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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安区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浮市云安区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浮市云安区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日09点00分至2023年12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期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ZB2023-YFYX004
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云浮市云安区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阶段(设备采购)
1(批)
详见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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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6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2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jyzx.yunfu.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网址http://www.yunfuyixin.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鲲鹏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济云路14号
联系方式:0766-693819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浮市亿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富华南路68号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人)          电话:0766-6938192
 
发布人:云浮市亿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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