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龙田镇军屯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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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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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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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岑巩县龙田镇军屯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岑巩县龙田镇军屯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作出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2.6 招标范围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评分办法前附表2.2.4(1)设计方案(3)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度计划不一致。现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为: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3:第5点、招标代理费:参照物价局省住建厅(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标准计算,并按照概算批复费用下浮25%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前,由中标单位支付,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修改为:招标代理费:参照物价局省住建厅(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标准计算,并按照概算批复费用下浮20%作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在发放中标通知前,由招标单位支付,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修改为: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岑巩县水务局(贵州千义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24年02月06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