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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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ZB-20172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二次),招标人为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二次) 2.2 建设地点: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 2.3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有和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2016年6月份以来缴纳的连续的社保证明。开标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总监)需持有效证件参加。项目经理(总监)不按规定参加的,视为放弃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期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公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浚县国家税务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bsh555@126.Com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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