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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第5次澄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第5次澄清
递交时间:2024-05-14 17:1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4,723,02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990001)已发布的文件作如下澄清:
序号
澄清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5.1质量要求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项目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获自治区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自治区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项目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获自治区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自治区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和提前竣工费上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超过时按合同价的6%计取。
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本项目实施期间,总体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在结算时可计取提前竣工费,计取标准为:定额人工单价(含机械台班人工费)按现行定额单价桂建标〔2023〕7号文人工单价为基础乘以1.15倍,2011拆除定额、2021园林绿化定额和2022市政定额按人工基价*1.15倍,以人工调差形式增补,调增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在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项目建设总体实际工期天数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20%及以上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实际工期天数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竣工验收)的可计取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计取标准为:项目涉及的相关定额人工费及人工基价(含机械台班人工费及人工基价)乘以系数1.15,调增部分的人工费按税前独立费计算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结算。优良工程增加费和提前竣工费上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超过时按合同价的6%计取。

 
二、现对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990001)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疑问,答疑如下:
1、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电子清标出现“总造价=xx元,费用汇总表投标报价=0元,二者相差值=xx元”、“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明细合计:投标金额=0,计算金额=xx元”、“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清单项明细合计+单价措施项明细合计:投标金额=0,计算金额=xx元”、“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合计明细合计:投标金额=0,计算金额=xx元”,以上问题会导致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金额为0元,但投标总造价金额是正常,以上问题是投标人无法更改的,请问应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建立取费时设置错误所致,但不影响投标人综合报价与结算。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当中,如电子标清标或软件清标出现如问题所述投标金额与计算金额不一致的提示,如“投标金额=0,计算金额=xx元”或“总造价=xx元,费用汇总表投标报价=0”等,投标人可正常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忽视此提示,正常评标。
2、本项目在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为“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而在2024年5月9日发布的第4次澄清中,把项目名称改为了“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在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时,如采用修改过的项目名称,则软件清标会提示有误,请问在编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答:投标人在制作投标工程量清单时,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即“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为准。在制作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时,应以修改过的项目名称即“南宁市百灵路小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南宁市良庆区五象湖初级中学延庆路校区重建项目(一期)工程”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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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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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4年5月14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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