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04-00006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税发[2022]39号)及营口经济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的函》(营开税函[2022]18号)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共享工作。
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涉及不动产与税务平台对接接口、不动产登记系统涉税流程改造、网络光纤等费用,根据《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协作平台》文件列举的预算清单,费用共计人民币40万元。请贵局予以采购为盼。
 
一、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减证便民举措,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加快建设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将对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重要作用。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 加快建设不动产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
2、项目目标
加快建设不动产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推进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形成政务服务“一张网”。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为基础,以“先税后证”(先缴纳税款,后办理产权证书)为把手,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以优化服务、方便纳税人为宗旨,通过部门配合、环节控制,实现不动产诸税种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3、服务需求
(1)数据交换服务
采用WebService方式进行数据交换(AXIS2),以数据传输为目的的,由数据接收方提供服务接口,数据提供方调用接口发送数据;以数据查询为目的的,由数据提供方提供服务接口,数据接收方方调用接口查询数据。交换数据文件格式为XML格式报文。
(2)不动产税务联办数据应用
通过办件过程中实现实时查档,不动产接收税务反馈信息,不动产业务流程改造,不动产税务对接接口,用户权限管理等功能,实现不动产税务联办过程的准确、便捷、有效的衔接过程。
4、提交成果
本项目成果以电子文档或者软件形式交付:
(1)鲅鱼圈区不动产与税务协作平台建设成果
(2)鲅鱼圈区不动产与税务协作平台实施方案
5、项目实施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6、售后维护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维护一年。
 
二、服务时间:1年。
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100%。
五、验收时间: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确定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履约期限为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 448481784 密码: 9674 )。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鲅鱼圈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本级
地  址: 鲅鱼圈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54210006@qq.com
开户行: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0550700102000006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0417-61969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