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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辅助性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ZC-磋商-20220612(招标文件编号:ZC-磋商-20220612)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辅助性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江县南江镇红塔新区公安办公大楼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116.05633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辅助性服务采购      负责在协助服务大厅直接面向纳税或缴费人的导税(费)服务、咨询服务、
自助办税(费)辅导服务、涉税(费)宣传服务等涉税(费)服务,协助开展其他非执法类税收业务。  
   1、成交供应商负责督促派驻现场的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及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成交供应商需配合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负责动态掌握服务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3、成交供应商需保证派驻区域不得无人在岗,若因派驻区域人员休假或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缺席的,成交供应商需及时补足人员在岗提供服务工作。
4、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标准对拟派驻人员进行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等,并将考核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汇总后送采购人审核存档。
5、成交供应商派出的所有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人员,采购人不接受其服务工作;其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6、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派驻人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7、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基本要求向派驻人员发放薪资报酬及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并建立薪酬发放及社会保险台账制度。
8、成交供应商需对派驻的人员不低于每季度一次的业务技能培训。
9、成交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固定服务点及管理人员,便于工作协调和监管。  
   1年,至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管 理有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平、李在辉、蒋明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江县税务局     
地址:南江县滨河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新区公园一号22号楼2层B 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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