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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询比公告
各响应人:
委托人拟实施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编号: 4000-24XJ0014  )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简介: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起点为广源门站,终点为旺隆电厂。设计管径为 D508×14.2,管材为L485M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为6.3MPa,管线总长度约5公里。管道采用三层PE结构防腐层,管道焊接应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结果进行;在旺隆电厂内新建计量装置(一开一备)、收球装置、在线分析小屋各1套。
2、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对上述项目(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具体如下:
(1)见证取样检测(包含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承载力等);路基路面(击实、压实度、路面厚度、弯沉等);砌墙砖(实心砖、烧结砖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估量)为准,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
(2)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对监督抽检的检测工作。
(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乙方需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如政府部门监管需要,工作内容还包括: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承包人进场(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为止,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响应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范围应包含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响应人须是“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联网检测机构”中的单位,需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原则:
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
2、如报价的小写、大写金额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本项目发包人设有估算价,开启密封报价前估算价不公布。
5、本项目采用完全单价包干,含实体费用、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清单项目的一切费用。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报价文件,然后进行有效性审查(见附件4),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响应人不足2家时,本次询比失败。
2、评审小组按照《项目评分表》(见附件5)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分;响应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响应人进行排序,推荐前2名响应人依次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至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先后确定排序的先后,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本项目设有估算价,开启密封报价前估算价不公布。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及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均高于估算价,则按第一成交候选人至第二成交候选人的顺序,最先接受估算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与第二成交候选人均不接受估算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5、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估算价,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低于估算价,则按第一成交候选人接受估算价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不接受估算价,第二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低于估算价,第一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比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各响应人请于2024年 5 月 16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及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七、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报价文件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价。
3、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结果的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6第四条)。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发展中心大厦10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7853097 
十、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6第五条)。
十一、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077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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