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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联合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筑物拆除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联合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筑物拆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070-J24GC0055
项目名称:联合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筑物拆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
方式: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理工科技园评标室(南京市光华路129-3号南理工科技园A2幢5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理工科技园评标室(南京市光华路129-3号南理工科技园A2幢5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联合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筑物拆除的潜在供应商应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0070-J24GC0055
项目名称:联合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筑物拆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南区联合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实施进展,需启动场地内原有建筑物(11、12舍)拆除工作,施工内容包括门窗、管网、电气、砌体、钢筋砼柱梁板等所有内容,拆除至室外±0.00地面,产生所有垃圾外运,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行业划分: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a、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中备案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员(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c、项目组成员
提供“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造价管理员、材料管理员、计划管理员,缺一不可,不可兼任),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后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6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原件备查)。  
(3)其他要求:
a、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b、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c、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经理对无在建工程、能否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a、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b、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标书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标书方式:线上获取文件。
(1)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zbpt.njust.edu.cn/)上找到该项目采购公告并点击“我要报名”进行信息填写、文件上传来进行预获取文件;
(2)购买采购文件方式:线上缴费。
采购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300元,请潜在供应商在该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部点击“缴纳标书费”,并按要求操作缴纳费用。标书费售后不退。请于获取文件截止日期前缴纳,否则无法成功获取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下载(请供应商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日前下载采购文件)。
请潜在供应商在该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部点击“下载标书”,按要求操作,填写验证码等,即可成功线上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稿。(无须再现场购买纸质文件)获取文件截止后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及相关图纸(如有)电子文档将再次以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成功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单位邮箱。(以上三个步骤全部操作完毕才视为获取文件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接收时间:2024年05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3.地点:南理工科技园评标室(南京市光华路129-3号南理工科技园A2幢51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5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理工科技园评标室(南京市光华路129-3号南理工科技园A2幢518室)
3.其他有关事项:请供应商参与投标时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进入开评标区时凭a、投标文件;b、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安排合规人员参加。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4.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临时设施和校内食宿,投标人应事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其施投标截工环境、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余土(垃圾)外运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招标人对于现有施工环境及条件不再增加任何投入,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都将不获批准。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考虑常规措施项目报价,结算时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合同规定外,其他措施费用总价包干,一律不予调整。
5.响应文件份数: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必须与响应文件分开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封装,份数为1正2副;响应文件共6份,其中1正5副;电子文件1份,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并确保文件可以有效打开;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理工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2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业国际城3栋4楼409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浩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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