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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4-DWCGZ-G3007)(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食堂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DWCGZ-G300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食堂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DWCGZ-G3007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某部食堂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墙地面、吊顶等拆除,新建墙体、吊顶、水电改造、弱电智能化预留预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最高限价:63.7963万元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3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郝助理:022-84653019)。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郝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投标人须提供第五条第(三)项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谈判文件售价:0 元/份,售后不退。
六、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5月15日8:30到指定地点
踏勘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15620859276,
要求:1.报价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踏勘活动,所产生的费用自理。2.采购单位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探勘时报价人对基本情况勘查不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3.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的口头介绍,供报价人制作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报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踏勘现场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书(见附件),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现场踏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原件。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5月21日8时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0分。
(三)报价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助理、于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34、022-84653035
移动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备    注: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史助理 
办公电话:1302133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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