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07 至 2023-03-14
撰写单位: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杜禹

   (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100-01684
项目名称: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4,750.00
最高限价(%):1.5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技术服务范围: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2、在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项工作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二、技术服务内容:
2023年大洼区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95万亩(6.95万亩建设任务是上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的任务需求数据,签订合同时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为准),对土地整平、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变电等措施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上图入库平台。
三、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区规划设计要求:
要求编制单位深入实地,结合实际统筹规划,设计内容要符合项目区建设实际需要,应避免措施单一或单项措施投入过大。项目区地块及边界拐点要用2000大地坐标标注,确保新设计地块与2022年之前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地块不重叠,改造提升地块要在已上图入库地块内。符合农田建设相关规定。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符合当年行业内相关规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并应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
3、项目初步设计要求:
初步设计编制要符合当年行业相关规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相关行业建设标准,达到施工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单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应以设计为主,同时要体现可行性分析内容和结论,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编制。
4、施工图设计要求:
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注意测绘、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地块的位置、拐点坐标、面积以及主要工程措施坐落位置等基本信息。单体工程施工图、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剖面图、配筋图等内容要规范、详细、齐全、准确,要符合达到施工要求的相应施工图纸。
5、上图入库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上图入库信息测绘、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完成信息系统平台填报工作。
6、 编制合格后,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预算书、施工图纸等装订成册各10套。
7、 按需方要求,在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项工作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四、其他: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
2、付款方式:供方在标的全部交付使用,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盘锦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百(100%)的标的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2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事项,评审小组会对供应商发起在线澄清并用录音电话通知授权代表(请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供应商授权代表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回复,回复时限为评审小组发起澄清后20分钟,过期后将无法进行回复,视为供应商放弃该权利。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地  址: 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1段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