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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瑶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就瑶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集中制样及样品检测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询价报价。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及样品检测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8.96万元。
三、服务时间: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必须完成;内业测试化验工作至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项目内容:
承担指导瑶海区辖区内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服务。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与规程的要求对瑶海区成土条件和利用现状开展调查,上传数据,观测土壤性状,采集土壤分析样品、纸盒样品和整段样品,并流转到省级集中制样实验室和省级样品室,全程接受国家、省土壤普查办监督、检查和国家级、省级和瑶海区质控。
五、服务要求:
(一)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
1、表层样品外业调查采样的范围及数量:调查采样的区域为全区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及未利用土地。每个点位的位置已预先设置定位,按照位置精准采样。
2、时间要求:所有表层样品采样(无论旱地、水田、园地、林地等)需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如遇到天气、季节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无法按时完成调查采样任务时,由双方商定调整采样调查时间。
3、质量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有关要求,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按计划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编制内部质量控制评价报告等。配合省级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级、区级质量监督检查。
4、表层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
调查和采样技术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要求,供应商要制定详细调查与采样的方案,组建调查队,接受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严格按照上述规程的要求实施调查采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要记录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施肥管理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样品采集方法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逐项进行,并及时完成样品包装、临时储存与转送到样品制备分析实验室等工作。
(二)内业测试化验
包括样品制备、流转、保存,测试化验指标与方法,数据质控、填报、汇交等。
1、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
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负责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剖面整段标本制作)、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
2、样品制备与分发
筛选的检测实验室(或专业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分别按照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组成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分发寄往相应的检测机构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样品分发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土壤检测实验室进行样品测试,同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需抽检的质控样品,需流转到质控实验室进行指标测试。具体测试指标参见样品任务清单。分发样品时,样品制备实验室需要保留一定数量的样品,确认检测实验室收到样品,否则需重新邮递同等批次的样品。“样品流转App”任务清单中流转到样本库的混合土样,原则上样品库需优先保存原状样,再考虑保存磨碎过筛样。
3、土壤理化测试指标与方法
分发的土壤样品,到达检测实验室或质量控制实验室后,采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在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填报收样的实验室信息,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的物理、化学指标测定。耕地园地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以及林地、草地、盐碱荒地的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附件1,2所示。
4、测试数据填报与审核
各检测实验室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中的内部质控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填报的数据,除了土壤普查工作平台闽值限定外,各省需对本省测试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至国家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的数据库系统。国家级专家,需对各省汇交的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对于不达标的数据项,需开展补测,甚至是重新采样测试。详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
(1)土壤表层样品:检测项目为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体、pH值、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有机质、碳酸钙(规程里石灰性土或北方pH>7.0的土壤)、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等指标。
(2)土壤剖面样品:检测项目为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体、pH值、可交换酸度、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有机质、碳酸钙(规程里石灰性土或北方pH>7.0的土壤)、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硼、全铁、全锰、全铜、全锌、全钼、全铝、全硅、全钙、全镁、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等指标。
(3)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国家相关农业行业标准执行,所选用的分析方法应在本实验室进行方法证实,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接受国家级、省级、县级三普办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控制实验室质控。
六、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科研院所单位优先;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事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人员配置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
八、评标办法
通过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确定为候选供应商。
1、价格分(10分)。
以通过评审后有效竞价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竞标报价)×10。
注:最低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资信分(50分)。
(1)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壤普查类(土壤调查、测土配方、耕地质量、农田土壤修复等)技术服务类项目,每个项目合同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2)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土壤养分或物理性质(须含《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中规定的指标6项及其以上)检测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业绩得6分,本项最高得18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中规定的土壤养分或物理性质指标包含:土壤有机质、土壤全氮、全磷、全钾、全硫、全硼、全铁、全锰、全铜、全锌、全钼、全铝、全硅、全钙、全镁、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土壤水分、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体。
(3)供应商需入围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名录,得5分。
(4)供应商入围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实验室类型是“承担样品制备和检测任务”的得6分;实验室类型是“仅承担样品检测任务”的得4分;本项满分6分。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土壤检测”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否则不得分;实验室名录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发布的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材料须包含评审的关键内容,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三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
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
3、技术分(4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壤类相关专业背景得5分,其他专业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得3分,其它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10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壤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以上土壤类相关专业是指: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农化、土壤与植物营养、农业资源利用、土壤肥料、土地调查、林业调查、土地资源管理、自然地理、地球化学、环境地质、分析化学、地球化学、农业水利、应用化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专业、职称证明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内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出具)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4、服务方案20分。
提供外业采样调查、样品检测,指定本项目详细、完整、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理解、实施内容及关键环节、时间安排、质量保障等。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酌情评分。
九、其它要求:
请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30前将报价资料报送至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702室。联系电话:0551-64497896。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一:土壤样品检测指标表.docx
附件二:土壤样品指标检测方法表.docx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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