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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图书馆(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陕西省图书馆高新馆区2024年度中文普通图书(含少儿)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陕西省图书馆高新馆区2024年度中文普通图书(含少儿)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SX-240420-10523
项目名称:陕西省图书馆高新馆区2024年度中文普通图书(含少儿)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送及送货要求。
采购包2:1、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送及送货要求。
采购包3:1、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送及送货要求。
采购包4:1、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送及送货要求。
采购包5:1、交货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具体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配送及送货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内出版社2023-2024年1-3月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盖章和审计报告二维码(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要求(陕财办会函〔2022〕55 号)),或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2(国内出版社2023-2024年4-6月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盖章和审计报告二维码(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要求(陕财办会函〔2022〕55 号)),或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3(国内出版社2023-2024年7-9月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盖章和审计报告二维码(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要求(陕财办会函〔2022〕55 号)),或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4(国内出版社2023-2024年10-12月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盖章和审计报告二维码(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要求(陕财办会函〔2022〕55 号)),或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合同包5(陕西省内出版社2021-2024年及西北地区出版社2021-2024年出版的正式出版物,国内出版社2024年出版的正式出版物)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证书、签字、盖章和审计报告二维码(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要求(陕财办会函〔2022〕55 号)),或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今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
(5)提供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图书馆(陕西省古籍保护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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