,48盘位,具有1个防腐蚀检测预警模块,前面板内置防尘网,支持所有硬盘水平放置槽位中,并支持前面板热插拔维护,不少于1颗64位多核处理器,8GB内存,5个千兆网口,2个HDMI接口,2个USB3.0接口,1个RS232接口,2个数码管显示,3个PCI-E3.0插槽;”
事实依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磁盘阵列的数据信息是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显示和查看的,无需配置数码管或显示屏显示信息,参数中要求磁盘阵列具有“2个数码管显示”不具有实际意义。经市场调研该参数为推荐品牌“宇视”独有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参数“2个数码管显示”。
答复:删除“2个数码管显示”。
58、问题:技术规范书第44页,全景摄像机参数要求“1.摄像机内置不少于1个CPU/GPU/NPU一体化芯片、8GB eMMc芯片、35114加密芯片,不少于2个CMOS图像传感器(全景相机和特写相机)靶面尺寸均为1/1.8英寸,具有不少于1个RJ45接口、1个音频输入接口、1个音频输出接口、2个报警输入接口、1个报警输出接口、1个RS485接口、1个SFP光纤接口、1个TF卡槽,摄像机采用AC220V转AC24V电源适配器或DC24V供电;”
事实依据:参数中eMMc芯片是MMC协会订立、主要针对手机或平板电脑等产品的内嵌式存储器标准规格,不属于摄像机的存储标准,经市场调研该参数为推荐品牌“宇视”独有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参数“8GB eMMc芯片”。
答复:删除“8GB eMMc芯片”。
59、问题:技术规范书第53页,8TB监控级硬盘参数要求“西数Purple 8TB硬盘”。
事实依据:参数中写明了品牌型号,品牌为西部数据,属于指向性参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依法删除“西数Purple”字样。
答复:删除“西数Purple”,但是必须满足8TB监控级硬盘。
60、问题:技术规范书第62页,读卡器参数要求“8.★读卡器的防尘、防水标准需符合GB/T 4208-2008对应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非国标强制性参数,各厂家可以自行选择检测内容,部分厂家满足功能但是未做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是为推荐品牌中某品牌量身定制,多个推荐品牌虽然满足功能和指标,但无检测报告,因此该参数具有排他性。
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修改为“8.★读卡器的防尘、防水标准需符合GB/T 4208-2008对应要求,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原厂响应承诺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答复:市场绝大部分检测机构都符合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测试资格,不存在限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读卡器安装环境的多样性,须具备符合GB/T 4208-2008对应要求防尘、防水标准。
61、问题:门禁控制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中多个产品资料具有排他性,具体如下:
技术规范书第63页,双门控制器参数要求“3.★输入信号为开关量时,应能处理持续时间大于400ms的信号,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技术规范书第66页,停车场管理软件参数要求“5.★从车辆身份信息确认放行到挡车器抬起的响应时间≤1.2s,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6.★可通过现场管理计算机进行系统校时,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96》中关于出入口控制响应时间的规定如下图:
 
 
国家标准关于出入口控制设备的响应时间要求为不大于2S,而本次招标要求的参数为400ms和1.2S,严重高于国家标准,具有为某品牌量身定制的嫌疑。此外,多个推荐品牌虽然满足功能和指标,但无检测报告,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具有排他性,经调研推荐品牌中多个品牌无法提供。
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CMA和CNAS标识”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应按照国家标准将响应时间改为2S,产品资料删除或修改为“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测试报告或产品彩页或原厂响应承诺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答复:市场绝大部分检测机构都符合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测试资格,不存在限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执行。
“3.★输入信号为开关量时,应能处理持续时间大于400ms的信号”,对于能够处理持续时间大于400ms的开关量信号,根据门禁系统安全要求,需要识别和响应持续一定时间的信号,为了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避免误动作,系统会要求输入信号必须持续一定的时间才能被识别为有效输入,这样的设计可以有效地过滤掉由于电气噪声或其他瞬态干扰引起的短暂信号,从而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96》中规定的时间是不大于2s,此处要求的是大于400ms,在规定范围内。
“5.★从车辆身份信息确认放行到挡车器抬起的响应时间≤1.2s”,这个指标用于衡量停车场管理系统中,车辆自动识别和放行流程的效率。这一过程的响应时间对于保持交通流畅非常关键,尤其是在高流量的路段或停车场,为了确保车辆能够迅速且顺畅地通过,相关系统的设计者和操作者需要不断优化技术,以满足这样的性能标准。此处响应时间要求1.2s内,在《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96》中规定不大于2s的范围内。
“★可通过现场管理计算机进行系统校时”,这个指标旨在为了后续使用中,能够便于管理方操作,提高管理效率,有助于提升管理方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62、问题:会议系统推荐品牌:ITC、BHX、特控
事实依据:1)以上三个推荐品牌中“BHX(北航星)、特控”属于小众品牌,两者的注册资本较小,经营范围中均无音响设备,明显为陪衬品牌。合肥滨湖紫园大厦属于全国性的重点金融建筑,其使用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安徽的财产保险公司,作为该企业的总部办公大厦,其建设质量应保证高标准。而本次会议系统是智能化工程中占比最大的系统,其推荐品牌却如此小众,国内一线的主流品牌均未在推荐品牌范围内。
 
 
【BHX(北航星)】注册资本:50万元
【BHX(北航星)】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BHX(北航星)】公司人数:少于50人
【BHX(北航星)】经营范围:GPS定位器的研发与销售;安防产品、通讯产品、导航产品、数码产品、汽车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外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无会议系统设备)
 
 
【特控】注册资本:500万元
【特控】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特控】公司人数:少于50人
【特控】经营范围: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工业计算机、工控板卡、工业服务器、工业交换机、工控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无会议系统设备)
经市场询价,“BHX、特控”两个品牌无相关会议设备,无法参与本项目。因此,投标人只能选择推荐品牌“ITC”,导致本项目的推荐品牌具有唯一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建议删除推荐品牌“BHX(北航星)、特控”,增加国产主流品牌,如台电、宝业恒、迪士普、锐丰等。或删除多媒体会议系统推荐品牌,中标后由中标单位书面报送投标人所选品牌,由投标人实地考察该品牌后确认,直至招标人满意后实施。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经调研,三家品牌均有会议产品。
官网截图:
 
 
官网截图:
 
 
63、问题:技术规范书第71页,会议平板触控一体机参数要求“5.★支持后台监控预警,可根据预设条件对设备进行监控预警,当设备达到设定预设条件时可自动执行相关指令(提供国家级第三方认证机构测试报告)。”
事实依据:本项目会议平板触控一体机并未设置后台管理软件,此处要求该设备支持后台监控预警功能,明显为某品牌量身定制,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ITC”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且该品牌被报备,不支持其他企业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删除本条要求。
64、问题:技术规范书中多媒体会议系统的高清视频终端多处要求支持直播相关功能,具体如下:
技术规范书第72页,高清视频终端参数要求“8.支持终端申请主席对会议中的其他参会终端从直播模式转到会议模式或者从会议模式转到直播模式,支持终端主动向主席申请从直播模式转到会议模式,会议模式支持电子白板、文件共享、电子投票、会议签到等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2.无需注册,只需输入会议号码即可加入相应的会议,并可选择以会议互动模式加入或直播模式加入。(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
技术规范书第85~86页,高清视频终端参数要求“8.支持终端申请主席对会议中的其他参会终端从直播模式转到会议模式或者从会议模式转到直播模式,支持终端主动向主席申请从直播模式转到会议模式,会议模式支持电子白板、文件共享、电子投票、会议签到等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2.无需注册,只需输入会议号码即可加入相应的会议,并可选择以会议互动模式加入或直播模式加入。(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14.支持web交互电子白板功能,可在终端控制web上进行电子白板操作,可设置≥三种不同粗细的画笔,设置≥五种画笔颜色,设置圆形、方形、箭头、线条等批注图形;设置纯色背景或图片背景;web操作电子白板时,终端输出画面同步跟随显示电子白板内容;终端输出界面操作电子白板时,web同步跟随显示电子白板内容。电子白板支持分页,最多支持5页。(出具满足该参数的带CNAS或者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本项目三个使用单位均为国家机构,未来日常办公过程中,其会议内容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本项目并未建设直播系统。该设备要求支持直播模式的相关功能,并要求提供界面截图,此举不仅对使用方的会议造成泄密风险,也具有为某品牌量身定制的嫌疑,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ITC”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且该品牌被报备,不支持其他企业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依法删除以上参数。
答复:删除直播要求。
65、问题:技术规范书第73页,LED全彩一体机室内显示屏参数要求“9、★模块表面处理采用电喷技术,黑色哑光处理,可有效防止反光和静电,无面罩设计,反光率≤1.5%;显示屏对比度高,屏幕表面采用无塑胶类结构件,屏体表面均匀,观看视角大,观看效果好,PCB及灯管热良好;需提供首页具有CMA、CNAS和ilac-MR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LED显示屏制造厂商公章,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验证检测报告真伪;”
事实依据:全彩屏的国家标准中并未设置如此细致的条款,此处不仅规定了全彩屏的工艺、颜色,还规定了屏体的材质等,明显为某品牌量身定制,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个别品牌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CMA、CNAS和ilac-MRA标识”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LED屏幕表面无面罩,采用电子喷墨技术主要有三个作用,①可提高屏体墨色一致性,提升显示效果,②提高对比度,③LED显示屏在工作时会发热,传统塑料面罩长期在高热的情况下会翘边、鼓包,而无面罩喷墨工艺无此隐患。喷墨技术是在面罩工艺的基础进行了升级及优化处理,目前主流大厂家均具备此工艺。
CNA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故检测机构具有CNAS标志方可认定为国家认可的相关认证、检测机构;CMA是指经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国家将授予CMA计量认证标志,CMA计量认证标志体现了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ILAC—MRA是国际实验室认可使用组织的简称,更加体现了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且封面具有CNAS、CMA、ilac-MRA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行业中有很多检测机构具有。并非为量身定制,故投标人出具封面具有CNAS、CMA、ilac-MRA 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6、问题:技术规范书中多媒体会议系统中多处要求功能性参数提供检测报告的情况,具体如下:
技术规范书第96页,会议系统主机参数要求“★8.通过WEB控制音频矩阵参数(包括EQ、音量、延时器、话筒灵敏度等)、输出模式切换、开关话筒同步、中英俄法四种语言切换、控制角色分离主机。(出具满足该参数的带CNAS或者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规范书第104页,网络中控主机参数要求“★15.对接云会务系统。用户通过手机APP或WEB端预约会议室时,可设置情景类型以及开始/结束时间。会议开始前,系统会自动调用场景,场景内所有设备联动启动或切换;会议结束后设备自动关闭。(出具满足该参数的带CNAS或者CMA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为会议系统主机、网络中控主机的功能性参数,多数品牌虽满足该功能,但未做检测报告导致无法满足,并且证明功能满足的方式有多种,强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证明具有排他性。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ITC”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且该品牌被报备,不支持其他企业投标。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CMA、CNAS和ilac-MRA标识”检测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会议系统主机、网络中控主机无需ilac-MRA标识检测报告。本项目所要求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供货前提供,投标人可在推荐品牌内选择符合参数功能要求的设备,供货前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即可,目前市场绝大部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具有CNAS和CMA标识,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符合标识要求的检测机构出具,该要求并不具有唯一性。
67、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09页,控制主机参数要求“★为确保售后服务保障,所投广播系统厂家须出具权威机构颁发的证明厂家售后服务符合十星级标准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事实依据: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将由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签订合同,其售后服务工作应由中标人负责,此处要求提供品牌厂商的服务认证证书属于设置二次门槛、附加条款。推荐品牌中仅“ITC”满足,其余均不满足,且该品牌被报备,不支持其他企业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认证证书,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删除服务认证证书的要求。
68、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09页,IP音频采集器参数要求“★3.采播任务支持3种采集音质可选,支持普通、中级、高级音质选择模式。(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4.支持声压触发采集外部音源,智能识别音频,自动建立采集任务,可自定义执行区域,可自定义延时关闭时间。(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事实依据:市场上主流品牌IP音频采集器的采播功能均按照高级音质设置,未设置普通音质,只有个别厂家仍然保留了普通音质标准;此外,IP音频采集器仅采集的是系统内声音,而不包含外部音源,此处强制要求其可以触发采集外部音源的设计不合理,具有为某品牌量身定制的嫌疑。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ITC”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且该品牌被报备,不支持其他企业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删除功能截图要求。
69、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15页,中央管理软件参数要求“1、名称:建筑环境控制与能耗系统软件;8、★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证书。”
事实依据:中央管理软件属于“楼宇自控系统”范畴,但技术规格书参数中的设备名称却为“建筑环境控制与能耗系统软件”,该行为属于“桃僵李代”;此参数有故意在“建筑设备管理系统”中设置“建筑节能系统”软件著作权的嫌疑,属于为某品牌量身定制,以对其他品牌进行排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技术规范书第115页,中央管理软件参数要求“1、名称:建筑环境控制与能耗系统软件”修改为:“楼宇自控系统中央管理软件”。
70、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15页,网络控制器参数要求“1、名称:网络控制器;2、可提供WEB用户界面;3、规格:可提供两个10/100Mbps以太网口,两个隔离RS485端口;4、内存不小于1GB DDR RAM;闪存不小于4GB;5、通讯协议:可同时支持LonWorks、Modbus、OBIX或BacNet等通讯协议;6、内置WIFI信号,支持(客户端或WAP)IEEE802.11a/b/g/n,可配置的无线模式;7、★认证:BTL(B-BC)/ SRRC认证;8、支持200个现场控制器且不低于10000点。”
事实依据:此描述与“霍尼韦尔WEB-8000”控制器完全一致,且同时具备以上参数和BTL(B-BC)认证条件的,仅“霍尼韦尔”满足。如下图“霍尼韦尔”产品彩页所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参数“7、★认证:BTL(B-BC)/ SRRC认证;”
答复:取消“7、★认证:BTL(B-BC)/ SRRC认证”。
71、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15~116页,DDC控制器1、2、3、4、5、6的参数。
事实依据:以上DDC控制器的参数与“霍尼韦尔”PEC8445-PB1-SO、PUC8445-PB1、PUC5533-EM2、PUC6002-EM2、PUC5533-PB2、PUC6002-PB2参数完全一致,仅“霍尼韦尔”满足,其他品牌的点数无法完全匹配,以上设备参数具有唯一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允许中标人进场后根据所选品牌的DDC实际点数进行自行优化,保证实现招标要求的系统功能。
答复:此点位做参考,满足点位总数要求为准;允许中标人进场后根据所选品牌的DDC实际点数进行自行优化,保证实现招标要求的系统功能。
72、问题:推荐品牌:霍尼韦尔(webs)、江森(metasys)、西门子(Apogee)。
事实依据:经调研,推荐品牌中“江森(metasys)、西门子(Apogee)”档次高于“霍尼韦尔(webs)”,其中江森和西门子还有多个与“霍尼韦尔”同档次系列产品,并未列入其中,存在故意设置倾向该品牌的嫌疑。此外,经与“西门子”厂商咨询,“西门子Apogee”系列已经停产(详见下图停产证明)。
 
 
疑问诉求:取消推荐系列要求,推荐品牌改为“霍尼韦尔、江森、西门子”。
答复:修改为西门子的PXC系列。
73、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15~116页,4路20A开关控制器参数要求“1、★通信端口:1路P-BUS总线(Pyxos协议),P-Bus通信总线两芯通信线可实现通信和供电复用,不分正负,可对外通信链路供电(提供原厂盖章带有CMA/CNAS字样的证书复印件);2、★输入输出:4通道20A磁保持继电器输出功能,带手动应急开关;具有4路开关量输入功能,可接入开关、消防报警、人体红外感应器、光照度感应器等信号(提供原厂盖章的彩页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中要求了协议类型,具有倾向性,将具有倾向性的参数设置为检测项以排斥其他品牌。各个品牌厂商证明其功能的方式有很多种,如第2条参数中的产品彩页也是方式之一。同一设备第1条参数要求检测报告,第2条参数要求产品彩页,明显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带有“CMA/CNAS字样”的证书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P-bus系统是基于美国Echelon公司开发的Pyxos嵌入式控制网络平台为基础的总线技术,它是一种专门扩展I/O总线的技术,使用该技术可以使得任何机器内部的各个组成局部之间形成智能的数字控制网络,它是一种低本钱的、网络自安装技术,而且能够在现有的基于GB/Z 20217的Lonworks控制网络平台技术结合,构成任意规模的自动控制网络。而P-bus总线的特性中,其中就包括如链路电源技术(一对双绞线即可通讯也可供电)、无极性的网络连接等;
目前市面上基于Pyoxs协议总线技术开发产品的生产厂家很多,和大家熟悉的RS485总线,KNX总线技术一样,因此并没有倾向性和指向性。
本次招标推荐品牌中,关于“1、★通信端口:1路P-BUS总线(Pyxos协议),P-Bus通信总线两芯通信线可实现通信和供电复用,不分正负,可对外通信链路供电(提供原厂盖章带有CMA/CNAS字样的证书复印件);2、★输入输出:4通道20A磁保持继电器输出功能,带手动应急开关;具有4路开关量输入功能,可接入开关、消防报警、人体红外感应器、光照度感应器等信号(提供原厂盖章的彩页证明材料);”的要求,经查品牌官网,参考品牌符合要求:
安东科品牌:
 
 
锐尔诺品牌:
 
 
科控奇品牌:
 
 
关于CMA/CNAS检测报告有指定检测机构的说明:CMA和CNAS是中国的两个不同的认证体系,分别代表中国计量认证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CMA/CNAS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是目前我国常用的一种检测报告之一,且国内各地区均有较多的认证机构可以对产品进行检测提供检测报告的能力,此类权威检测报告可作为产品合格的参考条件之一,并无指定型。
74、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31页,精密列头柜参数要求“5、★精密列头柜产品应满足YD 5083-2005标准测试,在裸机、通电工作空载状态下满足8、9烈度抗震试验并达到合格要求;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证明。”
事实依据:本项目建设地属于内陆,从未发生过8、9级剧烈地震,设置的该条款明显不符合项目建设需求,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个别品牌满足,其余品牌均不满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删除本条要求。
75、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32页,蓄电池参数要求“4.蓄电池与UPS主机必须为同一品牌,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蓄电池需提供排污许可证。”
事实依据:排污许可证属于企业资质证书,既蓄电池制造商资质。此处设置品牌厂商资质证书属于二次门槛、附加条款,推荐品牌中仅个别品牌满足,属于唯一性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删除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76、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32页,行级空调室内机参数要求“11、★制造厂商应建设有精密空调专用焓差实验室,焓差实验室测试范围应能覆盖投标机型,实验室需具备相关权威机构的校准认可证明,提供焓差实验室评定证书。”
事实依据:在建筑及电气行业,国家规定了某些设备必须进行产品检测方能投入市场销售,产品厂商只需按照流程选择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即可取得相应检测报告或者认证证书,而以上参数不仅要求厂家具有认证证书,还要具有颁发认证证书的资格。通过设置双层标准以达到为某品牌量身定制,从而使得其他品牌均不满足。
此外,该参数也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焓差实验是主流空调生产厂家的必测实验,焓差实验过程中采集并记录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测试设备电功率的消耗量以及温度的变化,从而判断空调设备的制热制冷能力。
例如:
 
 
77、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33页,服务器机柜参数要求“5.投标产品必须要提供同系列产品的泰尔认证以及泰尔报告,为避免OEM产品保证冷通道系统的兼容性和美观性;”
事实依据:此处要求提供“泰尔认证以及泰尔报告”属于限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不符合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疑问诉求:请删除以上证书要求。
答复:修改为:投标产品必须要提供同系列产品的国家权威机构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且委托测试单位与生产单位保持一致。
78、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33页,全自动双开滑动门参数要求“2.★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模块化数据中心设备需满足节能指标要求:在满足数据机房运行环境下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PUE不大于1.25,证明其有能力有经验实现数据中心节能,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并加原厂盖章;”
事实依据:此处参数设置不合理,PUE不大于1.25的标准没有任何国家标准或规范支撑,属于个别品牌的企业标准。节能的方式有很多种,选择通过数字和检测报告的限制性条件是无法解决数据中心节能问题,反而使得招标条款具有排他性。经调研推荐品牌中仅个别品牌满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该参数。
答复:删除本条要求。
79、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37页,UPS主机参数要求“8.★采用全数字化控制技术,可实现多台UPS并联冗余功能,并联时三相逆变器并联电路安全,稳定,可靠,并机后可共用电池组,为后期电源的弹性规划和安全提供保障(投标人须提供与电路并联技术相关的国家级官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证书及技术白皮书等)。9.★采用独特的散热和结构设计,具备散热性能电气控制功能和智能散热保护功能,UPS电源能根据负载容量大小自动调节风扇的转速以延长风扇的寿命(投标人须提供与电气散热控制功能相关的国家级官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证书及技术白皮书等)。11.★为了便于统一维护,UPS主机与蓄电池须为同一品牌,UPS主机标配12V100AH蓄电池32节,提供蓄电池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UPS电源制造商节能认证,职业健康认证,泰尔认证和同系列UPS电源检测报告复印件。”
事实依据:经调研,以上参数中第8、9条为某品牌的专利技术,其余品牌均无法满足。第11条参数为厂商的体系认证和企业证书,属于二次门槛、附加条款。另指定了检测机构,违反了合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依法删除以上参数。
答复:第8、9、11条变更为“8.采用全数字化控制技术,可实现多台UPS并联冗余功能,并联时三相逆变器并联电路安全,稳定,可靠,并机后可共用电池组,为后期电源的弹性规划和安全提供保障。9.具备散热性能电气控制功能和智能散热保护功能,UPS电源能根据负载容量大小自动调节风扇的转速以延长风扇的寿命。11.★为了便于统一维护,UPS主机与蓄电池须为同一品牌,UPS主机标配12V100AH蓄电池32节,提供蓄电池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0、问题: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平台的多个功能性软件限定了实现方式,导致具有排他性,具体如下:
技术规范书第147页,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平台参数要求“★B/S架构,基于REST架构的智能化服务平台,采用HTML5绘图(Canvas)方式,可以自定义报警事件、报警时间段、报警联动;针对上述要求,提供产品彩页加盖原厂公章”
技术规范书第147页,运行模式策略控制参数要求“★通过设置不同的运行模式,满足不同的运营要求,从而达到设备的合理利用,提升设备使用效率。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操作模式按键,改变系统的运行模式,系统会按照预定的运行策略将控制指令发送给某子系统,从而实现自动化管理。针对上述要求,提供软件界面截图、功能说明加盖原厂公章。”
事实依据:以上参数具有排他性,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平台属于定制开发内容,各厂商实现功能的方式不一,此处规定的“基于REST架构的智能化服务平台,采用HTML5绘图(Canvas)方式”属于特有模式,虽然最终实现的功能都一样,但并非所有厂家均按照该方式进行定制开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以上参数。
答复:删除“基于REST架构的智能化服务平台,采用HTML5绘图(Canvas)方式”。
81、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48页,大屏可视化UI设计参数要求“★1、系统南向标准协议:支持 Bacnet、Modbus、SNMP、Lonworks 总线协议接入,支持 OPC接入、支持RS485/RS232串口接入、支持数据库接入、设备 SDK接入、系统API接入、支持 MQTT物联网协议接入;针对上述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的影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事实依据: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平台属于定制开发内容,中标单位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现场完成建筑建模、叠加数据、场景建设等工作内容,投标时该软件并非成品,此处要求提供测试报告明显为某个已具备成品的品牌厂商进行量身定制。此外,参数中要求提供“CMA或CNAS标识”测试报告属于指定检测机构,该要求违反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不允许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评审)办法分类及导则》的通知。疑问诉求:请招标人提供推荐品牌均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资料,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其是否全部满足,若具有唯一性、排他性或倾向性请依法删除以上参数。
答复:本项目所要求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供货前提供,投标人可在推荐品牌内选择符合参数功能要求的设备,供货前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即可,目前市场绝大部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具有CNAS和CMA标识,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符合标识要求的检测机构出具,该要求并不具有唯一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82、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48页,移动端参数要求“具有“设备设施运维管理系统APP软件(安卓版、IOS版、鸿蒙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
事实依据:清单项“安卓移动端”,在技术规范书中要求产品厂商必须具有国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设备设施运维管理系统APP软件(安卓版、IOS版、鸿蒙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设备名称为“安卓移动端”,证书要求提供“安卓版、IOS版、鸿蒙版”三个版本,两者相互矛盾。
疑问诉求:请明确具体提供哪种证书,若提供(安卓版、IOS版、鸿蒙版),请修改清单设备名称。
答复:清单名称及参数修改为:
1
移动端
提供“设备设施运维管理系统 APP 软件(安卓版、IOS版、鸿蒙版)”的应用程序,移动端的功能包括:设备台账、报警管理、故障报修、工单管理、巡检管理、个人中心。
83、问题:技术规范书第61、119页,系统管理服务器和服务器参数要求“配置不等于:2U机架式服务器虚拟化主机GPU显卡 2*银牌4310 16G内存丨1TB 企业级/H750。”
事实依据:参数中以上两种服务器无任何GPU使用需求,且市场上无法寻找到满足的产品,此外“H750”属于某品牌独有型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删除GPU显卡和H750的要求。
答复:删除/H750。
84、问题:技术规范书第148页,图形工作站参数要求“4210R 10核 128G  512G SSD 4TB硬盘 RTX4070 12G及以上,系统:windows10 64位”
事实依据:参数中“4210R”为英特尔服务器的特定型号,属于指定型号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疑问诉求:请依法删除“4210R”。
答复:4210R是处理器型号,非服务器型号,DELL、HP、联想等服务器品牌均满足要求。投标人可选择性能不低于该型号的产品。
85、问题: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书中存在多处不明确设备,需招标人明确,具体如下:
1)工程量清单中“三维BIM模型轻量化、设备建模”的项目特征描述“技术参数:符合设计“技术规范书”要求”,但技术规范书中无此项设备,请明确该设备是否需要建设,若需要,需提供该设备的技术标准。
2)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布线系统包含了布线、交换机、桥架及管材等多类设备,但综合布线系统的推荐品牌“康普、康宁、泛达、西蒙、耐克森”均不生产交换机、桥架及管材,请明确推荐品牌范围是按照工程量清单界面,还是按照技术规范书界面来进行产品选型。
3)请明确工程量清单中的人脸识别摄像机是否为技术规范书中的人脸抓拍筒机?
4)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布线系统第4项“光纤连接盘”,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12口光纤连接盘,2、类别:六类非屏蔽空配线架”,两者相互矛盾,请明确该设备名称,并指出技术规范书中对应的参数。
5)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布线系统第5、6项“配线架”,在技术规范书中以上两个配线架缺少关键的技术参数,如接口类型,请予以明确。
6)工程量清单中多个光缆在技术规范书中并未明确为室内光缆,还是室外光缆,如综合布线系统的12芯单模光缆、48芯单模光缆(外网进线暂估),视频监控系统的12芯单模光缆,请予以明确。
7)工程量清单中视频监控系统12口光纤连接盘,在技术规范书中缺少技术参数说明,请予以补充。
8)工程量清单中停车场管理系统,清单出现两处“光缆”,但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分别为UTP6、CATE6,为网线的规格,且技术规范书中没有以上两种光缆,即清单名称、项目特征描述、技术规范书三处均不一致,请明确具体以哪个为准,不一致之处该如何处理(哪个可以忽略)。
9)工程量清单中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清单出现“光缆”,但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分别为UTP6,为网线的规格,且技术规范书中没有以上光缆,即清单名称、项目特征描述、技术规范书三处均不一致,请明确具体以哪个为准,不一致之处该如何处理(哪个可以忽略)。
10)工程量清单中无线对讲系统,清单出现“光缆”,但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分别为射频同轴电缆,请明确具体以哪个为准。
11)工程量清单中(国元保险区域智能化工程)有三处“电视、电话插座”,该插座在技术规范书中未找到匹配的参数,项目特征描述中也未明确是否包含模块等各类配件,请予以明确,指出该设备在技术规范书中对应的参数。
12)工程量清单中第292项“监控室室内装装饰装修”,该项没有具体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中规格型号按设计“技术规范书”,但技术规范书中的“装饰装修”部分无具体工程量,请给出技术规范书中的“装饰装修”部分详细的工程量,以便核算价格。
答复:(1)工程量清单中“三维BIM模型轻量化、设备建模”名称修改为“大屏可视化UI设计、立体地图展示”,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交换机等有参考品牌,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桥架、管线须为国产一线品牌。
(3)是。
(4)同本答疑第44条问题的回复。
(5)24/48口FC光纤配线架。
(6)室外光缆仅涉及室外安防箱接入光缆,详见综合布线系统图。
(7)同本答疑第44条问题的回复。
(8-11)涉及工程量以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涉及技术规格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2)机房装饰装修工程量参考设计图纸。
86、问题:招标文件、智能化工程技术规范书、图纸、工程量清单中除以上需明确的事项外,还出现大量不一致的情况,建议招标人组织设计单位、清单编制单位和需求部门仔细核对,防止出现遗漏,并明确各类招标资料出现不一致时应以哪个为准,以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情况,也方便投标人进行价格核算。
具体不一致的情况如下:
(1)技术规范书中存在,但在工程量清单中无法找到的设备:
综合布线系统:单口面板、双口面板、PE25配管
视频监控系统:8TB监控级硬盘(参数:西数Purple 8TB硬盘)
一卡通管理系统:管理电脑
会议系统:LED播控软件、音箱、话筒
公共广播系统:喇叭线ZRRVV2*1.5、电源线RVV3*1.5
楼宇自控系统:一氧化碳传感器、RVVP6*1.0、BV3*1.5
能耗监测系统:管配件(包括法兰片、胶圈等。)
智能照明系统:电源线BV1.5
监控室系统:行级空调室内机、装饰装修设备、(窗户封堵、监控室墙面找平、防尘处理及刷乳胶漆、玻璃隔断方管框架不锈钢包框、防火玻璃(8+9A+8mm防火)、防火玻璃(12mm防火)、隔断防火上下封堵、防火玻璃门及附件)、配电箱、阻燃铜芯线ZCYJVR-3*10、阻燃铜芯线ZCYJVR-3*4、包塑软管、ZCYJVR-4*25+1*16
智慧楼宇管理系统:大屏可视化UI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名称不一致)、立体地图展示(与工程量清单名称不一致)
(2)技术规范书中名称相同、参数不同的设备,但在工程量清单仅有一种:
会议系统:多功能插座、支架、数字调音台、音频处理器、电源管理器、会议话筒
(3)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但在技术规范书中无法找到的设备:
综合布线系统:12口光纤连接盘、钢制桥架(型号:400*200*1.5)、光缆成端头、电话插座、电视插座、内外网插座、钢制桥架(型号:600*300*2.0)
计算机网络系统:24口外网交换机、24口接入交换机、48口接入交换机
视频监控系统:12口光纤连接盘、多股电线(ZCVVR-3*4)、12芯单模光缆、多股电线(RVV-2*1.0)
公共广播系统:RVSP-2*1.0
楼宇自控系统:CO2传感器、RVV-3*1.5
智能照明系统:镀锌钢管(SC20)
监控室系统:ZCVVR-3*10、ZCVVR-3*4、电缆头10内
智慧楼宇管理系统:三维BIM模型轻量化(与技术规范书名称不一致)、设备建模(与技术规范书名称不一致)
会议系统:配电箱、RVPE-2*0.5、RVVP-2*0.5、RVV-3*1.5、RVV-3*2.5、EVJV-2*2.5、六类非屏蔽低烟无卤线缆、6芯航空线、SYV-50-5-1、钢制桥架(100*100*1.0)
公共广播系统:RVSP-2*1.0、RVV-2*1.0
楼宇自控系统:RVV-3*1.5。
多个系统的管材,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但在技术规范书中未找到,如五方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一卡通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答复:涉及工程量以图纸及招标清单为准,涉及技术规格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87、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内的“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文件提供BIM施工方案,请问:(1)从BIM文件上传端口上传的压缩文件中是只能包含一个文件还是可以包含多个文件,如果是多个文件是否可以包含视频文件?(2)BIM施工方案页数是否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50页内,如不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内,是否有页数限制?(3)“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页面排版要求”和“字体图片要求”是只对施工组织设计适用,还是对BIM施工方案同样适用?
答复:文件个数无要求,提供文本格式,不包含,BIM施工方案无要求。
88、问题:负一层至四层N-P轴至N-Q轴交N-5轴处钢结构楼梯清单中未列项,请核实补充。
答复:钢楼梯已取消,详见《2024.1.19汇总-精装修图纸问题及回复》2024年1月19日回复第10条。
89、问题:缺少五层加固图纸,请补充。
答复:详见本答疑附件。
90、问题:招标文件P66页中“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格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不平衡报价评审”中有如下要求(详见下图):
 
 
上述备注中要求“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若清单单位工程中所有的清单子目均需严格按照投标总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两者都去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后下浮比例),则投标人无法调整实现,投标人只能调整实现将“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中的各个清单单位工程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
建议删除上述评审要求内的黑体字内容,或将该项要求内容改为:清单单位工程其中的各个清单子目,降幅均衡,并执行:“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91、问题: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3)“报价文件评审标准”,中“a.确定评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其中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是否仅指在评标的时候,将“投标函文字报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后剩余的造价,作为评标价;而其它“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以及所有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报价汇总中,均应该计入“列金额和暂估价”。
答复:是。
92、问题: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不平衡报价评审(第66页)规定:“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请明确此规定内的分项报价明细同比例下浮是否是各单位工程内的所有清单均与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93、问题:若需所有清单分项报价明细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请明确其他项目内的计日工是否需要同比例下浮?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94、问题:计算机网络系统
质疑1:外网(国元保险)和设备网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要求:“3.为适应业界主流机柜的深度,要求设备深度≤600mm,要求设备高度≤10U,为适应机柜并排部署,设备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采用后出风风道设计,独立风扇框数≥2;★4.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板卡,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独立集中控制板槽位数≥2,支持1+1备份,能集中监控风扇模块、电源模块等,提供监控网板槽位截图;13.为保障供应安全,减少系统性风险,要求主要设备的主要芯片必须自主可控。所投核心交换机主控板、业务板ENP芯片均为国产自研芯片;”
质疑2:24口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要求:“★10.设备CPU和转发芯片采用国产芯片,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质疑3:48口接入交换机技术参数要求:“10.设备CPU和转发芯片采用国产芯片。”
质疑4:吸顶AP技术参数要求“★7.具备智能漫游功能,具备漫游信息同步功能,漫游新无线控制器时无需认证,提高漫游灵敏度和成功率,让终端在漫游过程中保持好的信号状态,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质疑5:高密AP技术参数要求“★6.支持超过700个用户多用户接入,且平均流量大于1Mbps,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质疑6:24口POE交换机技术参数要求“10.设备CPU和转发芯片采用国产芯片。”
诉求:经询价,有且只有华为一家满足,为华为的独有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厂家均已报备为由拒绝配合提供证明资料,具有控标嫌疑。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8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以上控标参数,请确认。
答复:(1)同本答疑第52条(1)问题的回复。
(2)同本答疑第52条(2)问题的回复。
(3)招标文件执行。选用国产芯片的产品。
(4)本答疑第52条(3)问题的回复。
(5)本答疑第52条(4)问题的回复。
(6)招标文件执行。选用国产芯片的产品。
95、问题:视频监控系统
质疑1:“15路高清解码器技术参数要求“1.设备采用框架式结构,采用模块化设计,输入卡、输出卡、控制卡、级联卡、风扇、电源等全部采用模块化设计,单机框高度不大于3U,具有不少于10个业务槽位,2个主控板槽位,1个交换板槽位,1个级联板槽位2.★设备支持接入1~5个机框设备,可接入50个业务板卡并正常工作,接入机框设备后,最大具有196个视频输入接口或200个视频输出接口,具有36个Mini-SASHD接口,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3.设备需具备双主控功能,当一个主控板出现问题时,业务立即自动切换到另一个主控板中,保证业务不中断;5.5支持1、2、3、4、5、6、7、8、9、10、13、16、25、36、64、96分屏显示”
质疑2:安全准入控制设备技术参数要求“8.★支持基于监控业务的流量准入功能,当监控平台通过标准协议向前端设备发起媒体流请求后,对应的媒体流可正常进行通信,其余媒体流的通信应被拒绝,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质疑3:枪型摄像机技术参数要求“16.★支持视频内容保护功能,启用该功能后,只有经过授权并具有解码秘钥的用户才能通过平台软件正常播放、回放和下载摄像机回传的视频数据;缺少解码秘钥的用户无法正常播放、回放和下载摄像机回传的视频数据,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质疑4:电梯摄像机技术参数要求“10.★音频编码格式:具有G.711a、G.711u、ACC-LC设置选项,支持对距离设备15m处的声音进行采集;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质疑5:48盘位磁盘阵列技术参数要求“1.具有1个防腐蚀检测预警模块;2个HDMI接口;2个数码管显示。”
诉求:经市场询价有且只有宇视满足,为宇视独有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厂家均已报备为由拒绝配合提供证明资料,具有控标嫌疑。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8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以上控标参数,请确认。
答复:(1)同本答疑第55条问题的回复。(2)“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变更为“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官网截图”。
参考品牌均满足要求,例如
大华:
 
 
 
 
海康威视:
 
 
 
 
(3)同本答疑第53条问题的回复。
(4)同本答疑第54条问题的回复。
(5)同本答疑第57条问题的回复。
96、问题:会议系统(视频(全彩屏))
质疑:LED全彩一体机室内显示屏技术参数要求“9、★模块表面处理采用电喷技术,黑色哑光处理,可有效防止反光和静电,无面罩设计,反光率≤1.5%;显示屏对比度高,屏幕表面采用无塑胶类结构件,屏体表面均匀,观看视角大,观看效果好,PCB及灯管热良好;需提供首页具有CMA、CNAS和ilac-MR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LED显示屏制造厂商公章,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查询验证检测报告真伪;”
诉求:经市场询价,推荐品牌“联建光电、洲明、利亚德、三思、艾比森”只有利亚德满足全部的要求,其他厂家均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利亚德已报备为由,拒绝提供报价及产品证明资料,建议删除此项控标参数,请确认。
答复:同第65条答复。
97、问题:监控室系统
质疑1:监控室系统蓄电池技术参数要求“4.蓄电池与UPS主机必须为同一品牌,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蓄电池需提供排污许可证。”
质疑2:空调室内机技术参数要求“11、★制造厂商应建设有精密空调专用焓差实验室,焓差实验室测试范围应能覆盖投标机型,实验室需具备相关权威机构的校准认可证明,提供焓差实验室评定证书。”
质疑3:UPS主机技术参数要求“8.★采用全数字化控制技术,可实现多台UPS并联冗余功能,并联时三相逆变器并联电路安全,稳定,可靠,并机后可共用电池组,为后期电源的弹性规划和安全提供保障(投标人须提供与电路并联技术相关的国家级官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证书及技术白皮书等)。9.★采用独特的散热和结构设计,具备散热性能电气控制功能和智能散热保护功能,UPS电源能根据负载容量大小自动调节风扇的转速以延长风扇的寿命(投标人须提供与电气散热控制功能相关的国家级官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证书及技术白皮书等)。”
诉求:经询价,有且只有科士达一家满足,为科士达独有参数;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厂家均已报备为由拒绝配合提供证明资料,具有控标嫌疑。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8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以上控标参数。
答复:同本答疑第76条、79条问题的回复。
98、问题:楼宇自控系统
质疑:楼宇自控系统中央管理软件要求“8、★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证书”。
诉求:经询价,三个品牌均无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证书,建议删除软件著作权证书,请确认。
答复: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要求是为了响应知识产权保护的号召,本项目所要求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供货前提供,投标人可在推荐品牌内选择符合参数功能要求的设备,供货前提供相关软件著作权即可,该要求并不具有唯一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99、问题:智慧楼宇管理系统
质疑:智慧楼宇管理系统技术参数要求“产品厂商必须具有国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设备设施运维管理系统APP软件(安卓版、IOS版、鸿蒙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设备台账、报警管理、故障报修、工单管理、巡检管理、个人中心”
诉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一定指向性,建议删除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参数软件功能即可。
答复:同本答疑第81条问题的回复。
100、问题:本项目作为公开采购类项目,作为招标方和业主方应该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提高产品采购的性价比和项目的整体服务水平,技术规范书里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无法拿到正常的报价和产品资料。还请招标人能够给与公开公正的招标平台,针对上述唯一性控标指标进行删除,取消技术规范书中所有技术资料的要求。
答复:本项目所要求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供货前提供,投标人可在推荐品牌内选择符合参数功能要求的设备,供货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该要求并不具有唯一性。
101、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具备承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97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具备承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1个,如投标人提供的公共建筑业绩施工内容中包含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部分或智能化工程部分或二者同时具备,且相应工程部分造价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由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此类业绩是否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02、问题: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配置要求,是否需要在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明确附表2中要求的相关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资料,或是在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中可不明确附表2中要求的人员及提供资料,在中标后合同签订阶段再进行配置人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中标后需配备。
103、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投标人提供公共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获得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黄山杯及与黄山杯同等的省级优质工程奖或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建筑装饰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予以认可。
104、问题: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15路高清解码器 ”的技术参数中要求“1.设备采用框架式结构,采用模块化设计,输入卡、输出卡、控制卡、级联卡、风扇、电源等全部采用模块化设计,单机框高度不大于3U,具有不少于10个业务槽位,2个主控板槽位,1个交换板槽位,1个级联板槽位,支持HDMI、DVI、VGA本地输入,支持HDMI视频输出,支持业务板卡混插;2.★设备支持接入 1~5个机框设备,可接入50个业务板卡并正常工作,接入机框设备后,最大具有196个视频输入接口或200个视频输出接口,具有36个Mini-SAS HD 接口,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本次招标中15路高清解码器与15套55寸LCD拼接屏配合使用实现视频监控画面上墙等功能需求,但15路高清解码器却要求高达200个视频输出接口的扩展能力,同时对设备高度、业务槽位等设备外观、槽位数量进行限定,设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同时经我司详细市场调研和多方求证,同时满足上述招标参数并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的只有浙江宇视一家品牌,上述招标参数设定具备限制性及唯一指定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招标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附相关证明材料:(网址详见PDF附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参数修改为:“1.设备采用框架式结构,采用模块化设计,输入卡、输出卡、控制卡、级联卡、风扇、电源等全部采用模块化设计,支持HDMI、DVI、VGA本地输入,支持 HDMI 视频输出,支持业务板卡混插;”;同时建议删除参数“2.★设备支持接入1~5个机框设备,可接入50个业务板卡并正常工作,接入机框设备后,最大具有196个视频输入接口或200个视频输出接口,具有36个Mini-SASHD 接口,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答复:同本答疑第55条问题的回复。
105、问题: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控制键盘 ”的技术参数中要求“1.设备具有功能按键、数字按键、1块触摸屏、1个遥感和1个飞梭,接口具备1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视频输出口、1个USB 接口、1个音频口、1个网口、1个电源口;”。
事实依据:各生产厂家的控制键盘在设备外观和硬件接口上均有细微差异,但并不影响其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功能使用,招标参数对设备外观和硬件接口进行限定明显具有限制性和指定性。同时经我司详细市场调研和多方求证,满足上述招标参数的只有浙江宇视一家品牌,上述招标参数设定具备限制性及唯一指定性,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招标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附相关证明材料:(网址详见PDF附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参数修改为:“1.设备具有1块触摸屏、1个遥感,接口具备、1个视频输出口、1个 USB 接口、1个音频口、1个网口、1个电源口;”。
答复:修改为“1.设备不少于1块触摸屏、1个遥感,接口具备、1个视频输出口、1个 USB 接口、1个音频口、1个网口、1个电源口;”。
106、问题:质疑事项 3: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安全准入控制器 ”的技术参数中要求“ 1.具备不少于4个1000M 光电复用接口、8 个1000M RJ45网络接口、1个10G光纤接口、1个Console口、1个带外管理GE口、2个USB 接口,1个复位键,1个扩展槽,采用 AC220V供电;8.★支持基于监控业务的流量准入功能,当监控平台通过标准协议向前端设备发起媒体流请求后,对应的媒体流可正常进行通信,其余媒体流的通信应被拒绝,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各生产厂家的安全准入控制器在设备外观和硬件接口上均有细微差异,但并不影响其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准入功能的使用,招标参数对设备外观和硬件接口进行限定明显具有限制性和指定性。其次,各生产厂家关于流量准入功能的公安部检测项描述各不相同,针对流量准入相关功能很多生产厂家均能满足,但并没有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招标要求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倾向性。上述招标参数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招标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参数修改为:“1.具备不少于6个1000M RJ45网络接口、1 个10G光纤接口、1个Console口、1个带外管理GE口、2个USB 接口,1个扩展槽,采用AC220V供电;8.支持基于监控业务的流量准入功能,当监控平台通过标准协议向前端设备发起媒体流请求后,对应的媒体流可正常进行通信,其余媒体流的通信应被拒绝;”。并删除所有“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的招标要求。
答复:同本答疑第56条、95条问题的回复。
107、问题:质疑事项 4: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48 盘位磁盘阵列 ”的技术参数中要求“4U高度,48盘位,具有1个防腐蚀检测预警模块,前面板内置防尘网,支持所有硬盘水平放置槽位中,并支持前面板热插拔维护,不少于1颗 64位多核处理器,8GB内存,5个千兆网口,2个HDMI接口, 2个USB3.0 接口,1个RS232接口,2 个数码管显示,3个PCI-E3.0 插槽;”。
事实依据:各生产厂家的48盘位磁盘阵列在设备外观和硬件接口上均有细微差异,但并不影响其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录像存储功能的使用,招标参数对设备外观和硬件接口进行限定,要求设备“具有 2个HDMI接口、2个USB3.0接口、1个RS232 接口、2个数码管显示和3个PCI-E3.0插槽 ”明显具有限制性和指定性。其次,48盘位磁盘阵列在本次项目中安装部署在机房标准环境,招标要求设备具有1个防腐蚀检测预警模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招标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参数修改为:“4U高度,48盘位,前面板内置防尘网,支持所有硬盘水平放置槽位中,并支持前面板热插拔维护,不少于1颗 64位多核处理器,8GB内存,5个千兆网口,2个USB 接口;”。
答复:修改为“48盘位,前面板内置防尘网,支持所有硬盘水平放置槽位中,并支持前面板热插拔维护,不少于1颗 64位多核处理器,8GB内存,5个千兆网口,1个HDMI接口, 1个USB3.0 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PCI-E3.0 插槽;”。
108、问题:质疑事项 5: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枪型摄像机 ”的技术参数中要求“ 16.★支持视频内容保护功能,启用该功能后,只有经过授权并具有解码秘钥的用户才能通过平台软件正常播放、回放和下载摄像机回传的视频数据;缺少解码秘钥的用户无法正常播放、回放和下载摄像机回传的视频数据,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随着近几年安防行业的迅速发展,安防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多,针对产品的功能检测项也越来越多,由于各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也不尽相同,针对视频内容保护相关功能很多生产厂家均能满足,但并没有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招标要求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倾向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招标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删除“提供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的招标要求。
答复:同本答疑第53条问题的回复。
109、问题:质疑事项 6: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电梯摄像机 ”的技术参数中要求“ 10.音频编码格式:具有 G.711a、G.711u、ACC-LC 设置选项,支持对距离设备15m处的声音进行采集;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事实依据:随着近几年安防行业的迅速发展,安防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多,针对产品的功能检测项也越来越多,由于各生产厂家产品设计方式不同、功能参数的描述方式不同,各厂家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也不尽相同,针对音频编码功能很多生产厂家均能满足,但并没有在公安部检测报告中体现,招标要求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倾向性,其次招标要求支持对距离设备15m处的声音进行采集的设定不合理,电梯摄像机使用场景的声音采集需求完全不需要达到15米远的声音采集距离,该项参数设定与本次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招标要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修改为:“10.音频编码格式:具有G.711a、G.711u、ACC-LC设置选项。”,并删除所有“提供公安部权威机构出具的报告盖章复印件 ”的招标要求。
答复:同本答疑第54条问题的回复。
110、问题: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答复:可以中标后提供。
111、问题:业绩材料无法证明9700万公建的评审要素,提交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12、问题:由总包单位在省级公共交易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专业分包智能化工程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认定要求?如果符合,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中总包单位作为施工单位签字并盖章的证明资料是否符合本工程业绩认定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还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13、问题:以联合体形式承揽的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认定要求?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14、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2.2.1(2)技术文件评审标准BIM施工方案中主要包含 以下内容里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有无具体要求,是否需要。
答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
115、问题:招标文件第162页安全文明施工费要求如下:
 
 
疑问:本次招标内容包含装饰和智能化两个部分,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的都是装饰装修工程的费率。
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清单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是否也按照招标控制价清单的费率进行取费,均采用装饰装修工程的费率进行报价(即分项报价在控制价基础上直接下浮即可)。
答复: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按照招标控制价清单的费率进行计取。投标报价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6、问题:本项目较为复杂,资料多,且需出具BIM方案,投标时间较为紧张,为确保投标数据的准确,能否恳亲贵司延期本项目投标时间?
答复: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及文件时间至项目开标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不予延期。
117、问题:合同7.5.2条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 28 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除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之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施工机具、材料、人员等必须在合同解除之日 起7天内全部自 行清场完毕,否则发包人有权清除,所发生的费用无需经过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直接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应于30日内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完成其已完工程量核对工作,承包人不配合的,以发包人单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另外,承包人应另行支付建设单位租赁办公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监理合同延期费用、跟踪审计合同延期费用、专项律师顾问合同延期费用等,承包人也一并予以承担。
提疑:作为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基数的合同价款是否扣除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答复:以中标合同价为计算基数。
118、问题:软件版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内容中:缺少招标文件p69页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整体理解、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章节,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P69页技术文件要求的五个章节进行编制,合计不超50页即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119、问题:招标文件P70: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50页,请问50页是否指的是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这个节点?
答复: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不超过50页,BIM施工方案提供文本格式,无具体要求。
120、问题:软件中有单独上传BIM文件ZIP版的节点,BIM施工方案已经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这个节点是否无需重复上传?
答复:投标文件中包含BIM施工方案即可。
121、问题:新点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节点-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我司安徽省诚信库已更新,但电子证照数据获取为空,请问该节点是否无需获取或采用影印件上传?如需获取,请明确需要更新的相关网站,以便我司能够成功获取相关材料?
 
 
答复: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
122、问题:请问本次消防改造是否报消防?
答复:是。
123、问题:请问现场消防报警设备使用什么品牌?
答复:自行踏勘现场。
124、问题:请问防火门监控设备是否在本次改造内?
答复:否。
125、问题:清单数量与管道数量不符,如:DN150管要271.8米,管件是67个。因现场有电梯运送到各楼层安装,钢管定尺为6米/根,现场需分3段方可运送到各楼层,故需增加管件。请贵司复核。
答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
126、问题:清单气体灭火系统18套,缺少设备如:气体灭火系统主机、检查口等,请贵司复核。
答复:见图纸P-00-02及图纸P-21-24。
127、问题:消防系统调试是否在报价内?
答复:是。
128、问题:请问排烟系统是否改?
答复:是。
129、问题:请问智能疏散系统是否改动?
答复:是。
130、问题:请问照明切电是否改动?
答复:是。
131、问题:请问消防喷淋头是否采用隐形喷淋头?
答复:否。
132、问题:图纸编号I-21-01-01,请问原建筑幕墙上方的浅香槟色不锈钢是否是平板?有无波浪造型?无节点、详图,请补充。
答复:不锈钢为四面边框,中间不锈钢格栅,格栅间距详见立面标注,格栅40*40,厚度1.5mm。无波浪纹造型。
133、问题:图纸编号I-21-01-03,请明确幕墙地台装饰面材质,是否所有区域全部按照标准层建筑幕墙收口(地面)详图1方式收口?
答复:一层地台为石材,石材编号同地台旁地面石材。31F、33F、35F、37F通往室外上人屋面的幕墙收口为I-30-29-06 地坪特殊节点(一)大样1做法,其余幕墙收口为大样2。
134、问题:请问各层的此栏杆(红方框处)是否为原建筑栏杆?暂无看到具体做法。
答复:是。
135、问题:本项目钢楼梯是否在招标范围内,清单中未见。
答复:钢楼梯已取消,详见《2024.1.19汇总-精装修图纸问题及回复》2024年1月19日回复第10条。
136、问题: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3.5.6条,异常低价评审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5%,异常低价评审是否为≤85%*最高投标限价;此处评审异常低价规定指标降幅中是否包含暂列金额、暂估价?请予以明确。
答复:是。
137、问题: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第2.1.3不平衡报价评审,报价评审需对投标单位分项报价明细: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进行评审,如发现不平衡报价情况或者报价明细存在漏缺项情况,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备注:“装饰工程”及“智能化工程”的分项报价明细均需按照投标总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此部分对分项报价明细评审,是对分项工程总价评审还是对分部分项内各子项定额进行逐个评审,请予以明确。
答复:不需要每一条清单下浮比例与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一致,“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专业对应的总价须与投标总报价同比例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本项目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需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报价时,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该清单子目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调整合同价。
138、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资料需要提供(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单位业绩由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网址更新,中标网址已无法正常查询,我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标及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是否满足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复:满足要求。
139、问题: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 1 个单个合同金额在 9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我司业绩提供材料为大合同公建业绩,(中标、查询、合同、竣工)均无法体现评审要素,提交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是否给予认可?
答复:公共建筑内含有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规模的装饰工程,投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40、问题: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12条说明暂列金额不另计税金,是否是指暂列金额为含税金额?
答复:是。
141、问题:工程量清单中送风口、回风口控制价均为23元/个,此控制价是否为安装费用不含送风口、回风口材料费?
答复:送风口、回风口的安装及材料费详见装饰安装工程相关清单,室内精装中所列的送风口、回风口清单为天棚装饰的相关费用。
142、问题:招标文件P70页,详细评审标准内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要求需编制BIM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其中注意:1.建议编制要求如下:第(3)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 50 页。
问:是否可以提供结构、外幕墙BIM基础模型?
BIM施工方案是否单独编制?还是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总页数不超过 50 页?
答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考虑。BIM施工方案单独编制与否不做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不超过50页,BIM施工方案提供文本格式,无具体要求。
143、问题:公共区域精装中干挂石材的清单描述,均没有体现龙骨与埋件的相关做法,也没有相关的幕墙图纸大样与节点,能否给予补充?
答复:招标清单详见“墙面型钢龙骨”子目;设计做法详见I-30-29-03 墙面节点详图(三)大样6。
14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招标人重要提示:“(1)本工程实行中标人约谈制度和标后监管制度。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项目经理进行约谈,约谈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不到场将停止约谈,再次书面通知中标人,5日内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项目经理仍不参加约谈,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修改为:10.19招标人重要提示:“(1)本工程实行中标人约谈制度和标后监管制度。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约谈,约谈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中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到场将停止约谈,再次书面通知中标人,5日内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仍不参加约谈,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本项目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对推荐的三名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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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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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2月28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5小时32分45秒
原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
原公告日期:2024-02-08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澄清答疑1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澄清答疑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评标及定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均修改为:“评标及定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定量评审法”。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12投标所需资料-(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造价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修改为“10.12投标所需资料-(4)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此澄清及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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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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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2月23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9分35秒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06日
标段(包)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4AFAGZ00327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一局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9号院1号楼A座21层2103室;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9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伍仟零陆拾叁万零捌佰壹拾柒元玖角陆分(¥150630817.96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伍仟零陆拾叁万零捌佰壹拾陆元柒角壹分(¥150630816.71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口中饰大厦;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伍仟零陆拾叁万零捌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150630816.73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示期: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4室,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8分57秒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AFAGZ00327 )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中建一局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零陆拾叁万零捌佰壹拾柒元玖角陆分(¥150630817.96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许俊杰,汪兰,盛银凤,李军,吕进进、王昊、李祺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22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4AFAGZ00327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4年03月15日
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及智能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发改备[2014]27 号
四、合同估算价:18358.24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滨湖紫园大厦室内装饰、机电二次改造及智能化工程建设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1
八、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637055745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47分47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6分7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30秒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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