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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库房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2024-JYCIIX-G1015)(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某单位库房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2024-JYCIIX-G101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库房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4-JYCIIX-G1015
三、项目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库房环境整治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项目名称为某单位库房环境整治工程,1、拆除工程:包含塑钢窗户拆除、墙面腻子铲除、电动提升门拆除; 2、改造工程:墙面乳胶漆、断桥铝窗、瓷砖墙面外墙乳胶漆、墙、顶面刷漆、树脂瓦屋顶、落水槽、电路走线、暖气安装修复、屋面防水、工业提升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项目编号:2024-JYCIIX-G1015
2.3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对屋顶门窗,墙面,电路等设施进行集中整修。
2.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元。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1)工程采购: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工作;(2)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完成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事业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投标人须提供《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最近三年(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投标人没有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提供承诺书】,承诺签订《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4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中心2405室 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 日至2024年 4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 时(法定休假日除外),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2406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或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报名材料要求原件的,须原件加盖鲜章后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所有落款时间须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范围内,否则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13808802@qq.com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非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或港澳台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7)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以及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承诺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 08 时 3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7.3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中心2305室。
7.4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冯先生
电    话:029-8475722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华远锦悦中心2405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7319960951/17319960952
电子邮件:10138088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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